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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来保护种子

来源:南风窗
摘要:保卫食物主权获取足够安全的、健康的、可负担的食物对人的重要性无需多言,这是最基本的人权,是“生存权”的题中之义。在人类历史的大部分时段内,农业在为人提供食物的同时,也起到了维护生态平衡的作用。世界范围内还有大量人口(包括一部分中国人)遭受食物短缺问题的困扰,与此同时,食物浪费的现象大规模存在。在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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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卫食物主权

获取足够安全的、健康的、可负担的食物对人的重要性无需多言,这是最基本的人权,是“生存权”的题中之义。在人类历史的大部分时段内,农业在为人提供食物的同时,也起到了维护生态平衡的作用。

可是,人们在这个领域面临着日益突出的问题。对绝大多数中国人来说,匮乏年代已经远去,吃饱不成问题了,但如何能够吃得好成了头疼的大事,食品质量普遍不能让人放心;世界范围内还有大量人口(包括一部分中国人)遭受食物短缺问题的困扰,与此同时,食物浪费的现象大规模存在;农业非但不能起到净化生态的作用,反而成为比工业更大的污染源;等等。

对此类现象进行罗列已经不新鲜了。它引起了公众对问题的关注,却难以起到加深对问题的认识的作用。深层次的理解是推动真正变革的前提,所以理论化的视野是不可或缺的。

现在比较盛行的讨论框架仍然是粮食安全。但这个理论框架的局限性已经表现出来,比如它强调在粮食总产量可以满足总需求的条件下,粮食安全问题可以通过自由贸易得到解决。粮食危机的发生事实上否定了这个假设,也暴露了这一理论与现行的食品生产流通体制背后的权力关系之间的共谋。

在本期策划中,我们引入了食物主权的概念来看待和分析相关的问题。食物主权并不是一个新的理念,它已经出现数十年了,已经而且正在全球范围内得到了越来越广泛的响应。

这是一个更具批判性的理论框架,它要求对既有的食物体制进行全方位的反思,重构其中的权力关系,实现食物的生产与消费的民主化这一目标。食物主权敦促我们超越一些习以为常的理念,重视人(作为食物生产者的人和作为食物消费者的人)的权利,重视民族国家在保障人民获得安全、健康的食物方面的责任。

食物主权关乎每个人,关系到现在和未来。关于食物问题的讨论也应该持续地深入,“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

策划:南风窗编辑部 统筹:李北方 

原标题:谁来保护种子

对于我的同事袁清华来说,一年几次购买种子是众多工作的重中之重。小毛驴市民农园是一个生态农业基地,以蔬菜种植为主,每年要为北京1000多个家庭配送蔬菜,袁清华需要购买的种子加起来近200种。袁清华是科班出身的新农夫,提到种子问题他连连摇头。对他来说,好的种子需要发芽率高,适应北京的气候,抗病虫害,最后长出来的蔬菜老百姓还爱吃。

听起来并不困难,但到选择的时候不得不极为慎重。首先是选择声誉较好的种子公司,比如农科院自己研发的种子;其次是多备份,每个品种选择两个或以上不同的品牌。在袁清华看来,种子不像工业制造产品,每年因气候不同,育种的地点不同,技术人员不同,即便遵循着严格的育种过程,也难保品质一模一样。

对于普通农民来讲,买种子则显得更为茫然而随机。往往都是到就近的种子商店,听老板介绍推荐,至于收成几何,有的时候就只能碰运气了。农民买到假种子,一年辛劳付诸流水的新闻并不鲜见。但是大势所趋,农民已经越来越依赖购买种子,而不是自己留种。

种子:从自然到人为

一方面,农民们在不停地寻找好种子;另一方面,消费者越来越呈现出“转基因焦虑”。圣女果是不是转基因的?绿茄子是不是转基因的?糯玉米是不是转基因的?随着全球化的急剧扩张,农作物开始周游世界,翻山越海地走上人们的餐桌,但对于生物多样性的基本概念的讨论,却远远没有追上这个速度。

