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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障临床用血安全,国家实行无偿献血制度,结束了长期有偿献血供应临床用血的局面。随着无偿献血的不断深入,无偿献血队伍的不断扩大,无偿献血者及亲属免费用血的比例也相应增长。我市1993年免费用血者比例为无偿献血者的0.22%,2003年上升为1.69%。目前我市无偿献血者本人及其亲属,仍按照“等量免费”的政策执行。现将我市11年来等量免费用血的状况进行分析。
1 资料与方法
1.1 资料来源 1993年1月1日~2003年12月31日参加烟台市无偿献血者共计122436人次。
1.1.1 同期免费用血者 为烟台市无偿献血者本人及其父母、子女、配偶等直系亲属共1587人。
1.1.3 献血量 无偿献血200ml为1U [1] (1人次),400ml为2U(2人次)。
1.1.4 返还量 按等量返还。
2 结果
随着无偿献血工作不断深入开展,无偿献血人次及享受免费用血政策者均呈逐年上升趋势。尤其自1998年《献血法》实施以来,临床用血量全部由无偿献血者奉献。1993年免费用血比例0.22%,2003年增至1.69%,1999年以后免费用血比例明显增加。见表1。
表1 无偿献血人次及免费用血人次情况统计(略)
表2 无偿献血者本人及亲属免费用血情况(略)
表2结果显示,我市11年来无偿献血者中享受免费用血1587人次,其中本人享受免费用血337人次,占免费用血总人次的21.24%,最高年份达27.43%;而无偿献血者直系亲属享受免费用血1250人次,占免费用血总人次的78.76%。直系亲属享受免费用血的比例明显高于无偿献血者本人。
3 讨论
烟台市开展无偿献血工作起步较早,自1992年下半年即有组织、有计划地进行工作,无偿献血人次逐年增加;尤其1998年10月1日《献血法》实施至今,通过我市对无偿献血有益健康、无私奉献、救死扶伤,以及免费用血政策的大力宣传,全市公民无偿献血意识不断增强,献血利人利己的观念,已被越来越多的公民认可。我市1993年无偿献血4570人次,当年免费用血者只有10人;1999年无偿献血13262人次,免费用血144人次;2003年无偿献血21541人次,免费用血365人次。1993年、1999年、2003年免费用血人次占无偿献血人次的比例,分别为0.22%、1.09%、1.69%。随着无偿献血工作的不断深入发展和无偿献血人次的不断增多,免费用血的比例也呈现出不断上升的趋势。目前我市多年来400ml的临床用血全部来自街头无偿献血,而且一次选择献血400ml的公民越来越多,可以预料今后免费用血的比例也会越来越高。
目前,献血者本人免费用血的比例远不及直系亲属免费用血的比例。11年来,无偿献血者本人用血的比例每年平均为21.24%,最高达27.43%,而直系亲属免费用血比例平均为78.76%,最高达82.74%。依据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办法,“无偿献血者自献血之日起5年内免费享受5倍无偿献血量的医疗用血”是可行的。无偿献血者本人在5年内享受5倍免费用血或直系亲属享受无偿献血等量的免费用血政策的宣传和实施,激发了献血者的积极性和保护了献血者的利益,有益于无偿献血工作长久深入地开展。
参考文献
1 王庆泰,林莉.成分输血的与应用.合肥:安徽科学技术出版社,1995,152.
(收稿日期:2004-05-18)
(编辑李 阳)
作者单位:264003山东省烟台市中心血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