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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巢湖市医疗机构第四轮中标服务费结算工作的通知
各中标企业及海虹医药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巢湖市医疗机构第四轮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周期已于2006年6月30日到期,为贯彻省卫生厅皖卫计秘[2006]297号关于“今年6月起在全省推行以省为单位的网上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市卫生局、纠风办、物价局、财政局以卫计字[2006]94号文下发了《关于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将执行期限顺延至全省中标品种候选目录产生时自行终止。鉴于全省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临时中标品种目录即将出台,为维护招标文件的严肃性,保护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及中介代理机构的合法权益,根据巢湖市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政策规定,经医疗单位统计汇总申报,截止2006年6月31日各中标企业中标药品的购销量已审核完毕。应交纳的中标服务费已计算确定。为及时结算中标服务费,经研究,从2006年7月20日起,办理第四轮中标服务费结算工作,请各中标企业持已交纳的中标服务费预收款收据前往海虹医药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指定专人按规定和要求及时结算。各中标企业应交纳的中标服务费,巢湖市医疗机构药品招标采购办公室已书面通知海虹医药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由海虹医药电子商务有限公司通过电话、网站等方式通知各中标企业。七月份以后发生的中标品种代理服务费如何收取,另行规定。
特此通知
巢湖市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办公室
报:省卫生厅、省药招办
抄:市纠风办、物价局、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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