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沃华医药于12月18日收到潍坊市财政局返还的首期搬迁补偿金3,500万元,剩余搬迁补偿金将于2010年底前全部付清。
沃华医药 ( 002107 ) 12月22日发布公告称,公司曾就列入潍坊市国土资源局“退城进园”计划的公司位于潍坊市胜利西街2900号的老厂区地块土地使用权进行公开挂牌出让事宜及其进展情况作出披露。公司于2009年12月18日收到潍坊市财政局返还的首期搬迁补偿金3,500万元,剩余搬迁补偿金将于2010年底前全部付清。
公司所获的搬迁补偿金将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3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政府补偿款项在扣除该宗土地账面净值及其他相关税费,以及厂房及其附属设施、生产设备及办公设施等处置损失后,将资金结余转入资本公积,由全体股东享有。
根据上述会计处理方法,公司收到首期搬迁补偿金情况不影响公司于2009年10月24日披露的《2009年第三季度报告》中对2009年全年业绩的预测:预计2009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将比2008年同期增长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