人类的食物—各种粮食、蔬菜、水果、肉类,都是由野生动植物驯化而来。大约1万年前,人类开始在某些地区聚集居住,在狩猎采集之外,发现一些植物可以食用,因此开始有意识地收集种子并进行种植。与驯化植物从而获得粮食蔬果的过程类似,人们开始驯化野生动物,圈养猪、牛、鸡、鸭等禽畜。在这个驯化动植物的过程中,农业渐渐成形,而最早期人们可以获得的植物种源直接决定了所在区域的农业形态和饮食结构。

可以说,在过去的近万年中,世界各地从事农业生产的人们都知道如何搜集种子、挑选种子、保存种子。为了来年有个好收成,选种是必要的一环。虽说重要,但选种的过程并不神秘,往往是挑选个体强壮、果实饱满的植株,从收成中挑选个头饱满、形态匀称的作为种子,其它的用作食用或交换。留种选种是大部分农民,乃至热爱庭院种植的家庭主妇就能完成的工作。

通过对植物种子一代代的优选,适合特定区域自然地理条件的良种便慢慢浮现出来。一般意义上,人们对良种的定义是:产量高、抗病虫能力强、产出的作物风味佳、形态好等等。良种是自然演化、优胜劣汰的结果。但在现代社会之前,由于种子没有进行大规模商品化交易,良种往往限于某个特定区域,会成为当地的“名特优”农产品,却不会造成一统天下的格局。如北魏《齐民要术》按成熟早晚、苗秆高下、收实多少和米味美恶等记载粟品种共86个;清代的《授时通考》已分别收录粟和水稻品种约500个和3400多个。

从18世纪中晚期开始兴起的近代育种技术,极大地加速了植物品种的优化进程。被称为“近代植物杂交实验之父”的科尔罗伊德先后用138种植物进行了500多个不同的杂交实验,为“现代遗传学之父”孟德尔提出他著名的遗传定律建立了一个广泛的基础。1856年,孟德尔开始了长达8年的豌豆实验。他首先从许多种子商那里弄来了34个品种的豌豆,从中挑选出22个品种用于实验。

这些实验用种子都具有某种可以相互区分的稳定性状,例如高茎或矮茎、圆粒或皱粒、灰色种皮或白色种皮等。孟德尔通过人工培植这些豌豆,对不同代的豌豆的性状和数目进行细致入微的观察、计数和分析,从中确定了7对相对性状,分别进行杂交实验。最终,他提出的“孟德尔第一定律”(即孟德尔遗传分离规律)和“孟德尔第二定律”(即基因自由组合规律),揭示了生物遗传奥秘的基本规律,奠定了现代遗传学以及杂交技术的基础。

沉寂了近一个世纪之后,孟德尔的作物杂交技术在上世纪初期被科学家们重新发现,大量研究人员投入杂交育种研究,对农业的发展起到实质性的推动作用。一方面,杂交技术普遍造福于人类,但另一方面,杂交技术所依赖的遗传学知识、杂交育种所依赖的大量人力资金投入,使得普通农民对于作物的优化渐渐失去了主导权。常规的作物育种程序一般包括以下环节:原始材料观察、亲本圃、选种圃、产量比较试验。杂交育种一般需7年至9年时间才可能育成优良品种。

现代育种大都采取加速世代的做法,结合多点试验、稀播繁殖等措施,尽可能缩短育种年限,最终,育种成为了一门专业性极强的现代科学。育种技术人员从农民手中或大自然中直接收集原种,经过实验培育,最终高产、抗性强、效率高的良种被逐渐引入到农业种植当中。目前,我国种子市场上能够买到的种子,基本上都属于杂交良种。杂交良种的优势往往集中于第一代产品,到第二代或第三代则将迅速退化,因而,即便在包装袋上不注明“不宜留种”,也很少有农民留种再种。购买种子成了大部分农民准备一年耕作的第一步。

如果说杂交技术是以人力促进作物的进化过程,是人力与自然的配合;那么转基因技术的“非自然因素”则相对突出。近40年来,基因工程的发展使得科学家们可以人工分离和修饰特定的基因,将这些基因导入到另一生物体基因组中,引起生物体的性状的可遗传的改变,这一技术称之为转基因技术(Transgenic Technology),经转基因技术修饰的生物体常被称为“遗传修饰过的生物体”(Genetically Modified Organism,简称GMO)。转基因技术的出现一方面反映了人类对于廉价食物的无限渴求,另一方面,也是现代生物技术发展的必然结果。

