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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财政局:医疗救助金4年支出高达2.76亿

来源:南方日报
摘要:南方日报讯(记者/郑佳欣)广州亿元重症病人救助金,究竟是1分钱都没花出去,还是流落别处。市财政局昨日给出这样的解答:市财政每年安排1亿元已按时足额缴入市医疗救助金财政专户,从2009年5月1日至今年8月,医疗救助金支出高达2。76亿元,救助困难群众和因病致贫居民17。广州市人大在对广州市财政转移支付资金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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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方日报讯 (记者/郑佳欣)广州亿元重症病人救助金,究竟是1分钱都没花出去,还是流落别处?市财政局昨日给出这样的解答:市财政每年安排1亿元已按时足额缴入市医疗救助金财政专户,从2009年5月1日至今年8月,医疗救助金支出高达2.76亿元,救助困难群众和因病致贫居民17.3259万人次。

  广州市人大在对广州市财政转移支付资金分配使用情况进行调研后发现,广州市本级财政安排了一项救助重症病人的转移支付项目,预算1亿元,由于区要承担30%配套资金(县级市支付70%资金),结果当年12区市中没有一个区(县级市)提出申报,导致该项目执行率为零。

  市民倍感惊诧:“这样一笔救命钱为何在‘睡大觉’,如何扭转救助金闲置的尴尬局面?”

  “市财政每年安排1亿元已按时足额缴入市医疗救助金财政专户,不是转移支付区(县)资金。”市财政局相关负责人昨日给出解答。这也意味着,这笔“救命钱”还是花在救命上。

  市财政局解释说,2009年5月,《广州市困难群众医疗救助试行办法》出台,广州市政府每年筹集1.5亿元的医疗救助金,其中市本级财政出资1亿元,区、县级市财政及市社会福利彩票公益金出资0.5亿元,建立了包括资助困难群众参保、门诊、住院、临时医疗救助在内的全方位、多层次的医疗救助体系。为此,广州成立了市医疗救助服务中心,负责为困难群众提供资助参保和医疗救助费用直接减免服务。广州也成为全国唯一成立医疗救助职能机构的城市。资助困难群众和因病致贫居民每年每人最高限额为3万元(不含资助参保和普通门诊)。

  这笔钱怎么花?市财政局表示,广州市医疗救助服务中心对救助对象审核后,救助金由市财政局及时足额集中支付给各定点医疗机构和困难群众。当年救助金如有结余,市财政局将其结转至下年度滚存使用,继续用于困难群众医疗救助支出。

  数据显示,从2009年5月1日至2012年8月,共救助困难群众和因病致贫居民17.3259万人次,资助困难群众参加医保36.7562万人,共支出医疗救助金2.76亿元。其中:2010年全年支出7372万元,2011年高达9070万元,而今年仅仅是1至8月此项支出就高达7197万元。

  市财政局还表示,今年8月广州出台了《广州市医疗救助试行办法》和《广州市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办法》,将住院医疗救助最高限额从每人每年3万元提高到14万元。

  ■链接 广州市医疗救助试行办法

  焦点1

  市医疗救助金(包括市医疗救助基金和基本医疗救助金)每年按以下方式筹集:

  (一)市医疗救助基金每年总计筹资1.5亿元,其中市财政安排1亿元,市社会福利彩票公益金安排800万元,区(县级市)财政安排4200万元;

  (二)基本医疗救助金每年根据本市低保、五保对象,低收入困难家庭成员的总数,每人按当地年低保标准14%的额度筹集。其中,市财政负担城镇基本医疗救助的40%,市社会福利彩票公益金负担农村基本医疗救助金的40%,其余部分由区(县级市)财政分担。

  焦点2

  市财政局建立市医疗救助金专户。每年6月份,市财政局将市本级财政、市社会福利彩票公益金安排的资金及各区(县级市)应负担的救助金统一归集到市医疗救助金专户。救助金当年未用完的,结转下年度滚存使用。

  医疗救助金必须全部用于医疗救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挤占、挪用。医疗救助金的筹集、管理和使用等情况,应定期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作者: 2012-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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