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表示,自治区将对2001年制定的《宁夏回族自治区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下简称《药品目录》)进行首次调整,调整后的2004年版药品目录中,实际用药范围相当于2001年的4倍以上。
据介绍,本次调整仅限于国家2004年版《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
西药和中成药中乙类药品的15%,新目录将一些新药、
进口药及工伤、生育保险特殊需要药品纳入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基金的支付范围,将一些国家食品药品监督
管理局检测有严重
不良反应的药品、专家建议删除的药品调出目录。
中药饮片和民族药不做调整。根据国家2004年版《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规定的调整办法,宁夏2004年版《药品目录》中的实际用药范围达7000个左右,相当于2001年版《药品目录》中1660个品种的4倍以上。同时按照国家规定,宁夏在此次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调整中,还将在药品剂型和限定支付范围方面进行调整。本次《药品目录》调整的备选药品信息来源于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因此宁夏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领导小组办公室不接受药品厂家的药品信息申报材料。
据了解,今年1~9月,宁夏
医保参保人数达54.7万人,同比增加6.7万人;全区医保基金收入2.98亿元,支出2.31亿元。据介绍,宁夏2004年版《药品目录》将于2005年7月1日正式生效,在此之前,仍然执行2001年版《宁夏回族自治区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
(转摘自“中国医药数字图书馆”)
作者:
自动采集 2004-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