转基因专利的潜在威胁

如果说,转基因食物是否安全(转基因作物的“商品化”)这一问题已经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关注,那么,转基因种子的“专利化”还没有引起普通民众的足够重视,但它正在走来。

2007年,美国一场知识产权官司引起了全世界的关注。原告孟山都公司起诉印第安纳州农场主Vernon Bowman,因为Bowman在使用孟山都的种子进行种植后,保留了部分收成并在第二年作为种子进行种植。孟山都公司总法律顾问兼执行副总裁David Snively在一份声明中表示:“认为农民种植和收获的非创造性活动等同于科学家将非植物遗传物质嵌入植物DNA中的活动,是不符合逻辑的。”法庭判决的结果是,Bowman被裁定向孟山都支付8.4万余美元的损害赔偿金。

“转基因专利”开始成为美洲农民的一场噩梦。和杂交种子不同,转基因的常规作物种子可以留种再育。农民一次购买,多年使用,对于转基因的技术开发者而言显然是不合算的。通过援引《植物专利法》,孟山都得以在美国、加拿大屡战屡胜。早在1980年6月16日,美国联邦最高法院以5票赞成、4票反对的微弱多数赞成,对《植物专利法》的涵盖范围作出了十分广泛的解释。根据这一解释,动物、植物、微生物的新品种以及新的基因组合、修饰,都应得到专利保护,这也成为了转基因技术取得迅猛发展的一个前提条件。

由于我国还没有大规模进行转基因作物商品化,普通百姓担心的主要还是如何避免购买进口转基因玉米、大豆等主粮及其加工产品,至于农民要为转基因种子掏多少钱、能不能留下转基因的种子用作繁殖,都还没有成为专家或者民众讨论的议题。但是,有阿根廷、印度、智利等国农民的前车之鉴,被业内人士称为“‘俄罗斯套娃’中最核心的一个”的转基因种业却已然成为一个可怕的定时炸弹了。

提取非植物遗传物质嵌入植物DNA中这一过程,不可否认地具有智力价值,但农民种植和收获显然也不是非创造性的活动。因为注入了非自然获取的基因而宣称对整个个体拥有知识产权,这一逻辑是不得不让人提出质疑的。戴眼镜可以获得更好的视力和更好的生活质量,眼镜厂商是否因此就对戴眼镜的人拥有了所有权呢?如果没有大自然的恩赐,没有无数农民对植物的驯化与优选,也就没有可被转基因的优良母体,转基因技术专利又何以为附呢?

谁可对自然宣示主权呢?谁可独享自然的恩赐呢?但资本的逻辑正在压倒这最基本的道理,企图将种子控制在手中。种子是农民最重要的生产资料,是农业的命根子,丧失了对种子的控制权,农民也就失去了生产自主权,人类的食物主权也就从根本上被资本瓦解了。

听不到农民的声音

2011年5月9日,国务院在湖南长沙召开全国现代农作物种业工作会议,这是中国召开的第三次种业最高规格会议,出席会议的时任副总理回良玉强调,“国以农为本,农以种为先”。几年过去了,“国以农为本”已经得到了越来越多人的认可,但“农以种为先”的利害关系似乎仍然停留在决策层的认识当中。

不能说政府缺乏力度,当年4月18日发布的《关于加快推进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的意见》首次明确了种业的国家战略地位,提出将大幅提高市场准入门槛,推动企业兼并重组,培养具有核心竞争力和国际竞争力的“育繁推一体化”的种子企业等一系列具体扶持措施。

只是可能来得有点晚。从上世纪80年代起,包括杜邦旗下的先锋国际良种公司等大型种业集团就已经开始布局中国。尽管国家对外资进入种业有一定限制,但是以合资形式进入中国,分步成立育种及销售机构,已经是外资种业惯常采取的有效布局策略。如占领中国玉米种子半壁江山的“先玉335”便是先锋公司通过其设在铁岭的育种站育种,再交由合资的登海先锋及敦煌先锋进行销售,进而从北至南,逐步消除竞争对手,完成了在中国的玉米种业研发、生产和销售的整体布局。

