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显示 收起
8月17日,国家药典委员会发布《关于通知各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报送有关注射剂品种说明书及其批件的函》(国药典化发〔2007〕215号)。
为了落实全国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专项工作,确保注射剂品种临床用药安全有效,根据国食药监办[2006]465号文《整顿和规范药品研制、生产、流通秩序工作方案》的精神,受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委托,国家药典委员会正在开展提高注射剂标准及说明书和标签样稿工作。请各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接到通知后按照下述要求将辖区有关药品品种资料于9月15日前寄送国家药典委员会药品信息处。(联系人:姬君;联系电话:010-67154488转537)
资料内容:1.按照局24号文要求书写的药品说明书一份;
2.药品说明书软盘一张;
3.国家正式颁布的生产批件复印件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