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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要求提高二氧化碳结合力到40容积%,可根据下列公式计算用量:
(40-X)×0.3×体重(公斤)=需补11.2%乳酸钠溶液毫升数;
(40-X)×0.5×体重(公斤)=需补5%碳酸氢钠溶液毫升数。
如未测定二氧化碳结合力,可按 5%碳酸氢钠每次溶液5ml/kg或11.2%乳酸钠每次溶液3ml/kg计算(此用量可提高10容积%)。必要时可于2~4 小时后重复应用。
另外,对没有使用过碱性液体的酸中毒或休克患儿,其所需钠量的20% ~25 %亦可用碳酸氢钠补充(5%碳酸钠溶液10ml含钠6毫当量)。治疗酸中毒或休克的液体量及电解质均应包括在第一天计算总量中。休克缺氧时,体内乳酸钠积聚,此时不宜用乳酸钠,应使用碳酸氢钠溶液,但应注意,若患儿呼吸功能障碍,二氧化碳呼出困难时,输入高渗、大量的碳酸氢钠是不适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