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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医源资料库在线期刊中国热带医学杂志2008年第8卷第6期

新中国腹泻病防治研究的基本状况和主要对策

来源:中国热带医学
摘要:【关键词】腹泻病防治研究对策中国1相关背景中国政府一贯重视腹泻病的防治研究,早在20世纪50年代初期制定新中国第一部《传染病管理办法》时,即将霍乱、痢疾(包括细菌性痢疾与阿米巴痢疾)及伤寒副伤寒列为法定报告和重点防治的病种[1]。由于执行了一系列符合实际的防治对策,从而使旧中国流行百年以上的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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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腹泻病 防治 研究 对策 中国

1  相关背景

  中国政府一贯重视腹泻病的防治研究,早在20世纪50年代初期制定新中国第一部《传染病管理办法》时,即将霍乱、痢疾(包括细菌性痢疾与阿米巴痢疾)及伤寒副伤寒列为法定报告和重点防治的病种[1]。1961年埃尔托霍乱传入后,又将其增入“甲类”传染病与古典霍乱并列[2]。由于执行了一系列符合实际的防治对策,从而使旧中国流行百年以上的古典霍乱得以迅速消灭,而且也控制了痢疾、伤寒与副伤寒等大面积流行。在科学研究方面,由于能紧密结合防治实际,也取得了从未有过的丰硕成果[3]。这已都是有目共睹的不争事实。但另一方面,中国是发展中国家,原有基础相对薄弱,而且地跨寒、温、热三带,幅员辽阔,人口众多,各地发展又极不平衡,从而给腹泻病的预防和控制带来不少困难。尽管新中国成立后的半个多世纪中,我们已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但腹泻病至今依然是我国法定传染病中发病数最多,流行面最广,影响群众生活生产最为严重的一组疾病。其中最突出的表现之一便是所谓的“一低一高”现象,即病死率虽已很低(估计约为0.02‰)但发病率却始终位居各传染病之首并居高不下(估计至少在40‰以上)。因此如何将这个所谓的“一低一高”现象变为“两低”,将是今后相当一个时期内的奋斗目标。

  有鉴于腹泻病在全球范围,特别是发展中国家中普遍存在和我国1978年以来改革开放形势的日益发展,我国卫生部于1984年即响应并参与了WHO 1978年5月制定的全球《腹泻病控制规划》(Programme for control of diarrheal diseases ,简称CDD)并及时制定了我国《1985~1990年腹泻病控制规划》。另一方面,1985年2月又将所属原“卫生部医学科学委员会霍乱专题委员会”(成立于1981年)改组扩大为“卫生部腹泻病专题委员会”(即今“卫生部腹泻病专家咨询委员会”之前身)并与WHO合作,进一步制定出我国1990~1995年《腹泻病控制规划》, 以加强对以霍乱为重点的所有感染性腹泻防治研究的技术指导。这里特别值得提及的是,在1989年9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除仍将霍乱定为“甲类”传染病实施强制管理,将痢疾、伤寒副伤寒定为“乙类”传染病实施严格管理外,又新增了一项“除霍乱、细菌性和阿米巴痢疾、伤寒副伤寒以外的感染性腹泻病”为“丙类”传染病实施监测管理,从而使管理范围扩及到所有由生物性致病因子引发的感染性腹泻病[4]。在2004年12月1日起施行的该法修订版中不仅依然保持原条款, 而且在实施力度上更为全面和加强,这也从另一侧面提醒国人,我们与腹泻病的斗争,将是长期和艰巨的,任重而道远。