和先锋种业类似,在中国注册的外资(含合资)种子企业已经超过了70家。

与咄咄逼人的国外种业集团相比,中国种业还处在初级阶段。资历最老的中国种子集团2007年被并入中化集团公司,由于母公司对种子研发推广的认识及投入不足,其地位已经连年下滑。

政府出资,打造种业航母,补贴种业公司,是众多专家学者提出的解决方案。其思路,与国家需要对其他产业进行扶持与保护如出一辙,虽然看似简单,但落实起来却艰难。

种业变革需要有更长远的战略目光,更深刻的民生关怀,和更沉重的社会责任。哪怕是中国实现70%的城市化水平,与西方发达国家相似,也仍然有近4亿农民居住在农村,其中的近一半要以务农为生。如果说,抵御外国种子公司的入侵是捍卫国家食物主权的基本思路,那么,认识到农民对于农业发展的意义,维护农业生产者的基本权益,进而维护所有农产品消费者的基本权益,才是对“主权在民”的最深层次的理解。

可惜的是,无论人们在讨论跨国种子公司、国内种业巨头,还是辩论转基因、杂交超级稻,都没人谈及农民在其中的屈辱与损伤,更不要说农民对种子问题直接发出自己的声音了。

能否在扶持国内种业的同时,对农民购种有所补贴?能否在公开转基因的基本信息的同时,推动“种质库”的广泛建设?能否像保护濒危野生动物一样,保护濒危农作物?能否在推销新品种新型号种子的同时,告知农民莫让手中的原种从此遗弃?能否像推动农村合作社一样,推动农民之间的种子交换与合作?

太多的问号,也意味着更多的可能。

从大豆危机看食物主权

在全国人均耕地不足一亩三分的情况下,北大荒广袤的黑土地是令人羡慕的。40多岁的何家萧是黑龙江省讷河县的普通农民,他所在的和平屯人均有8.5亩地。按1998年之前出生人口分地,何家4口人共分到了17亩地,此外他还租种了亲戚朋友的39亩,其中31亩种玉米,25亩种大豆。除掉土地承包费用(每亩280元)和生产成本,一年的纯收入在1.1万元左右。以这样的收入供养上初中和上小学的两个孩子,日子过得紧巴巴的。

同村的冯永和从事大豆收购七八年了,面对着家里积压的300吨大豆,他一片愁云惨雾:“去年秋收时两块三毛五一斤,现在是两块二一斤,一吨降了300块钱,就是受进口大豆的冲击。”不止是冯永和面临积压的问题,屯里几乎家家都积压着一些没卖出去的大豆。

看似偏远平静的村庄,事实上早已被嵌入资本主导的全球化体系中—占中国大豆市场份额80%的进口大豆严重挤压了他们的生存空间。所谓“天道酬勤”已经是昨日的梦想,今天千千万万个何家萧和冯永和无法再通过勤劳把握自己的生计,左右他们生计的是通过世贸组织不断延伸的资本力量。

进口大豆的驱逐效应

受进口大豆的冲击,国产大豆的播种面积不断被压缩。地处松嫩平原北端的讷河历来是大豆的主产区,全县600万亩耕地上曾有500多万亩种植大豆。到前两年,全县大豆播种面积已减至330多万亩,2012年进一步下滑到240万亩,2013年已不到200万亩。而整个黑龙江省大豆播种面积2010年有6470万亩,2012年已不到4000万亩。

中国大豆危机已见诸各媒体报道,但对大豆危机的讨论大多还在于“术”而不在“道”。中国大豆所呈现的问题是资本主导下农民的生计问题,是消费者权益的缺失问题,是国家主权的缺失问题。这并不是中国特有的遭遇,而是世界发展中国家及其农民的普遍困境。走出困境之“道”在于实践人民食物主权。

