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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投标企业:
根据喀什地区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集中招标采购办公室的要求,请各投标企业务必在2008年4月7日前将此次招标履约保证金5万元汇至下列指定帐户(收款单位:喀什地区卫生局;开户行:喀什农行北分处;帐号:476301040001395)我公司凭投标企业银行汇款单开通投标企业报价系统。已交纳喀什地区往年履约保证金的单位,请将汇款收据复印件交至我公司,如在规定时间未交纳履约保证金的投标企业,所投品种将按废标处理,其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请各投标企业相互转告。
另:此次开标时间为2008年4月10日下午4点。开标地点是喀什地区行署礼堂。
特此通知。
新疆天衡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二零零八年四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