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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广东省东莞市药监局出台了《关于进一步促进东莞医药经济发展的具体意见》,提出了28条具体措施,受到广大医药企业的欢迎。
这28条措施包括,成立“促进生物制药和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对投资者实行提前介入、全程服务;协助企业组建“东莞市医药与生物技术行业协会”,搭建起一个相互沟通和合作的平台;药监部门进一步强化服务功能,主动协助企业办理产品报批、注册、转让、委托加工等事宜,尽可能开放绿色通道等。
稿件来源:中国医药数字图书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