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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参加本次招标采购的医疗机构较多,覆盖的地区较广,为了能够更加及时的为医疗机构配送药品,保证医院临床用药的及时性,各中标单位如需要增加、变更配送商,可填制“增加、变更配送申请表”(具体格式附后),经医院同意,报中介机构核审、廊坊市药品招标委员会审核准许后,即可向各医院配送药品,没有参加本次药品招标活动的配送企业还需提供如下资料:
1、新增配送商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需加盖新配送商公章);
2、新增配送商的经营许可证复印件(需加盖新配送商公章)。
增加、变更配送申请表
廊坊市药品招标委员会:
应 投标人的要求和 新配送商的请求, 投标人在廊坊市药品集中招标采购中所中标品种(详见下表,如不够可另附表)
药品名称 |
剂型 |
规格与包装 |
生产企业 |
质量层次 |
中标价格 |
中标企业 |
原配送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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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医院,由 新配送商配送,送达药品的质量、价格和一切相关问题由 投标人和 新配送商负责。本申请表一式五份,中标企业、原配送商、新配送商、医院及招标办各一份,盖章有效。
廊坊市药品招标委员会 投标人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日 期: 日 期:
原配送商 新配送商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日 期: 日 期:
医院签章:
日 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