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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除了有前述各种不良征兆外,还要警惕以下不良征:
二、严重呕吐 许多人在怀孕早期可发生恶心、呕吐等妊娠反应,一般在12周后自然消失。若呕吐厉害,不能进食进水,或者持续时间较长,多为“妊娠剧吐症”,少数可见于双胎或多胎妊娠、葡萄胎等。在怀孕中晚期(24周以后),发生呕吐,并伴有头痛、眼花、眩晕等症状,也有可能是妊娠高血压和子痫病等疾病的先兆。
三、高烧 多见于各种感染性疾病,可致胎儿宫内窘迫畸形发育或死胎等。
四、体重增加过慢或过快 一般人在怀孕早期体重增加不明显,怀孕四个月后则有明显增加。四个月后,孕妇体重增长如过慢,可能是胎儿发育迟缓。停止增长,则预示死胎。如增长过快(每周超过0.5公斤),常表明孕妇体内有过多水分或营养过剩。
五、眼睑苍白 一般人在怀孕后可有轻度的生理性贫血现象,如有重度贫血可严重影响母亲和幼儿的健康,导致出生低体重婴儿或有先天性贫血的婴儿等。孕妇眼睑苍白者常表明贫血较重。
六、异常水肿 正常情况下,在怀孕后期多有足踝部轻度浮肿,卧床休息后可消退或好转。如果浮肿较重甚至肿至小腿而又无其他异常,则为“妊娠水肿”。如水肿延至大腿、腹壁、外阴部、手臂和面部,这种现象表明伴有其他疾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