  有关我国腹泻病发病的严重程度究竟如何, 迄今尚缺少全面系统的科研论文或公认的权威性评估。但从部分专题调查或发病监测的数据分析,也可看出一个梗概。例如根据1988年国内21省(市)腹泻病防治现状入户调查结果推算,全国每年约有8.36亿人次发生腹泻,其中5岁以下儿童约为2.09亿人次。又据1989~1991年在鲁、闽、滇、陇、湘及北京等6省(市)开展的22次城乡腹泻病入户调查,5岁以下儿童年平均发病频率为0.86~3.9次/人,6省(市)的平均水平为2.5次/人,其中农村地区为2.9次/人。再从每年腹泻病发病数占全国甲乙丙三类37种法定报告传染病总数的比例来看,以最近三年为例:2005年为22.29%(1 042 181/4 676 519),2006年为23.91%(1 192 803/4 987 831)[5],2007年为22.12%(1 138 923/5 146 871)[6],连续3年均接近法定报告传染病总发病数的1/4。若从国内不同病种的发病状况观察,位居前列的总是由志贺菌引起的细菌性痢疾或轮状病毒引起的婴幼儿腹泻,其次为大肠埃希菌或空肠弯曲菌肠炎。沙门菌腹泻一般居第三或第四位,多以食物中毒为主。弧菌性腹泻多见于沿海各地,上世纪以霍乱最为突显,而近10年该病已明显减少[7]。由肠道寄生虫作为病原的腹泻病仍以阿米巴痢疾较为多见。

  2  防治研究的基本状况

  针对上述相关背景的实际,我们开展了结合防治需求的研究,并不断有所发现与创新,其基本状况如下。

  2.1  志贺菌感染方面

  2.1.1  细菌性痢疾是国内所有腹泻病中发病率最高,影响面最广的病种之一。菌型复杂,亚型多,流行菌群不断交替变换。值得注意的一个重要动向是,20世纪50年代末已基本绝迹的痢疾志贺菌(A群I型)又重新在部分地区出现,在局部范围内甚至出现以A群I型为绝对优势的菌痢爆发。菌群变迁的另一个重要动向是自上世纪七十年代中期以来,在绝大多数地区仍以B群占绝对优势的基本情况下,北京、上海等一些大城市报告D群(宋内菌)再次出现缓慢的上升。还有些省市报告C群(鲍氏菌)也有所增多,甚至有引起爆发者。至于优势菌B群的型与亚型,总的来说,仍以2a居首位,但近年北方地区1b又有明显增多趋势。

  2.1.2  国内有关菌痢的研究,仍多集中于致病机理、动物模型、实验方法、病原谱变化、耐药质粒、侵袭力遗传、分子流行病学与遗传学以及选育无毒株和进行菌苗研制及效果观察等方面,但突破性进展尚不明显,特别是有效免疫制品用于现场预防的理想至今仍未能实现。对于慢性菌痢的成因已有较为肯定的共识,主要提出三种解释:一是与治疗不当有关;二是与病原菌不同有关;三是与机体肠道SIgA的缺乏有关。

  2.2  病毒性腹泻方面

  2.2.1  发现并确定轮状病毒(rotavirus,RV)与秋冬季婴幼儿腹泻的关系:1978年秋,在北京一次婴幼儿急性胃肠炎流行中,首次从患儿粪便中检出轮状病毒(RV),并确定其与秋冬季婴幼儿腹泻的病原关系。有研究资料指出, 我国3岁以前的儿童几乎都受到过RV感染,因腹泻而住院的儿童中,40%以上属于RV感染,估计每年因RV腹泻而死亡的人数至少约4万人,已成为威胁儿童健康和生命的严重问题之一[8]。在其后的调查研究中,进一步发现婴幼儿腹泻的病原有时也较复杂,一方面轮状病毒(RV)仍是最主要的病原,但也可以检出由杯状病毒(HucV) 、星状病毒(AstV) 、肠腺病毒(AdV)等引起的婴幼儿腹泻。例如兰州地区2004年7月~2005年6月5岁以下400例住院腹泻患儿的粪便标本检测中,发现47.3%为轮状病毒,15.5%为杯状病毒,9.5%为星状病毒,7.5%为肠腺病毒,而其中有混合感染的病例数为13.5%,且以轮状病毒合并其他病毒感染为主[9]。此外20世纪90年代后期,国内也不断有以诺瓦克病毒(Norwalk virus)或诺如病毒(Norovirus)感染为题的多篇相关报道[10,11]。

