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环境因素:
(1)放射线:孕早期尽可能不做腹部X线透视或摄片,否则有引起先天性心脏缺陷、小头畸形、死胎等危险。
(2)化学剂:如我们常用的各种药物过量,孕早期应用雌激素、雄激素及孕激素,可引起胎儿性别的变化及其它畸形。孕妇连续用链霉素可致
新生儿耳聋;此外,四环素,苯妥英钠、水杨酸类、激素类的药物都有致畸的报道。所以妊娠期用药应在医生指导下合理用药。
另外:长期大量饮酒、吸酒,都有产生死胎、低体重儿、智力低下等畸形。
(3)感染因素:常见的是孕早期母亲患
流感,单纯疱疹、风疹等病毒感染,可使胎儿患小头畸形及脑积水等组织或器官畸形。
2、
遗传因素:是指来自父母亲的遗传物质的异常而造成畸形的因素。
人体内的遗传物质是存在于细胞核内的染色体上。通常,染色体是稳定的,在日常生活中,一些不良因素的影响下(如放射线、药物、疾病,被污染的水、空气等),染色体数目、结构、排列可发生异常,而染色体上的一个或多个基因(决定遗传性状的功能单位)发生了突变,也可造成畸胎。
另外,近亲结婚也易致畸。在一个有遗传病的家庭里,携带着致病基因的人是相当多的,虽然许多人并没有发病,但他们的近亲之间有某些基因是相同的。这样表兄妹结婚后生下来的孩子患有遗传病的机会就会显著多于非近亲结婚者,因此,近亲之间应禁止通婚。
作者:
佚名 2005-4-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