在食物主权的视野下,大豆的危机首先是国家粮食主权的危机。有人认为,中国大豆进口的持续增加是因为国产大豆满足不了市场需求,因此需要通过国际市场来弥补国内的缺口。然而,所谓的“市场需求”本身就是消费主义的恶果,是需要反思的,这是其一。其二,中国在大豆进口方面毫无定价权。中国农产品进口关税2005年已降至15.35%,远远低于世界平均62%的农产品关税,成为世界上农产品关税最低的国家之一;而大豆关税则在1999年就降至3%,2008年更下调至1%。

我国大豆市场的全面开放,促进了进口量剧增,大豆成为美国对中国出口中价值最大的一宗产品,超过波音飞机。中国大豆产业协会的《大豆产业监测预警报告》显示,2003年至2011年间黑龙江地区国产大豆的价格走势(以哈尔滨为例)几乎与进口大豆的价格(以山东青岛到岸价为例)走势一致。大豆的国内市场已经成为国际市场一部分,完全受制于垄断资本。

进口大豆已不是对国产大豆的补充,而是对国产大豆的强势驱逐。从2006年到2012年,我国大豆进口量从2824万吨增长到5838万吨,已占到世界大豆贸易量的60%以上,但是这样的巨幅进口增长没有给中国带来相应的定价权,相反,进口大豆的价格反而从2006年的265.2美元/吨一路飙升到599.3美元/吨。进口大豆的涨价不仅导致了食用油价格的上涨,而且也导致以豆粕为饲料的肉禽蛋奶产品的价格上涨。这种输入型通货膨胀的后果最终由消费者承担。

生产者腹背受敌

在生产者层面,有人说大豆种植的萎缩是农民“用脚投票”的结果,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的自由选择。对于像何家萧这样的农民,事情真的如此吗?国内—国际市场的一体化把几乎赤手空拳的中国农民推上了资本的角逐场,让他们与受政府大力补贴的美洲大农场主同场角逐,这到底是“用脚投票”,还是被动挨打?中国对WTO承诺把农产品的补贴限制在年产值的8.5%以内,但大豆种植没有受到特别补贴。在讷河,农民种一亩大豆拿到的农业综合补贴仅70元左右。而美国政府将大豆列为重点补贴的四大谷物之一,2012年美国各项大豆补贴总额高达14.69亿美元,1995~2012年总计达278亿美元。

何家萧们的国际竞争对手还不是一般受补贴的美国农场主,而是其中占少数的大农场主。在1995~2012年之间,美国农业补贴共计2925亿美元,其中上层10%的农场主获得了全部补贴的75%。在被迫与大资本农场竞争的过程中,中国豆农的生产和生存条件不断恶化,丧失了作为生产者的主体性,其生产所需要的外部条件,即大豆市场,已经完全被国际资本所垄断。

生产者主权的丧失不仅来自于外部条件的恶化,也来自于各生产要素的市场化。生产者主权强调农民及其他食品生产者应该拥有公平地管理和掌控生产资料的权利,资本在生产、流通领域的霸权应该受到严格限制。但豆农长期以来腹背受敌,一方面受到进口大豆的价格压制,另一方面又遭遇农资价格不断上涨的压力。这种状况挤压了他们的收益,分散的个体豆农对此却毫无招架之力。根据中国大豆产业协会的研究,2010年我国每亩大豆的农资和机械费用为165.08元,较上一年增长了13.99%,较2004年则增长了41.4%。

据讷河农技推广部门的专业人员介绍,全县销售使用的农药90%以上是国外产品;大豆种子目前还基本上是国产的,而玉米、水稻、甜菜种子大都来自于国外。“我国现在农业科技已经退化落后,我们技术员是含泪在推广国外品种。”

为了维持现有的生产体制,我国生态已经付出了前所未有的代价,面临着可持续发展的危机。1978年全国化肥投入量为884万吨,到2001年使用量达到4253万吨,2012年更增长到5838万吨。中国的化肥使用量居世界第一,单位面积化肥使用量已是全球平均用量的2.5~3倍。2010年发布的《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公报》显示,农业(包括种植业、养殖业、水产业)已成为中国的第一大污染源。这种污染不仅威胁着我国生态,同时也构成农业可持续发展的深重危机。

