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显示 收起
2016年河南省关于同意顺铂注射液等2个中标药品品规变更产地的通知(豫药采〔2016〕15号)
有关药品生产企业:
你们提交的关于药品变更产地的申请收悉。根据河南省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南省药品集中采购标后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豫联席办〔2009〕5号)有关规定,经审核,顺铂注射液等2个中标药品品规产地变更申请有效,采购期间原企业应履行的一切责任和义务,均由变更后的企业承担。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2个中标药品品规产地变更对照表
河南省医药采购服务中心
2016年4月6日
抄送:省医药集中招标采购联席会议办公室,各省辖市医药采购工作机构,各医疗机构。
附件:
2个中标药品品规产地变更对照表
序号 |
药品流水号 |
药品名称 |
剂型 |
规格 |
药品批准文号 |
原企业名称 |
变更后企业名称 |
1 |
58467 |
顺铂注射液 |
注射剂 |
2ml:10mg |
国药准字H53021740 |
云南个旧生物药业有限公司 |
云南植物药业有限公司 |
2 |
59604 |
脑得生丸 |
浓缩丸 |
2g:10 |
国药准字Z20153028 |
湖南德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湖南天济草堂制药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