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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量评价指标体系及分值
本次评标的指标分为主观指标和客观指标,客观指标的评价根据录入材料
由计算机系统自动判断后赋于分值(满分 67分),主观指标由参评专家评分
(满分33分)。
定量评价的指标体系及分值如下表:
要素 |
要素权重 |
评价指标 |
评价类型 |
质量 |
50分 |
临床疗效评价(8) |
主 |
安全性评价(8) |
主 | ||
产品质量可靠性(10) |
客 | ||
药品品牌知名度(5) |
主 | ||
药品包装质量和实用性(4) |
主 | ||
生产管理质量层次(15分起评) |
客 | ||
GMP药品中的过期专利药品(加12分) |
客 | ||
价格 |
25分 |
投标报价(25) |
客 |
服务 |
10分 |
GSP认证情况(2) |
客 |
配送能力(3) |
主 | ||
伴随服务(2) |
主 | ||
药品经营质量的可靠性(3) |
客 | ||
信誉 |
15分 |
违法或违规行为(6) |
客 |
履约情况(3) |
主 | ||
投标信用(6) |
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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