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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世界植物药的销售额正以每年百分之十几的速度增长,这对在中医药方面拥有大量独特资源的中国而言,是绝好的机遇,更是严峻的挑战。
据最新统计,目前世界植物药市场年销售额超过160亿美元,而我国中药制剂年出口额仅在1亿美元左右,占其中的3%~5%。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我国每年天然植物药进口已超过6亿美元,并以每年二至三倍的速度增长。与此同时,外企的中药研发势头有增无减,导致中药知识产权流失严重,种种迹象给我们敲响了保护中药知识产权的警钟。
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全世界有170多家公司和40多个研究机构正在从事天然药物的新药开发。美国已开始进行中药复方与制剂的临床试验,德国则打算在现行医疗保险法中将中药列入传统疗法范畴,俄罗斯、瑞士等国家亦看好中药。
目前,日本厚生省批准的210个汉方制剂的处方主要来自中国中医典籍,其生产原料75%从中国进口,但日本中药产品在国际中药制剂市场却占有80%的份额;韩国所占的份额也达了10%。这些国家从我国进口粗加工的中药原料药后再行精加工,制成符合国际标准的片剂、胶囊等,并高价行销全球,其中包括反销中国。
不久前,世界500强企业之一的瑞士诺华公司在上海宣布,在已经投入200万美元的基础上,将再投入150万美元与中科院上海药物研究所展开为期3年的中药提取物研究;德国马博士大药厂也表示,其用于治疗便秘的植物药已正式抢滩中国;日本大幸药品株式会社也将其汉方药新剂型强力推向华南市场……
外企热衷中药研发
没有专利保护,被仿制也就在所难免。当外国人用高科技手段突破中药的技术难关后,必将长驱直入。业内人士担忧,中药不但难以走向国际市场,弄不好连现有的国内市场都无法保留。
多年前我们就已有沉痛的教训,青蒿素被国外一家企业根据我们的科研论文进行结构改造并抢先申请了专利,年出口额达2亿~3亿美元;日本在中国六神丸的基础上开发出救心丸,年销售额达上亿美元;江苏地道的传统中药材薄荷,目前已有8项专利落在美国人手里;银杏目前在中国的专利申请共有68件,其中外国人申请的虽然只有4件,但几乎涵盖了银杏的全部提取工艺流程。而这些教训仅仅是冰山一角。
知识产权保护意识的淡薄使得我国中药痛失市场先机。据统计,国内大约90%以上的中药都没有申请专利。专家分析,这主要是因为很多中药缺乏足够的临床试验数据,很难证明中药其疗效,申请专利的难度较大,并且很多中药都是作为秘方存在,虽然疗效显著,但机理是什么却说不清楚。
知识产权流失严重
专利保护时不我待
令人欣慰的是,目前国内的许多中药企业也都在加快中药研发进程。如白云山中药厂为抢占抗生素限价后的中药抗生素市场,一举投入6000万元与广州中医药大学合作成立中药消炎实验室;不久前,三九企业集团规划投资7.2亿余元,建立三九现代中医中药产业化研究开发基地项目,推进中医药研发的产业化、现代化、国际化。三九企业集团还通过收购日本东亚制药登陆日本,从而让本土中药跻身国际主流市场。
知识产权无疑是民族中药产业面对挑战时必须紧紧抓住的利器,这已成为业内共识。中医药知识产权涉及的范围很广,包括专利、商标、著作权、商业秘密等多个方面。专家指出,中医药产品在进入国际市场前,最重要的事情就是及时向进入国提出专利申请,在真正意义上保护自身的国际市场利益。同时,中医药产品应打造驰名品牌,敢于和国际上的名牌较量。
中药保护须多措并举
□智文
当日本“救心丸”、韩国“高丽参”打入国际市场,且单品出口就相当于我国全部中药材出口额的50%时,中国人震惊了!人们这才意识到,面对全球市场,必须运用专利、商标等多种知识产权的保护,才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保持优势并始终处于领先地位,才能保护我国的传统中药。
建立和完善中药企业国际化经营中的商标保护体系非常重要。我国中医药企业对于商标的重要作用缺乏认识,普遍表现为商标意识淡漠。我国《商标法》和《药品管理法》都规定,人用药品必须使用注册商标,未经注册不得在市场上销售。但实际上我国中药商标的注册量很少,许多驰名商标在国外被抢注后,我国企业须再斥巨资把商标购回,给企业造成巨大损失。
针对加入世贸组织后的现实压力,目前在中药的保护上急需解决的问题主要是法律保护滞后、执法软弱以及政出多门。一些管理部门没有严格按照知识产权法和专利法对中药品种进行保护,造成对中药保护不力,概括起来主要有:司法滞后,专利申请的质与量双低,缺乏行之有效的科学管理措施。
针对上述问题,应从三个方面对中药加以保护:一是要着手制定中药保护法;二是对我国中医药史书上有记载的具有明确疗效作用的中草药要实行保护,在国外申请专利;三是要加大投入,加强研究,利用现代生物技术建立中草药种质资源基因库和对中草药有效成分进行DNA测序,先序列化、信息化,再产权化。这既能体现WTO的有关原则,并适应中药国际化的需要,又能弥补专利单一保护的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