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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象设计并不仅仅局限于适合个人特点的发型、化妆和服饰。那些为了拍摄艺术人像照片甚至为了饰演影视角色而塑造的形象都不是为了人的社会需要而设计出的形象。而人的形象设计的目的则应是为现实的工作和生活服务,这一点与企业CI设计十分相似,都是为了长远未来的发展。因此,它的内容包括外在形式,如服饰、化妆等,而且也包括内在性格的外在表现,如气质、举止、谈吐、生活习惯等等。从这一高度出发的形象设计,决非化妆师或服装设计师的能力所能完成的。形象设计是通过对主体原有的不完善形象进行改造或重新构建,来达到有利于主体的目的。虽然这种改造或重建工作可以在较短的时间内完成,但是客观环境对于主体的新形象的确认则有一个较长的过程,并非一朝一夕之事。
在国外,形象设计是一项很普通的服务,它的消费者主要来自政界、企业界或演艺界的公众人士,除了因为它的费用不菲外,还由于公众人物的形象对其事业和未来人生道路所产生的影响更为巨大。
在国内,真正意义上的形象设计也已有多年的历史,但它一直局限在演艺圈,并被称为“包装”。对演艺明星的包装其实就是形象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