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
投标人:
为进一步规范池州市第五轮药品集中
招标采购的投标行为,防止企业恶意投标,现决定在接收投标材料时,向投标企业收取部分投标保证金,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1、按投标药品规格数计算,每品种规格收取300元投标保证金;
2、若企业未发生撤标行为,此保证金充作通过资质审查药品的预收代理服务费(每品种规格需缴纳1000元预收代理服务费),投标企业须完全缴纳剩余的代理服务费后,方可参加报价;
3、若在资质审查后,投标企业发生撤标行为,撤标药品的投标保证金概不退还。
特此通知。
上海百信药品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
作者:
2006-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