  2.2.2  发现并确认引起成人流行性腹泻的一种新轮状病毒:1982~1984年期间,在锦州、阜新、鸡西、兰州等十余城市的矿工中,发生以青壮年为主要患者的多起流行性腹泻,在开展流行病学调查的基础上,开展了病原学研究,结果发现引起成人流行性腹泻的病原是一种不具有原轮状病毒(RV)共同抗原的新轮状病毒,即属于B组轮状病毒的成人腹泻轮状病毒(Adult diarrhea rotavirus, ADRV)或成人副轮状病毒(Adult pararotavirus,APRV)[12]。其后证实,我国除存在有属于A组轮状病毒的RV和B组轮状病毒的ADRV引发的腹泻流行外,也曾发现过由C组轮状病毒引发的个别腹泻病例(1989)。1998年前后在石家庄等地发生的成人流行性腹泻中,又发现一种不属于A、B、C三组轮状病毒的新的病毒株,暂命名为J19株。

  2.2.3  在局部地区还发现某些所谓”腹泻相关病毒”引发的腹泻病爆发或流行,其中如:①1983年1~5月,天津市某妇产医院婴儿室爆发一起新生儿急性胃肠炎,发病率30%以上。从患儿33份粪便标本中检出病毒样颗粒11份,经鉴定,其中9份为小圆病毒(Small Round  Virus),从而证实小圆病毒也是引起国内新生儿急性腹泻的病原体之一;②1984年春,吉林省东丰县农村中急性腹泻病流行,发病率13.2%,家庭续发率29.16%。当时曾怀疑是霍乱,但通过流行病学调查和病原学检验,发现冠状病毒(Corona-Virus)是引起本次腹泻病流行的病原体。 由冠状病毒引起的腹泻病国外虽有散发病例与实验室观察材料的报告,但在人群中发生流行的报告,这还是第一次;③其他还有如星状病毒、肠腺病毒等引起腹泻病之报告,在此不再一一列举。

  2.3  大肠埃希菌感染方面  已知国内致泻性大肠埃希菌有五类,即致病性大肠埃希菌(EPEC)、产毒性大肠埃希菌(ETEC)、侵袭性大肠埃希菌(EIEC)、出血性大肠埃希菌(EHEC)、集聚性大肠埃希菌(EAggEC)。原中国预防医学科学院流行病学微生物学研究所1994年还发现了一种被暂时命名为产志贺样毒素且具侵袭力的大肠埃希菌(ESIEC), 但对其命名及致病性等均有待国内外同行专家的认可与验证。近年国内较富新意的报道主要如下。

  2.3.1  检出并证实ETEC是国内成人和小儿腹泻的重要病原菌  早在1974年夏季,福建省在疑似霍乱病人腹泻物中最先检出ETEC。1983年春,哈尔滨、鸡西等地成人中腹泻流行,临床表现疑似霍乱,但从患者粪便标本中检出ETEC,检出率4.16%。同年6月3日《人民日报》报道上海市分离出ETEC, 7~9月该市从急性腹泻患儿中又检出ETEC,检出率15.59%,从而证实ETEC既是国内成人也是小儿腹泻的重要病原菌。其后沈阳等地也有类似报道。

  2.3.2  发现由EIEC新的血清型引起的食物中毒  1984年9月,北京某铁路小学因进餐自制的“茶叶蛋”爆发食物中毒,患者症状酷似菌痢。从粪便标本及“茶叶蛋”中检出血清型为O28ac:K73(B):H的侵袭性大肠埃希菌(EIEC)113株。这是国内既往从未发现和报道过的新的血清型,从而填补了我国这方面的空白。同年10月, 北京某部队中也发生了一起此类事件。1990年冬,广东佛山市从1名住院的腹泻病患者粪便中又分离出1株与鲍氏志贺菌I型(C群I型)具有相同抗原的EIEC O112ac菌株,进一步肯定了EIEC的致泻性。

  2.3.3  发现O157:H7出血性大肠埃希菌及其患者:1986年江苏省徐州市卫生防疫站从该市散发的腹泻病患者中首次分离出O157:H7出血性大肠埃希菌(EHEC)[13]。随后自1987年起又在山东、福建、北京、河北、安徽、河南等十余个省市先后从家禽中分离出O157:H7菌株,但一直未出现该病在人间流行。1999年4~9月期间,苏皖二省毗邻地区不仅发生本病在人群中大面积流行或爆发,而且并发急性肾功能衰竭者病死率极高,始引起人们的高度关注[14]。

