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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方利多卡因气雾剂具有止痛、止痒、消炎镇痛作用,用于一般擦伤、损伤、软组织损伤等。其主要含有利多卡因(Ⅰ)、醋酸氯己定(Ⅱ)、苯扎溴铵(Ⅲ)三组分。现行地方标准[1]采用双波长法及三波长法分别对其中的2个组分Ⅰ和Ⅱ进行定量,但影响该方法测定准确性的因素较多。本文采用甲醇-水相(取醋酸铵5.2 g、三乙胺7.4 mL,加水至1000 mL,冰醋酸调pH至4.0),(62∶38)为流动相,筛选出醋酸氢化可的松为内标,考察了色谱体系中各因素对色谱保留的影响。在本文所用色谱条件下成功分离并测定了组分Ⅰ和Ⅱ的含量。方法简便、准确。 1 仪器与试药 岛津LC-10AD泵,SPD-10A紫外可见光检测器,C-R7A数据处理机。 2 色谱条件 色谱柱:Shim-pack
CLC-ODS(5 μm,15 cm×4.6 mm);流动相:甲醇-水相(醋酸铵5.2 g和三乙胺7.4
mL,加水至1000 mL,冰醋酸调pH至4.0)(62∶38);流速:1.0 mL.min-1;柱温:35 ℃;检测波长:235 nm;AUFS:0.064;进样量:5
μL。 |
图1 样品色谱图 3 线性试验 取醋酸氢化可的松约38
mg,置50 mL量瓶中,加甲醇31 mL溶解后,以水相稀释至刻度。即得内标溶液。 4 回收率试验 精密称取Ⅰ和Ⅱ置同一量瓶中,同时加入处方比例的其他组分,用流动相配制成Ⅰ和Ⅱ分别为6 g.L-1和1.5 g.L-1的溶液。精密量取此液1.0 mL置25 mL量瓶中,精密加入内标溶液2.0 mL,用流动相稀释至刻度,依法测定,按内标法计算,Ⅰ和Ⅱ的平均回收率±RSD分别为(99.8±0.47)%,(99.6±0.42)%,n=5。 5 样品测定 取本品1瓶,精密称定重量,在铝盖上钻一小孔,插入连有干燥橡皮管的注射针头,橡皮管的另一端通入盛有20 mL甲醇的50 mL量瓶中,待抛射剂缓缓排出后除去铝盖,将内容物用甲醇移至量瓶中,并用甲醇稀释至刻度。按回收率试验项下测定。将空瓶连同阈门铝盖烘干,精密称定重量,与原来重量之差即为药液重量。计算组分Ⅰ和Ⅱ的含量,并与原测定方法[1]比较,结果基本一致。见表1。 表1 样品含量测定结果(%,g.g-1,n=2) |
批号 | 组分Ⅰ | 组分Ⅱ | ||
本法 | 原法 | 本法 | 原法 | |
960403 | 2.06 | 2.04 | 0.43 | 0.45 |
970401 | 2.12 | 2.14 | 0.47 | 0.49 |
980301 | 2.09 | 2.11 | 0.49 | 0.50 |
考虑到使组分Ⅰ和Ⅱ具有相近的峰面积,故采用235
nm作为测定波长。原标准[1]中未对组分Ⅲ进行定量。本文曾尝试同时对组分Ⅲ定量。但Ⅲ在230~300
nm之间吸收系数很小,且样品中组分Ⅲ含量较低,故不易定量。采用比样品测定中组分Ⅲ相应浓度高100倍的溶液依法测定,可见组分Ⅲ的tR为5.2
min。故组分Ⅲ对本文测定结果不影响。 作者单位:无锡市药品检验所 214021 参考文献 1 江苏省药品标准(92)第25号 (本文于1998年5月11日收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