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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合并心脏病
妊娠合并心脏病(heart disease)是严重的妊娠合并症,是我国孕产妇死亡的第2~3位原因,占非直接产科死因中的第一位。发病率各国报道不一,约为1~4%,为降低心脏病孕产妇的死亡率,必须加强强孕期保健。
一、妊娠合并心脏病的种类
近年来由于风湿热得到积极和彻底的治疗,妊娠合并风湿性心脏病患者明显减少,由于先天性心脏病诊断技术提高和心脏手术的改善,妊娠合并先心病患者已跃居第一位,占35~50%,风心病为第二位。妊高征心脏病、围生期心肌病、心肌炎、各种心律失常贫血性心脏病等也占有一定比例。
1. 先心病:分无紫绀型和紫绀型二种。
(1)无紫绀型,以房或窒间隔缺损,动脉导管未闭合并妊娠者多见。除重症者外,大多数都能耐受妊娠,分娩和产褥期的血流动力学的变化。
(2)紫绀型:有法络氏四联征及艾森曼格综合征等,对孕期血容量增加及血流动力学改变的耐受力差,母、儿死亡率可高达30~50%,故不宜妊娠,如已妊娠亦应尽早终止。
2.风湿性心脏病(风心病),以单纯性二尖瓣狭窄最多见,占2/3~3/4,部分为二尖瓣狭窄合并关闭不全,主动脉瓣病变少见。
3.妊高征心脏病:妊高征孕妇,以往无心脏病史及体征,而突然发生以左心衰为主的全心衰者称妊高征心脏病。
4.围生期心肌病:是发生于妊娠期最后3个月至产后6个月内的扩张型心肌病。与原发性扩张型心肌病的不同点是本病与妊娠分娩有密切关系。其病因不清楚,可能与病毒感染、营养不良、冠状血管病变、激素及遗传免疫等因素有关。
5.心肌炎:近年病毒性心肌炎呈增多趋势、心肌炎及其后遗症合并妊娠的比率也在增加。
二、妊娠、分娩对心脏病的影响
1.  妊娠期:孕6周起血容量增加,至孕32~ 34周达高峰,较孕前增加30~45%,从而引起心率加快及心排出量增加,心肌耗氧量加大,显著加重了心脏负担;孕晚期子宫增大,膈肌上升使心脏向左向上移位,出入心脏的大血管扭曲,机械性地增加心脏负担,更易使心脏病孕妇发生心衰。
2. 分娩期:为心脏负担最重的时期。
一产程:宫缩增加周围循环阻力、血压稍↑;每次宫缩时有250~500ml血液从子宫中被挤出,致中心静脉压↑。
二产程:除宫缩外,产妇出现用力屏气,腹肌及骨骼肌同时收缩,使周围循环阻力及肺循环阻力↑;同时加腹压能使内脏血液涌向心脏。
三产程:胎儿胎盘娩出后,子宫突然缩小,胎盘循环停止,子宫内的大量血液突然进入全身循环;同时腹压骤减,血液向内脏倾流,回心血量减少,此时易发生心衰。
3. 产褥期:除子宫缩复使一部分血液进入体循环外,孕期组织间潴留的液体开始回到体循环,此时血容量暂时↑,可以发生心衰,故产后3天内仍是心脏负担较重的时期。
三、妊娠合并心脏病对胎儿的影响:流产、早产、死胎、IUGR、胎儿窘迫及新生儿窒息的发生率明显增高;治疗心脏病的某些药物对胎儿有毒性反应,如地高辛可通过胎盘到胎儿体内;父母有先心病者的后代先心病及其他畸形发生率较对照组增加5倍,如室间隔缺损、肥厚性心肌病、马凡综合征等均有较高遗传性。
四、诊断
1. 诊断依据:①孕前有心脏病及风湿热的病史;②出现心脏病的有关症状;如劳动性呼吸困难、经常性夜间端坐呼吸、咯血、胸闷胸痛等; ③ 紫绀、杵状指、持续性颈静脉怒张;④心脏听诊有舒张期杂音或粗糙的全收缩期杂音; ⑤ 心电图有严重的心律失常; ⑥X线胸片或二维超声心动图检查显示显著的心界扩大及心脏结构异常。
2. 心脏病心功能分级:分为4级
Ⅰ级:一般体力活动不受限。
Ⅱ级:一般体力活动稍受限制、活动后心悸、轻度气短、休息时无症状。
Ⅲ级:显著受限、休息时无不适,轻微日常工作即感不适,心悸,呼吸困难或以往有心衰史。
Ⅳ级:不能进行任何活动,休息时仍有心悸,呼吸困难等心衰表现。
