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购在房地产、建材、汽车等大宗物资
采购领域司空见惯,目前已在上海、北京、广州等大型城市流行起来,并逐渐发展成为一种新型的消费模式。今年3月以来,石家庄市某社区俱乐部高举降低药价大旗为居民代购药品,被媒体轰炒为“药品团购”现象,引来社区居民、医药经营单位、监管部门等各方不同的声音。笔者以为,药品不能团购。
虽然团构在很多领域开展的势头很旺,然而药品属于特殊商品,不宜作为团购的商品种类。药事之大,关乎性命,药品专业信息和患者个体差异的复杂性决定了对药品购销渠道必须严加监管。由于石家庄那家社区俱乐部只有病友联谊的服务职能,不具备药品储存、运输条件、更不可能配备医药专业人员,故其从事药品购销将难以保证患者用药安全,根据我国现行的法规也是违法的。“药品团购”也许顺应民间对药品降价的呼声,但合情而不合理,也不合法。
有人将药品团购与集资建房做类比,称药价虚高是“消费模式的垄断使然”,要降低药价首先就需要消费者联合打破垄断。此言差矣,家电、建材都是均质产品,不同消费者对产品的需求大致相同。而药品是用来治病的,每个人的病情各不相同,药品只能通过专业人士的指导来使用,其消费模式是一种二次消费,不宜团购。
虚高药价逼出药品团购
缺少政策支持处境尴尬
经济参考报
不久前,由石家庄市一个社区健康俱乐部发起的药品团购的模式:联合社区居民,负责直接从医药公司代购药品,减少中间环节,所购
药品价格平均比药店至少低10%。
老百姓对药品团购有惊喜也有担忧。喜的是他们在这里买药的确便宜,并且不用走出社区,很方便。忧的是担心买到假药,担心不能及时吃到药,担心买到过期药,担心药不对症,担心社区健康俱乐部会卷款逃跑。
社区健康俱乐部一旦做大,无疑会对药店造成冲击。石家庄市内几家大药店的负责人接受采访时说,将药品价格拉下来,对消费者而言的确是件好事,但药品是极为特殊的商品,在储藏上有很高的要求,需有严格的温度、环境等条件。社区健康俱乐部仅凭租的几间简陋房屋,能做到吗?如果药品质量出了问题该怎么解决?对此,他们已多次向有关部门反映这一问题。
社区俱乐部《营业执照》显示,其经营范围是:健康咨询、病友联谊服务、信息咨询服务。这样来看,代购药品行为显然超出了经营范围。石家庄市工商局有关人士说,代购药品行为作为一种新生事物,不同于一般意义上的药品销售,法律上对其尚未有明确界定,处在法律边缘,很难对其定性。
石家庄市社会科学院原副院长王彤认为,药品团购现象反映了老百姓心声,其产生的深层次原因在于药价虚高。作为一种新生事物,只要利国利民,有关部门就要在规范的基础上让其生存下去。
传媒关注版
医药经济报2005年 第91期
作者:
本报记者 王勇 2005-8-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