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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7月4日至10月8日,在西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统一安排和部署下,由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成检查组,对该区2006年以来新开办的药品批发企业进行了全面的清理和检查。
此次检查,主要是依照GSP相关条款,对药品批发企业的经营主体及方式、人员状况;药品的购进验收、在库养护、出库复核记录是否完整;各类档案是否建立健全;票、帐、货是否相符;药品的购进和销售渠道是否合法等内容进行了监督检查。
检查发现,大部分药品批发企业在经营过程中能按照GSP相关要求规范经营,没有发现超范围经营、挂靠经营、走票等现象。但也暴露出一些问题:一是少数药品批发企业存在质量负责人不在岗或未办理变更手续等现象;二是检查中发现部分药品批发企业存在票、帐、货不相符的现象;三是部分药品批发企业建立的客户资质档案内容不全;四是有一家药材批发企业的验收、养护记录不规范,个别纪录不真实。
对上述暴露出的问题,检查组下发了监督检查记录,并要求在规定的期限内认真进行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