3. 妊娠期早期心衰诊断:
①轻微活动后即出现胸闷、心悸、气短;②休息时心率≥110次/分,呼吸>20次/分;③夜间常因胸闷而坐起呼吸,或到窗口呼吸新鲜空气;④肺底部出现少量持续湿啰音,咳嗽后不消失。
五、防治  其主要死因是心衰和严重感染,未经产前检查的心脏病患者心衰发生率和孕产妇死亡率,比经产前检查者高10倍。
1. 妊娠期
(1)终止妊娠:凡不宜妊娠的心脏病应在孕12周前行人流。孕12周以上则中期引产。孕28周以上者,不宜施行引产,如已发生心衰,经心衰控制后再终止妊娠。对顽固性心衰病例,应与内科医生配合,严格监护下剖宫产术,常能改善预后。
2. 心衰预防:预防心衰是改善母儿预后的关键。
1)定期产前检查:能早期发现心衰的早期征象。在孕20周以后,尤其是32周以后, 发生心衰的机会增加,故20周以前每2周检查一次,孕32周后每周检查一次,出现早期心衰征象应住院治疗。一般于预产期前2周住院待产,先心病紫绀型孕妇应于预产期前3周住院待产。
2)避免过劳及情绪激动,每日至少睡眠10小时。
3)高蛋白、高维生素、低脂肪饮食,孕期要适当控制体重,体重增加不超过10kg,孕16周后,每日食盐不超过4~5g。
4)积极预防和及早纠正各种妨碍心功能的因素,如贫血、心律失常、妊高征等,预防感染。
5)对有早期心衰的孕妇,常选用作用和排洁快的地高辛0.25mg,每日2次口服,2~3日后根据临床效果改为每日一次,不要求达到饱和量,不主张长期应用维持量,病情好转后停药。
6)急性左心衰的紧急处理:原则是减少肺循环血量和静脉回心血量,改善肺气体交换,增加心肌收缩力和减轻心脏前后负荷。
取半卧位或坐位,高流量面罩或加压给氧。
速尿20~60mg,肌注或静注。
适当用血管扩张剂,如硝酸甘油0.3mg或硝酸异山梨酯5~10mg舌下含服。降低肺毛细血管楔压或左房压,缓解症状。
氨茶碱 0.25g 缓慢静注
速效洋地黄制剂,毛花甙丙0.4mg,缓慢静注。
急性肺水肿时,予吗啡3~5mg,静注(或5~皮下注射地塞米松10~20mg静注可降低外周血管阻力,减少回心血量和解除支气管痉挛。
待心衰控制后再行产科处理,并放宽剖宫产指征。严重者,经内科各种治疗未见效时,继续发展会导致母儿死亡时,则边控制心衰边紧急剖宫产。减轻心脏负担。
2. 分娩期
(1)分娩方式的选择:
1)阴道分娩:心功能Ⅰ~Ⅱ级,胎儿不大,胎位正,宫颈条件好。
2)剖宫产:心功能Ⅲ级或Ⅲ级以上,产道条件不佳者。放宽剖宫产指征,以硬膜外麻为好,麻醉剂中不加肾上腺素,麻醉平面不宜过高。术中术后严格限制输液量,并行结扎术。防仰卧位综合征的发生。
(2)分娩期处理
1)一产程:安慰鼓励产妇,以消除紧张情绪,适当应用安定、杜冷丁等镇静剂,密切注意血压及三项生命体征与心衰征象,一旦发现心衰表现应取半卧位,高浓度面罩吸氧,毛花甙丙0.4mg+25%G.S,20ml iv 必要时0.2mg,4~6小时重复一次。
2)二产程:避免屏气加腹压,行会阴侧切+胎头吸引或产钳助产,以缩短二产程。
3)三产程:胎儿娩出后,产妇腹部放置砂袋,以防腹压骤降而诱发心衰,静注或肌注催产素10~20μ,禁用麦角新碱以防静脉压升高,产后出血多者应适当输血输液,但需控制滴速。
3. 产褥期:产后3日内,尤以产后24小时内是心衰发生的危险期,产妇须休息并密切监护。产后1周要用广谱抗生素预防感染,心功能Ⅲ级或Ⅲ级以上者,不宜哺乳。不宜再孕者,可在产后一周结扎输卵管。
4. 心脏手术指征:一般不主张在孕期手术,尽可能在幼年,孕前或延至分娩后再做心脏手术,必要时可考虑手术,但手术宜在孕12周前进行,术前注意保胎及预防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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