以破坏生态环境和可持续发展为代价的生产方式是掠夺性的,相应地,人们所获取的食物也就越来越难以安全。世界仅有3块黑土带,黑龙江拥有其中的一块,但掠夺性的生产方式导致黑土层流失严重。讷河农技推广中心一位专业人员介绍说:“分地以前,讷河基本上不用农药化肥,产量也高;现在农药对土壤有机质有严重伤害。讷河现在种玉米,如果不上化肥,一亩地只能打400斤;如果上化肥,一亩地能打1200斤。现在灾情逐年扩大,是因为土壤不保水,有机质也流失了。90年代大豆亩产在400斤以上的土地,在讷河找到200万亩都没问题,现在2万亩都找不到。”

在这样的生态危机下,投资生态农场和消费有机食品开始时髦。但一方面它只是小众的“特供”,另一方面,整体性的生态环境危机和大多数人的食物主权也无法通过生态农场来解决,资本化的生态农场实行单一种植,既无益于生物多样性,又通过资本排挤劳动,使真正的劳动者丧失主权。

消费主义侵害消费者主权

在全社会不断刺激消费的情况下,有人会问,“消费者主权”还是个问题吗?回答是肯定的,比如,在消费主义最为盛行的美国,百分之八九十的人口住在城市,不到2%的人当农场主、雇人开机器种地,99%的人通过超市买卖食品,一切都很城市化、标准化,很令人“羡慕”,但这样下去食物生产和消费都很危险。

这种农业模式不仅会持续地降低生物多样性,而且消费者在其中也没有主权可言。的确,转基因食品至今在美国还不用标识,许多美国民众还在为基本的食品知情权而斗争。当21世纪的生物技术大公司试图垄断种子,并且有能力通过转基因技术来实施垄断时,他们不仅剥夺了生产者主权,也伤害了生物多样性。

没有生物多样性的农业绝对是不安全的,没有一个足够数量的、具有多样性特征的农民群体,生物的多样性是无从保持的,消费者的选择权最终也没有保障。当科学界对转基因食品是否具有长期安全性仍存有严重质疑和争论的时候,转基因豆油已几乎无处不在。例如,港龙航空公司从北京到香港的航班上提供的午餐就含有转基因大豆油,乘客如果要求更换,则被告知别无选择。

有人认为大豆进口是国内需求增长的必然要求,然而,任何需求都应当被不断满足吗?满足了需求就能解决消费者主权的问题吗?事实是,在市场化、全球化的体制下,消费者主权的问题往往被消费主义所置换和掩盖。第三世界网络(Third World Network)顾问文佳筠博士指出,所谓农产品需求的“刚需”是盲目学习肉蛋奶油的美国式饮食习惯而产生的,已经走向了健康、合理的营养结构的反面。她的分析指出,实际上,中国人均每日肉类蛋白质供应量在1997年已经赶上了日本,到2009年已高于日本20%左右。2012年食用油平均每人每天56克,超过营养学推荐的一倍。2006年中国0~6岁儿童肥胖、超重比率已超过欧洲,仅次于美国。中国的疾病危害主要来自于营养过剩而非营养不足。消费主义造成的巨大浪费同样惊人,据估计,中国每年浪费的食品价值超过2000亿元,相当于约2亿人的口粮。而2012年中国的粮食进口量达8025万吨,相当于1.9亿人的口粮。因此消费主义不仅无益于人类健康,而且给农业生产和农产品进口造成极大的和不必要的压力。

食物主权需要组织化才能保证

生产者主权和消费者主权都是集体主权,只有通过组织化才能够保证。在这些方面,有很多案例可以给我们启示。自上世纪80年代新自由主义席卷全球以来,世界农业被前所未有地卷入全球资本主义体系中,资本化的农业产业链条不仅整合了原有的农耕体系,而且通过基因工程创造特别适合资本经营的新的动植物品种,从而引发来自消费者和生产者两方面的抵抗。消费者运动中,台湾地区的主妇联盟和在全球遍地开花的“慢食运动”尤为引人注目。

