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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双轨医保是否在替富人说话

来源:江南时报
摘要: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李剑阁近日表示,目前一些专家“城乡一体化的全民医保”的说法是有极大误导的。在过渡时期,只能实行城乡双轨的医疗保障体系——在城镇实行基本的医疗保险,在农村实行新型的合作医疗保险。”(见12月13日《第一财经日报》)在全民医保的问题上,是搞“城乡一体化”还是搞“双轨制”,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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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李剑阁近日表示,目前一些专家“城乡一体化的全民医保”的说法是有极大误导的。他认为:“在相当长的时期里,城乡差距还是会存在。在过渡时期,只能实行城乡双轨的医疗保障体系——在城镇实行基本的医疗保险,在农村实行新型的合作医疗保险。”(见12月13日《第一财经日报》)

  在全民医保的问题上,是搞“城乡一体化”还是搞“双轨制”,这个问题听上去有点专业,如果“翻译”一下,大家就能明白:“城乡一体化”是穷人的医保观,“双轨制”是富人的医保观。

  至于“城乡一体化的全民医保”为什么会引起有关人士的批评,我想至少有这样几种因素:首先,因为中国的贫富差距比较大,参保标准和保障水平都不一样,穷人可能一年连100元都交不起,甚至还要政府给予补贴,但是作为富人或者中产来讲,一年交1000元或许根本不是什么负担。其次,把交费100元的人和交费1000元的人放在一口“大锅”里搅和,肯定搅和不好,医保的收缴少,负担大,运转会受到拖累。如果把交费100元的人和交费1000元的人彼此分开,独立运转,就可以互不干扰。

  搞所谓的“双轨”,表面上看在现阶段似乎是分比合好,但问题的关键在于,这样做了以后,交费1000元的富人们很高兴,因为没有负担了,但是穷人们怎么办?他们只能参加低水平的合作医疗,看看感冒之类的小病,大病还是看不起。但是,并不是说富人得的病,穷人不会得。疾病是不分贫富的,更不会有“双轨制”。难道穷人得了大病,合作医疗负担不起,就只能等死?

  人人生而平等,不能因为出生有城乡之别,生命就不同价,治病救人也要分出档次。

  鉴于“双轨医保”明显是在替富人说话,笔者也想替穷人说说话。搞“城乡一体化的全民医保”在现阶段负担重,但是交费100元的人和交费1000元的人完全可以搅和在一口“大锅”里。其理由是:首先,只有放在一起,才能体现医疗保障作为全民公平福利的作用,才能发挥社会保障的救济功能。其次,交费不同,可以在保障标准上略有区别。比如,可以将大病、重病和常见病区别开来,实施分类、分级诊疗;在常见病上,交费不同报销标准可以有所差别,看一样的感冒,没钱的人愿意吃几元钱的药,病也能治,有钱的人想花几百块钱,也可以;但是,对于大病、重病则统一由医保按照统一标准承担。

  在经济发展上,要讲效益优先,因为这是社会的第一次分配;但在社会保障上应该讲公平优先,第二次分配如果不讲人文关怀、全民平等,搞贫富有别,城乡隔绝,才是真正地走入误区。

■甘肃 季 子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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