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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药流通新规再鼓励批零一体化 终端酝酿蜕变

来源:医药经济报
摘要:刚出台的《全国药品流通行业发展规划纲要(2011~2015年)》(下称《规划纲要》)给出了“鼓励批零一体化经营”的新说法。13年,历经部委两次的态度变迁,从鼓励到争议,而今再次回归鼓励。然而,不管有关部门态度如何变化,批零一体化在大多数药品经营企业一直或隐或现,尽管表现形式不尽相同。政策延伸“商务部这次鼓励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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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刚出台的《全国药品流通行业发展规划纲要(2011~2015年)》(下称《规划纲要》)给出了“鼓励批零一体化经营”的新说法。

  13年,历经部委两次的态度变迁,从鼓励到争议,而今再次回归鼓励。对此,中国医药企业管理协会会长于明德称这是“生产关系符合生产力的表现”。

  然而,不管有关部门态度如何变化,批零一体化在大多数药品经营企业一直或隐或现,尽管表现形式不尽相同。

  政策延伸

  “商务部这次鼓励批零一体化与当年国家经贸委倡导的意见是一致的。”于明德在点评《规划纲要》中“鼓励批零一体化经营”的内容时如是说。

  曾任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医药司司长、经济运行局副局长的于明德,当年就医药流通问题接受媒体采访时曾表示,要提倡以现有的大型批发企业为中心,建设批零一体化的、覆盖面大的市场网络。如今,他继续持有同样的观点。“对批发而言,零售是其了解市场第一手情况的前沿阵地;对零售而言,批发是其供应的后方资源。”于明德重申,批零一体化后,批发的仓储和配送资源,零售可共享,无须自行新建,因此在经营关系上,批零是互补的。

  在业内人士看来,对流通这种高度市场化的行业,《规划纲要》出台的目的,更多的是把行业发展方向指明。眼下,由于各流通企业的战略取向存有差异,决定了企业对批零一体化选择上有所不同。但无疑,批零一体化后供应链环节会减少,将有利于企业对成本的控制,也有利于推动零售价格的竞争性下调。

  “批零一体化是规律,是竞争的必然结果,如今有政府的肯定,更是大势所趋。” 北京民智谷管理顾问公司执行董事史万奎对批零一体化前景相当看好。他认为,商务部对批零一体化的鼓励性表态,是对网上药房、药房连锁发展鼓励的一个组成部分。网上药房和药房连锁化步伐的加快,将带动公立医院药房连锁化发展和医药分开管理等一系列的演变。

  批零孰优

  “都是一家人,产品无论在价格上或是配送上都方便得多。” 在周双才看来,批零一体化对零售药店是利好,去年8月,他从安徽百姓缘执行总经理变身为中国医药集团国药控股旗下的安徽国大药房总经理。

  从行业发展角度看,鼓励批零一体化将促使医药流通行业整合资源,降低运行成本以及实现药品全过程信息共享和追溯。然而,转型的过程必将是渐进式的,《规划纲要》甫一出台,部分以零售起家的药店高管对批零一体化仍心存疑虑。

  事实上,在记者采访的过程中,就遭到了数位药店高管的婉拒,并表示批零一体化的话题最好询问有批发业务的药品经营企业。上海一位连锁药店副总向记者坦言,批零一体化有优有劣,“尽管能使采购规模变大,但毕竟是两种不同的经营模式,如今这两方面运作都擅长的高手还不多,若不能处理好还不如分开运作。”

  湖南老百姓大药房方面也称,目前《药品管理法》中将药品经营方式分为批发和零售两种,由于药品批发和零售企业在人员、场地、服务对象等方面的要求有较大差异,因此不宜采用批零兼营方式。据了解,目前国内不少医药企业集团都有自己的批发、零售子公司,这些企业集团有一个共同之处:先做大批发,再进军零售。

  国际上类似的案例亦不少,无论是与博姿公司(Boots)合并前的Alliance Unichem公司,还是广州医药与联合美华成立的合资公司,或者博姿公司本身,这些批零一体化的企业都是在具有雄厚资金实力的基础上进行批零整合的。

  对此,史万奎认为,目前的药品零售市场还是企业家的市场,企业家行为在其中有足够的表现机会。因此,不管是零售向上游一体化,还是商业公司向下游一体化,环境与政策上都不存在偏向问题。

  另一位业内人士也表示,批零一体化应该是药品批发和零售企业之间一种更为紧密的合作关系,有别于过去简单的销售联系。批零一体化减少了药品流通的中间环节,减少了终端供应商的数量,行业集中度得到提高,在保证药品质量、降低流通费用等方面都将起到积极作用。“批发和零售企业能真正发挥各自的优势,更好地整合现有资源,才是做好批零一体化工作的关键。”该人士如是说。

  “未来,批发业态将淡出,医药物流和零售两种业态成为主流,零售连锁公司掌握着更多的话语权。”史万奎如此预言,试图在工业、商业、终端三方面通吃的企业家还没有诞生,做大而全的产业链霸主还是梦想。

  联盟“反噬”

  药品批零一体化是整合现有资源向产业链上下游延伸的一种体现,但最终可能更多仍以服务主业为目的。有专家指出,以企业内部药品批发、零售板块整合的方式为基础发展一体化,可能更具发展潜力。

  除了备受关注的大型连锁药店外,近年药品零售行业出现一种新业态——药店联盟。发端于2005年的药店联盟,最初的目的无非是通过集中采购增加与上游生产企业议价的筹码。但是随着市场环境的变化,现在的药店联盟已经不限于最初的基本诉求,而是开始试图把触角延伸至商业领域,建立自有的批发配送企业。

  “现在联盟的互相渗透正在逐渐加强和日益广泛,特别是各省级联盟的相互合作,这对于工业特别是品牌工业有巨大的吸引力,因为这样更方便其产品在全国区域的广覆盖,节约了开发成本。”大蓉合药店联盟秘书长朱鸿雁如是认为。

  无疑,药店联盟向商业领域发展,是其根据自身情况进行的一种选择,使终端与工业之间的距离更近,进而减少了流通环节,降低了费用率,使药价有了下降的空间。于明德认为,此举有利于资源整合,符合行业的发展规律。“供应基地、采购中心、物流队伍,这3样对零售药店来说都是必备的,但也是共通的,联盟只要有一个批发就足够了。”

作者: 2011-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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