主妇联盟是台湾最大的一个生活、消费合作社,它诞生于环境危机和消费社会问题开始凸显的1980年代,通过以女性和家庭为轴心来实践环境正义,关注小农,抵抗污染,提倡合作,目前有近5万会员通过联盟直接与生产者对接。联盟在消费者中促进文化觉醒和意识转化,使人们从主流的自利原则转向以公共价值为指向的生活消费观。通过网站、月刊、讲座、组织活动,他们讨论诸如地球资源的商品化、贫富分化以及反思自由贸易等议题。与主流的消费活动(如我们常见的农家乐)不同,联盟组织的是“生产者之旅”活动,帮助消费者了解生产,促进与生产者的协作和团结。

而慢食运动起源于七八十年代的意大利,是一个新的文化运动。针对全球化和资本链条对于食物生产和消费的控制,慢食运动旨在重构市场关系、重构生产者和消费者关系。这项运动通过食物开启反思,增进人们对农业、食物链条、烹饪、地方社区的了解。它把饮食作为关注社会、参与社会的起点,围绕食物构建新的教育和实践网络。它的实践包括:把与食物相关联的知识引入到学习和教育活动中,建立地方餐馆、消费者、社区生产者之间的新型网络关系,组织大型的、地方性的饮食文化活动等。

生产者主权运动,以“农民之路”等运动为代表。1993年正值农业和农业政策遭遇全球化浪潮,一群来自四大洲的农民代表发起组织了“农民之路”,替农民发声。它是集合了数百万中小农民、无地农民、女性农民、原住民和农业工人的国际联盟和运动,包括了亚非拉和欧美的70多个国家的150多个组织。运动的主要目的是实现食物主权,阻止新自由主义的破坏。运动也坚信世界的农、牧、渔生产者以及原住民在自力更生之外,也能够以可持续的方式为世界人口提供足够的、健康的食物。

另外一个地方案例发生在挪威,在那里,奶农通过全国性的行业合作社维护了生产者主权。其生产者主权的保障有三个条件:一是有保护的市场。挪威的奶农和合作社自觉抵制欧盟自由贸易,因此国内的生产者拥有80%国内市场份额。二是有预期的价格。每年年初,代表奶农的合作社与超市就奶制品价格和供应量达成协议。三是有计划的生产。每年的需求量经由合作社根据过往的养殖规模分配到各农户,因此农户根据配额进行生产,且因为在年初就已经知道价格,因此他们对一年的产量和收成都有稳定的预期。当然这样的“保护主义”近来遭受欧洲自由贸易主义者的围攻。

回到中国的大豆危机,我们看到,即便个体生产者拥有生产资料,能够自主生产,依然不能充分保证生产者主权。如果生产者主权无法保障,消费者主权也无法落到实处。与食物生产、流通、消费相关的“主权”概念应包括国家和人民双重主体,食物主权是国家主权的一部分,食物主权不完整,国家主权也会缺失。人民的主体性体现为生产者主权和消费者主权。

大豆危机给我们的启示是:第一,生产者需要组织起来。有组织的生产者才可能表达集体诉求,反抗侵占农民利益、危害农民权利的资本化和自由贸易。第二,消费者也要组织起来,反思消费主义,提倡合理的营养结构和生态多样性,这样才有利于可持续的农业生产,有利于改造现有的城乡关系。第三,国家要尽最大可能保护国内市场,以国内生产优先,积极地参与重构生产和消费关系,从“自由贸易”走向“公平贸易”,建立一种以保障生产者、消费者权益为基础的、以人为本的贸易关系。第四,食物本身需要重新界定。农业具有多功能性,食物的生产不仅是物质生产,也是文化和生态多样性的再生产,同时还维系着农民的生计和社区的延续。食物不单纯是商品,而是承载着多重价值的公共品,食物的生产、流通体系必须具有公共性、基础性和社会性。

民以食为天。农民的生计、消费者的食品安全、国家的自决权、人类和大自然的生态多样性权利共同呼唤着人民食物主权。这是具有进步性的、面向未来的方针。

作者:严海蓉 陈义媛 香港理工大学应用社会科学系 

作者: 2013-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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