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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如已在省属项目递交了增补标的的资料,在市属项目中能否不用递交?
回复:不可以,仍需递交,因为市属招标目录不等同于省属招标目录。
2、 授权书上的通用名,剂型,批准文号等应如何填写?
回复:授权书上的通用名可按照生产批件填写,并尽量与平台上的系统匹配名保持一致。如需要补充,可在商品名填写完整。同时建议:由于我们审核时,商品维护已经完成,我们是根据授权书上的通用名和系统上的通用名对比审核,最好授权书和平台上的系统匹配名保持一致。
3、 同一标的需要增补,是否可以多个厂家名义进行申请?
回复:建议只提交一份增补申请表就可以。
4、 缓释片怎样进行差比价报价?
回复:有关差比价细则可按补充文件中相关规定执行,中介机构在报价培训时也将进行详细说明
5、 片剂和缓释片是否可以分别委托两个投标人?
回复:按照标书规定,片剂和缓释片划分为不同标的可以分别委托不同投标人。
6、 03年有中标,但04年没参投,在05年如何进行报价?
回复:这个问题涉及到投标底价问题,需提交评标议价委员会决定。
7、 新成立的企业没税表提供,如何处理?
回复:新成立企业的纳税申报表以实际缴纳数量统计,如无纳税申报表则按照企业规模赋分的最低值赋分。
8、 大输液不同包材(玻璃瓶、塑料瓶、软袋)是否必须委托同一投标人?
回复:根据标书79页第2点第(3)条,同一生产企业的同通用名同剂型(按标的拆分原则判断剂型)药品投标人限1家。大输液按照标的不同可委托不同的投标企业投标。
9、 大容量注射剂品种,10ml和50ml是否可以委托不同投标人?
回复:见第8条的回复内容。
10、 生产厂家自行投标,中标后是委托一家配送,还是可以委托多家配送?
回复:不管是谁配送,医疗机构必须与中标人签定购销合同,结算货款。并且购销合同和发票中的供应方需为中标人。
11、 药品生产企业的GMP认证已挂网公告,但仍未有证书,能否参与本次投标?
回复:投标人需将在国家药监网(SFDA)上公布的该公告打印下来,盖上投标人公章。同时,GMP公告汇总结果中介机构会挂网公示,如对公告有疑义可以递交澄清证明文件说明。
12、 去年已中标的品种,今年是否只需要递交授权书及生产企业税表就可以了?
回复:如无需要维护和新增产品信息,按照标书要求递交相应的证明文件。见标书95页。
13、 去年包装为24粒的品种中了标,今年投了36粒包装,报价是否可以高于去年中标价?
回复:投标价格不得高于本市上一年度同一厂家同剂型同规格品种的投标报价。包装为36粒的暂不参考24粒的报价。
14、 省平台里品种信息中的零售价是指什么价格?需不需要维护?
回复:省平台的零售价是指该品种的政府定价或者企业定价,如果出现不一致的需要提交相应的资料进行维护。具体维护的办法,稍后会挂网通知。
15、 省平台里品种信息中的商品名很多都是药品名称,有些是有商品名的,这些是否需要维护?
回复:不能完全体现品种的盐根、酸根或剂型特点的,可以提出维护申请。由于时间和平台因素,商品名可以到交易后维护。
16、 同一生产厂家,不同规格的品种是否可以委托不同投标人?
回复:同一厂家同一剂型(按标的拆分原则判断剂型)药品投标人只限一家。
17、 新药刚在物价部门进行备案,物价文件应在什么时候递交?
回复:依据粤价〔2005〕166号 的要求,及时上报物价。由于时间短,物价澄清我们请示执委会后告知。
18、 有个品种溶媒是水针和脂肪乳,是否可以分开标的,在中山项目已进行拆分,市属项目是否可以考虑?
回复:标的拆分严格按照标的拆分标准划分,投标人认为标的拆分原则没有涉及的部分,可以提交标的拆分申请,报执委会审批。未按要求提交拆分申请,我公司不予处理。标的拆分申请要求的格式,稍后网上挂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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