  2.4  发现空肠弯曲菌肠炎与耶尔森菌小肠结肠炎两种动物源性传染病(人畜禽共患)广泛存在

  2.4.1  1978年安徽芜湖市从两例腹泻病人中首次分离出空肠弯曲菌,1981年上海市证实亦有本病存在,而且在局部调查中发现本病占住院腹泻患儿的10.2%,仅次于细菌性痢疾(21.3%)。其后,福建、黑龙江、山东、江苏、北京、辽宁、四川、河南、广东等地皆从人及家畜、家禽中分离出本菌,而且多数地区报告从患者粪便中分离出本菌的机率仅次于志贺菌、沙门菌或大肠埃希菌而居肠道致病菌的第二或第三位,这是既往始料未及的。此病发病率农村显著高于城市,家畜、家禽是主要保菌宿主与传染源,其中鸡、猪、鸭、的作用可能更大。江苏省苏州市的调查材料表明,患者91.2%分布于农村,89.3%的患者与家畜、家禽有密切的接触史,农村中学龄前儿童的带菌率为7.1%,且无年龄、季节的显著性差异, 而鸡可能是当地主要的保菌宿主与传染源。福建省发现鸡的带菌率平均为46.8%,鸭为48.0%,猪为56.1%。

  2.4.2  几乎在同一时期内,又发现耶尔森菌小肠结肠炎:首先是1980年河南省从猪的结肠中分离出耶尔森菌,福建省于1980~1981年又相继证实在人和动物中皆有此病存在。其后,国内26个单位于1985年组建了一个耶氏菌病监测协作组,在全国19个省(区、市)的114个地、市、县范围内进行调查研究,至1987年秋已初步查请了该病在我国的分布和流行特征,分离出耶氏菌2 500余株,并发现43个血清型,确诊患者730余例,查明本病的主要传染源是猪、奶牛和鼠类,也肯定了本病的多种传播途径。近年来北京、上海、黑龙江等十多个省、市、自治区也均有本病报道,而且从多种家禽、家畜以及外界环境中分离到此菌,唯病人数不多。因此,对于本病在我国的危害程度究竟如何,还有待进一步研究。

  2.5  沙门菌感染方面

  2.5.1  比较明显的变化之一是人的伤寒副伤寒沙门菌感染已明显下降,年发病率已控制在10/10万~15/10万甚至更低的范围内,病死率也下降到0.5%以下,而鼠伤寒沙门菌引起的食物中毒却明显上升。特别需要提及的是近几年国内已有至少20个以上的省、市、自治区报告鼠伤寒沙门菌引起的医院内感染,尤其是小儿科病房、婴儿室及妇产科病房中交叉感染不断,病死率亦甚高,侵袭对象主要为婴幼儿与新生儿。

  2.5.2  国内伤寒副伤寒的部分高发地区如贵州、广西等近年出现甲型副伤寒明显上升,且有向全省(区)蔓延扩大之趋势。不少市(县)的甲型副伤寒发病率不仅远高于伤寒,而且由副甲引发的爆发或流行此伏彼起,数年不断。其所分离到的全部菌株中优势流行菌株已明显的由伤寒沙门菌转向甲型副伤寒沙门菌[15]。对于出现这一现象的真正原因,已有不少调查分析的研究报告,普遍认为影响因素是多方面的,其中之一是由于伤寒Vi菌苗的大力推广与使用,使原本发病严重的伤寒发病率逐年下降,从而也突显出对该菌苗并不显效(无交叉保护作用)的甲型副伤寒相对上升。例如广西自1995年起在全自治区19个重点县的近900万人口中推广使用Vi菌苗,在使目标人群(学生和居民)接种率达到75%后,伤寒的发病率即由1995年的0.80/10万下降到2000~2002年的平均0.10/10万;而甲型副伤寒的发病率却由1995年的0上升到1999年的4.08/10万,是伤寒的40倍[16]。

  2.5.3  随着我国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和乳、肉、蛋类食品比例的日益增大,沙门菌感染引发食物中毒的问题,已提到卫生防病部门应有的议事日程上,例如近年各地分离较多的鸭沙门菌、德尔卑沙门菌、阿贡纳沙门菌、纽波特沙门菌、肠炎沙门菌、汤卜逊沙门菌、火鸡沙门菌等引发食物中毒的问题已引起高度重视。

