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句话说“爱的越深,恨的越深”,可能有道理,但也不完全是,这句话另一方面也可理解为:爱一个人——曾经——很深,对这个人的付出也就很多,后来当不爱时回想之前的付出自然觉得心里很不甘,于是心生恨念。分手后无端的纠缠不是出于爱,而是出于对对方付出的不甘心。
其实没有必要,毕竟恋爱中的两个人是要相互付出的,而且这个付出也是自愿的,没有谁在强迫,该放手时就放手吧。
我一直认为爱情这个事没有谁对谁错,不要总是在一件事情上纠缠,弄得原本自己仅存的一丝值得别人同情的因素也荡然无存,原本在对方心中美好的映像消失殆尽。
对待事情要把握一个度,更不用说爱情了,没有了“度”,不单会伤害别人,也会伤害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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