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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自1990~2003年收治“T”型管拔出过程中一短臂留置腹腔内3例,现报告如下。
1 病例资料
例1:患者,男,70岁。因胆石症行胆囊切除,胆总管切开取石,T型管引流术。术后病情恢复好。12天夹管,14天造影,胆总管通畅。拔出T型管,见一短臂缺失,立即行B超检查,见短臂于腹腔内,胆总管外,定位下在窦道由相应器械取出。
例2:患者,女,60岁。因胆总管结石行切开取石,“T”型管引流术。术后15天拔管,见一短臂缺失。经B超检查于胆总管内,经十二指肠镜切开胆管口括约肌将短臂取出。例3:患者,女,68岁。因化脓性胆管炎行“T”型管引流术。术后4个月,病人经常上腹部疼痛,间断皮肤黄染。经B超检查示:胆总管内条索状阴影。充分准备后探查,见“T”型管短臂,取出后重新放置引流管。
2 讨论
2.1 原因 (1)“T”型管本身质量差或长期放置变质。(2)术中固定“T”型管时,将短臂缝合在一起,或缝合固定过紧。(3)在拔管过程中用力过猛将短臂撕脱。
2.2 预防 (1)严把进货渠道,保证“T”型管质量,术中放置前做牵拉实验,检查是否有质量问题。(2)术中视野清晰,操作细致,缝合固定时不应过紧。一般以注水实验稍渗漏为宜。因注水压力远大于胆道压力,注水试验稍渗不致引起胆漏。(3)拔管过程中不能用力过猛,当遇阻力时应用恒力持续几秒,使“T”型管有可塑过程。
2.3 处理 “T”型管短臂留置腹腔内是严重的医疗意外,它不仅给病人带来精神压力,同时可能使病人饱受再次手术的痛苦。唯一补救措施是及时发现处理。当发现“T”型管短臂留置腹腔内,应立即进行超声检查定位。若在腹腔内胆总管外可定位下在“T”型管形成的窦道由相应器械取出,如例1。若“T”型管短臂在胆总管内,有条件的医院,由十二指肠镜切开胆管口括约肌入胆道取出。取出困难或无条件取出,不要急于行二次手术。因首次手术周围组织及胆总管组织水肿,易出血,不宜再次放“T”型管。应在术后3个月后行2次手术。但要密切观察病情变化,一旦出现腹痛、黄疸、发热,应立即手术治疗。
(收稿日期:2004-04-28) (编辑子 萱)
作者单位:251400山东省济阳县人民医院外四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