  2.6  弧菌性感染方面  既往多见的是沿海地区居民因食用被副溶血弧菌污染的海产品等而发生的食物中毒。但自1961年传入埃尔托霍乱后,霍乱又成为最突出问题之一, 因而大力开展对霍乱的防治研究, 而且取得前所未有的成果。此外,无意中又发现了由河弧菌(Vibrio fluvialis)和拟态弧菌(Vibrio mimicus)引发的腹泻病。兹简述如下。

  2.6.1  有关埃尔托霍乱的研究  随着世界第七次霍乱大流行的开始,埃尔托霍乱于1961年7月在我国广东省西部沿海的阳江、阳春等地开始流行,从而揭开了新中国埃尔托霍乱流行的序幕[17],而且迄今已持续47年,先后波及29个省、市、自治区(自1993年开始又先后在新疆、广东、海南、福建、浙江等地合并出现O139霍乱),迄今已累计发病34万例以上,死亡不下5 500人,已成为20世纪后期严重危害中国社会、影响人民生活生产的重要公共卫生问题之一。在此情况下, 各地结合防治工作的深入开展和实际要求,又大力开展了全方位多学科多层次的科学研究,并取得不少成果[18]:①在病原研究方面:利用噬菌体一生物分型判定各菌株在流行中所起的作用; 提出“两类菌株”的论点; 研制出多种有效的选择性培养基;提出多种操体简便、费用低廉的实验室检查方法。②在流行病学研究方面,通过1964年本病出现并流行于新疆塔克拉玛干大沙漠西缘地带的事实,首次证实并报道了埃尔托霍乱这一新的地区分布特征,从而用事实推翻了既往所谓本病仅限沿海分布的传统论断;证实了本病传染源复杂并确有所谓“冰山现象”之存在;证实至少有四种类型的带菌者,而其中包括病后间歇排菌长达400d以上的慢性带菌者存在;肯定了传播因素的多样化及水在霍乱传播中的主导作用;提出“远距离传播”和“两类流行型(爆发型与迁延型)并存”的特征;提出本病疫区有“常发性”与“一过性”之分;证实本病疫情出没无常,确有所谓“散在发生,来源不明,一户一例”的特点;提出形成新的“地方性疫源地”之可能性与影响因素;总结出大量有关本病“三间(指时间、空间、人间)分布”的科学数据。③在临床诊治方面,提出综合性诊断原则和明确的确诊及疑似标准,总结出一整套从患者入院到出院的科学管理程序与行之有效的抢救治疗方法,使病死率由20世纪60年代 的10%~15%下降到目前的1%以内,已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其他如关于发病机理、临床分型、血型与易感性、主要死因及防范、抢救方法改进等的研究,皆具有较高的实用价值。④在防治策略和措施方面,提出“标本兼治,治本为主, 综合治理, 不可偏废”的战略指导思想;提出“早、小、严、实”的疫源地处理原则;制定了“以切断传播途径为主导”的综合性防治措施;基本否定了在易感人群中大范围注射原霍乱常规菌苗和在易感人群中进行所谓“全面投药预防”的可取性;逐步改进并丰富了“行政干预”的多项内容,特别是近几年有关流动人口管理的内容和经验教训等。除此之外,对于密切接触者的管理、带菌者的搜索治疗、轻型病人的早期发现、疫情监测和疫源检索、肠道门诊的组建等也都进行了结合防治实际的探索。⑤在相关边缘学科与基础理论的研究方面,特别是分子生物学、 分子遗传学、免疫学等方面的研究皆取得较大的进展。其中如霍乱弧菌的储存宿主与存活机理的研究;弧菌的L型及“非可培养状态”与越冬关系的研究;基丁质与弧菌存活时间及如何在水体中越冬的研究;浮游生物及水藻类与弧菌越冬关系的研究等。有关CT基因、染色体DNA酶谱、外膜蛋白 等新技术与理论的研究等日益普遍;有关B亚单位菌苗、基因工程菌苗的研究等也不断有新的进展。值得庆幸的是,由WHO倡导与推荐,由我国军事医学科学院和上海联合塞尔生物工程有限公司合作研究开发的口服重组B亚单位菌体霍乱菌苗(RBS/WC)肠溶胶囊,已于2004年顺利通过国家GMP认证而正式投产上市。此菌苗除可用于预防OI群霍乱外,对产肠毒素大肠埃希菌(ETEC)感染所引起的旅行者腹泻也有较好的交叉保护作用,而且服用方便,且无须使用抗酸剂,因而优于国外生产的同类型制品[19]。由于O1群霍乱菌苗不能对O139霍乱产生有效的交叉保护,因此国内有关单位自1994年以来又着手O139菌苗的研究。

