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 知
各医疗机构、
投标供应公司:
嘉兴市县级以上非营利性医疗机构药品集中
招标采购招投标工作已结束,现将定标结果发给你们,并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本期标书从2005年10月10日开始执行,有效期为一年。
2、上期协议期间所采购的库存量若与本期定标结果规格、品牌相同时按本期定标价执行,非本期定标的库存品种,限于在10月25日前使用完毕,逾期应办理退货手续,不允许继续使用。
3、接此通知后,希各单位与供应方在10月10日前签订好购销协议及购销廉洁协议书,各一式肆份,其中一份交市招投标中心药品采购科备案。
嘉兴市招标投标中心
2005年9月25日
作者:
2006-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