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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项目--关于公布2007年度交易过程中供应不正常药品目录的通知

来源:www.baiduyy.com
摘要:关于公布2007年度宁波市药品集中采购现阶段交易过程中缺货等供应不正常药品目录的通知各有关中标供应商、配送商:2007年度宁波市药品集中采购工作自2008年5月15日正式进入中标药品交易期以来,整体进展顺利。但近两个月内根据网上交易记录和医疗机构的反映,发现仍有部分中标药品一直未能供货或不能按时足量供应,这对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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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07年度宁波市药品集中采购现阶段交易

过程中缺货等供应不正常药品目录的通知

各有关中标供应商、配送商:

2007年度宁波市药品集中采购工作自2008年5月15日正式进入中标药品交易期以来,整体进展顺利。但近两个月内根据网上交易记录和医疗机构的反映,发现仍有部分中标药品一直未能供货或不能按时足量供应,这对保障临床用药和安全,以及中标药品的供应秩序都造成了不良的影响。

现根据宁波市药品集中采购中标供应管理的有关规定,为了更好地保证中标药品正常有效供应,规范药品交易过程并加强管理力度,通知如下:

一、对目前已统计的存在供货不正常记录的药品予以公布。挂网公布的药品所涉及到的各相关中标供应商、配送商应尽快核实澄清其品种供应情况,并请于7月 18日前递交翔实材料至浙江海虹宁波分公司。

二、澄清注意事项如下:

1、因政策原因造成中标企业停产或中断生产(如GMP重新认证,依法修改包装、标签、说明书等已进行,药监部门尚未批复等)请提交相关证明文件;

2、因企业自身原因造成无法供货(如原料涨价、中标价低无法供应、缺货无法生产,生产线改造等)请生产企业、供应商予以说明;

3、其他用以澄清供应情况的说明材料。

4、提交申请的,中标供应商及所属配送商最好均做出澄清。

三、经最终核实后,如中标药品确实存在供应服务不合要求或交易违规等情况的,报送上级有关管理部门后,将根据《2007年宁波市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关于撤标问题的说明》的规定,对该品种所属厂家及供应商的全部中标药品作废标处罚。

四、对生产企业和供应商主体将根据《浙江省药品集中招标采购不良行为处理办法》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同时,相关的配送商也将视涉及责任程度一并处罚。

特此通知!

附表:现阶段供货不正常的药品目录点击下载.xls

 

浙江海虹药通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2008年7月14

信息来源:浙江海虹

 

 


 

作者: 2008-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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