  2.6.2  发现由河弧菌引起的腹泻病爆发  1983年3月, 徐州市两煤矿因供水系统受污染引起780人腹泻,发病率9.0%。症状疑似霍乱,经病原学检查,确认是一起由河弧菌(Vibrio fluvialis)引起之水型爆发,河弧菌检出率42.37%。由河弧菌引起的腹泻病爆发,既往国内从无报道,因而这一发现为进一步研究致病性弧菌及此类腹泻病的流行因素和防治对策提供了新的依据。其后,上海、福建、新疆等地皆从腹泻患者、健康人群、外环境及海产品中检出此菌。进一步复查1961年以来原中国预防医学科学院流行病学微生物学研究所实验室保存的部分所谓不凝集弧菌(NAG)时,发现上海(1962)、广东(1963)、江苏(1963)、新疆(1973)、福建(1979)等地当年送交保留的NAG弧菌中,均有少量的河弧菌存在, 共计22株,从而提示我国可能早就有以河弧菌为病原的腹泻病存在,只是不为人所知。经进一步调查,得知由河弧菌引发之腹泻病一般散在发生,也可通过污染水源而引起局部爆发。患者多有食用鱼、贝、螃蟹、毛蚶等水产品历史。

  2.6.3  发现由拟态弧菌引起的霍乱样腹泻  1985年7月,山东省陵县发现由拟态弧菌(Vibrio mimicus)引起的霍乱样腹泻患者,这是国内从未报道过的新的弧菌性腹泻。由于本弧菌的生物学性状及所致疾病的临床表现与其他病原性弧菌特别是霍乱弧菌引起之临床表现相近似,容易引起诊治对策上之混淆与防控措施之失误,因此拟态弧菌性腹泻之发现,有助于促进国内感染性腹泻的研究和提高弧菌性腹泻的鉴别诊断水平。随后福建、江苏等省也皆有此类报道。

  2.7  寄生虫性腹泻方面  寄生虫性腹泻也是国内腹泻病重要问题之一。目前已知能引起寄生虫性腹泻的寄生虫病有数十种之多,但我国国内仍以由溶组织内阿米巴引起的阿米巴病和由兰氏贾弟鞭毛虫引起的贾弟虫病二者较为突出。近年国内专家对此二病的感染率、危害程度、免疫诊断及实验模型等进行了现场与实验室诸多方面的研究,取得一定进展。另外,有关隐孢子虫所致腹泻自1987年以来也有一些报道,但影响面不大。

  从上述各项进展中,可以看出新中国成立后在感染性腹泻的防治与研究方面的确取得了前所未有的成就。目前我国与WHO、ICDDR,B.(孟加拉国际腹泻病研究中心)、UNICEF(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及一些国家的相关机构(如美国的CDC)都有程度不同的技术合作,合作形式也多种多样。例如邀请外国专家来华讲学或技术指导,派人外出访问、考察、参加业务培训或出席国际性和地区性学术会议等等,均取得良好效果。此外。为了不断加强对腹泻病防治研究的技术指导,在卫生部的领导与组织下,编辑出版了《腹泻病专辑》、《霍乱专辑》以及《霍乱防治手册》、《伤寒防治手册》和《痢疾防治手册》等期刊与图书,并开展了技术培训与咨询,有力地推动了我国腹泻病防治研究的深入发展。

  3  主要防治对策

  由于引发各种腹泻病的病原体在人体肠道内定位的一致性,“粪-口”传播机制和传播途径的共同性,因而所采取的防控策略和措施也基本一致,主要是:

  3.1  在政府统一领导下,坚持开展以管水、管粪、管饮食为中心内容的卫生基本建设和经常性实际措施,要求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各尽其能,协调运作,以保证各项目标的具体落实。
  
  3.2  建立腹泻病监测点,有计划地开展重点人群和外环境疫源检索,及时反馈信息供各级卫生主管部门及疾病防治单位使用。监测点的主要任务是:①搜索病例;②动态观察流行趋势和分布特征;③及时分析菌株的生物学特征、菌群分布与变迁、耐药谱变化与流行关系等;④发现并确定高危地区和高危人群,及时采取干预措施;⑤考核和评估各项干预措施的实际效果,为及时调整和制定有效对策提供科学依据。

  3.3  建立健全各级各类腹泻病专科门诊(通称肠道门诊),早期发现和处理传染源,减少交叉感染。要求各专科门诊在开展经常性诊治工作的同时,还应及时了解当地腹泻病有关动态,提高诊治水平,不断总结经验教训。腹泻病专科门诊的形式一般有三种,一是在条件较好的综合医院内开辟独特的腹泻病门诊区;二是在不具备上述条件的医院开设单独的腹泻病门诊室;三是在条件简陋的基层医疗单位的普通门诊室增添腹泻病诊察台。专科门诊备有专用的药品、器材和各种用具,医护人员亦专职固定。对于前来就诊的患者,强调“五早一就”,即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早隔离、早报告和就地处理。 一般情况下, 要求最好能做到“不后送,不上转”,以尽量减少对患者之延误和交叉感染之机率。在治疗方面,因病原复杂,方法各有不同,但一般不外:①对症治疗(包括合理的休息、饮食等);②病因治疗(要求合理使用药物、防止滥用抗生素);③补液治疗:包括积极推广口服补液盐(ORS),广泛开展口服补液疗法(ORT)及合理使用静脉补液等。其中补液治疗已成为一定范围内之常规。

  3.4  加强疫点处理,防止疫情扩散。为了把疫情限制在最小范围内,对出现腹泻病患者的疫点必须严格处理。要隔离治疗患者并对疫点实施随时消毒,当患者离开该疫点时再进行一次彻底的终末消毒。要按《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及时做好疫情报告。如患者不幸死亡,要按规定处理尸体和涉及葬礼的相应限制(如系动物传染源,应按兽医法规定妥善处理)。要逐一登记与患者有密切接触史的人并检疫一个最长潜伏期。要主动搜索病原携带者的排泄物、呕吐物以及盛放过这些污物的容器及一切有可能被污染之器物与场所并进行严格消毒。至于对像霍乱这样的国际检疫传染病,则除上述措施外,还须按《国境卫生检疫法》之有关要求进行相应处理,同时要对疫点外围的一定范围划为疫区,进行适当的管理和监测。

  3.5  大力开展卫生宣传教育,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卫生知识水平和自我防护意识,形成全社会人人讲卫生,家家爱清洁的良好卫生习惯和积极参与卫生防病活动的社会氛围。

  3.6  结合经常性防治工作,加速培养合格的防治队伍, 完善防治领导机制, 建立严密的疫情报告网, 强化工作人员对及时报告疫情与妥善处理传染源的责任心与技能,尽力杜绝各种可能存在的隐患。

  3.7  结合我国当前腹泻病防治工作中的实际需求开展科学研究。首先是病原及流行规律的研究、简易快速和更适合基层使用之诊断方法的研究、抗腹泻药物的研究,以及疫苗等制品的研究,特别是霍乱疫苗、轮状病毒疫苗、痢疾疫苗、旅行者腹泻(ETEC)疫苗等的研究。其次,对寄生虫性腹泻、霉菌性腹泻方面的研究也要逐步提上工作日程。此外,随着近年人口频繁流动与旅游事业的迅猛发展,有必要把“旅行者腹泻(Traveler’s diarrhea)”的防治对策也尽早提上议事日程。

  3.8  根据各地不同情况与需要,组织相关专业人员成立专家咨询小组或专家咨询委员会,开展技术咨询和指导,包括:(1)临床诊断、治疗、抢救、疫点处理、消毒等;(2)调查分析疾病来源、主要传染源与传播途径,影响流行强度的自然因素,社会因素和生物因素;(3)确定疫点、疫区范围及管理对策与时限;(4)培训专业技术队伍;(5)协助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临时防病领导机构)适时调整和制定对策;(6)评估各项措施的利弊得失、实际效果和成本效益关系。

  4  结束语—反思和展望

  4.1  反思过去  毋庸置疑,我国在腹泻病防治研究中的确已取得令人瞩目的历史性成就,有目共睹; 但工作中也曾存在着值得警惕的缺点或错误,这也无可讳言。尽管我们在2003年SARS防治中汲取不少教益, 从而已开始认真纠正那些曾长期制约我国卫生防病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的瓶颈,但“前事不忘, 后事之师”,因而反思过去的不足, 不仅有益而且是十分必要的, 尤其在下述方面:

  4.1.1  卫生防病事业的总体发展一直滞后于社会经济的总体发展,在资源分配上重治轻防,重城市轻农村,重上层轻基层, 重治标轻治本,重眼前轻长远,重经济效益轻社会效益。致使防病经费短缺,防疫设施与技术力量相对薄弱,而且越到基层与农村、越到边远地区越严重。

  4.1.2  对传染病疫情未做到公开透明和及时、准确、全面地向公众发布,客观上剥夺了人民群众应该享有的知情权、参与权和批评监督权。由此也常出现因无正确讯息来源,群众在疾病流行期间,很容易误信或误传“路边新闻”和谣言, 反而造成工作中本不存在的困难。

  4.1.3  相当一部分基层疾病防控单位应急机制不健全,也缺少训练有素的应急反应队伍,往往延误对水型、食物型爆发事件的及时处理,致使事态扩大。

  4.1.4  相关部门之间缺少紧密的联系与及时的交流。军队与地方之间、科教单位与疾控单位之间、疾控单位与医疗单位之间、发达地区与欠发达地区之间都缺乏有效的沟通与合作机制,有的甚至彼此封锁,互不往来。此外, 由于在科研的投入、研发与产业化三者之间相互脱节,互无制约,以致造成本应避免的资源浪费、低水平重复、甚至无果而终。

  4.1.5  对人民群众宣传教育的力度不够,计划性不强,方式方法呆板,吸引力差;特别是发掘与发挥新闻媒体、尤其是影视媒体的潜在力量和积极效应不够。

  4.1.6  缺乏从容应对重大传染病突发事件的完善机制和开展经常性居安思危教育的安排。

  4.1.7  在流动人口管理中疏漏甚多, 而这一群体常常是腹泻病高危人群最多的疾病高发区。

  4.1.8  对失职、渎职官员缺少应有的问责与惩处制度。

  4.2  展望未来

  4.2.1  从理论上讲,腹泻病是完全能够预防的,因为流行环节与传播机制十分清楚;一旦发生也可能将其控制在一定范围内甚至消除或消灭,因为已有确具实效的防控策略和措施。关键在于能否最大限度地调动全社会一切积极因素,而把该做的工作做好。

  4.2.2  从战术层面讲:①保证社会安定和谐和经济文化的持续发展,提高国民文化素养,从而消除贫穷和愚昧;②健全疾病防治体系, 改善医疗保健条件, 加大疾病监控力度;③保护环境,严格食品卫生监督;④强化卫生防病的宣传教育,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卫生防病知识和技能等,是从根本上解决包括腹泻病在内的所有感染性疾病的必由之路。而这些要求,与我国政府当前奉行的全力发展经济、繁荣文化教育、构建和谐社会和一切以人为本的理念与具体对策完全一致,因此今后防病灭病的大环境条件已非往昔所能比。

  4.2.3  从我国的现实出发,反复强调腹泻病现有防治措施的全面落实应该是第一位的。尽管对感染性腹泻目前还缺乏一种既简便易行而又具特效的“理想”措施,但如能真正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的卫生工作方针和我们多年来已行之有效的前述各项策略和措施,并不断纠正我们工作中曾经和依然存在的缺点,与时俱进,增强创新意识,就一定能做好我国的腹泻病防治及科学研究工作。

  4.2.4  尽管摆在我们面前的任务是艰巨的,时间也将会是持久的,但我国政府和人民有决心、有能力、也有条件做好我们要做的事,前景无限美好[20]。

  这里不妨用下面十六个字来简要概括新中国腹泻病防治研究的基本状况和可以预见的未来,也作为本文的结束语。即:成绩巨大,问题不少,任重道远,前景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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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北京大学医学部公共卫生学院流行病与卫生统计学系,北京 100083.

作者: 魏承毓 201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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