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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毒是由苍白螺旋体引起的慢性全身传播性疾病。患梅毒的产妇通过胎盘将梅毒螺旋体传给胎儿引起晚期流产、早产、死产或分娩先天梅毒儿。梅毒是严重危害人类健康的性传播疾病。近年来梅毒的疫情发展速度,已超过了淋病、尖锐湿疣、非淋菌性尿道炎等其他性病。为了解妊娠梅毒的治疗及其对胎儿的影响,笔者对46例妊娠梅毒患者进行了治疗及追踪观察,并对其新生儿进行血清学检查,结果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46例均为2004年10月~2006年4月到贵港市人民医院产科门诊产前检查梅毒血清学阳性的孕妇。
1.2 观察方法 询问孕妇感染史,根据病史体征及血清检查进行分期,新生儿采静脉血作初筛和确认。
1.3 观察时间 妊娠梅毒患者从首次就诊后每周复查抗体滴度至临产,产后监测同一般梅毒患者,新生儿娩出后查梅毒血清学,确诊为RPR(+)转新生儿科治疗,观察至满1周岁。
1.4 诊疗标准 诊断标准及治疗原则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防疫司编写的《性病防治手册》进行。
1.5 检验结果 确诊的46例中早期妊娠28例、中期妊娠8例、晚期妊娠10例,Ⅰ期梅毒20例、潜伏梅毒10例,初诊滴度最高1∶32、最低1∶4。
1.6 治疗方法 按《妇产科学》第6版,Ⅰ、Ⅱ、Ⅲ期梅毒及早期潜伏梅毒选用苄星青霉素240万u,肌注,每周1次,连续3次,青霉素过敏改用红霉素0.5 g,口服,每6 h 1次,连续15天。凡梅毒血清学阳性的婴儿转新生儿科治疗。
2 结果
46例妊娠梅毒均经过规范治疗,除1例14周要求终止妊娠外,45例患者中,7例死胎,5例畸形儿(以胎儿胸腹水为主),6例早产儿,14例先天梅毒儿。新生儿平均体重明显低于同期出生足月新生儿。中期妊娠发现除2例为梅毒血清阴性,余10例及晚期妊娠10例均出现死胎及畸形早产儿先天梅毒。见表1。表1 妊娠各期治疗结果比较
3 讨论
妊娠梅毒是妊娠期发生或出现的活动或潜伏梅毒[1]。妊娠早期,应常规行RPR检查,及时发现妊娠梅毒,早期明确诊断,早期治疗。孕妇若不常规进行梅毒血清筛查,将遗漏诊治,影响围产儿预后。在妊娠早期,当梅毒螺旋体还未进入胎儿体内时,对母亲进行治疗,可避免传染给胎儿。开始治疗的孕周早晚对妊娠梅毒患者的妊娠结局和围产儿预后均有影响,越早期筛查,孕期越早接受规范抗梅毒治疗,分娩的先天梅毒儿发生率越低[2]。国内近几年梅毒发病率迅猛上升,且未引起产科医生的足够重视。妊娠期梅毒常无明显临床症状,潜伏梅毒占绝大多数[3]。很多医院只有在妊娠5~6个月进行第一次产检才做梅毒筛查,甚至有些医院未能做到常规筛查,这样势必延误梅毒的诊治,造成对胎儿损害。为确保母婴安全,对所有孕妇在妊娠早、中、晚期建议各做一次梅毒血清学检查。
青霉素作为治疗妊娠期梅毒的首选药物,对青霉素过敏者使用红霉素治疗。总之,认真做好产前检查筛查工作,及时诊断,及早规范治疗是提高妊娠梅毒认识和早期干预的有效措施。
【参考文献】
1 顾美皎.临床妇产科学.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01,343-344.
2 张肖民,张荣娜.妊娠梅毒192例临床分析.中华妇产科杂志,2004,39(10):685.
3 赵革林.婴儿母体内麻疹抗体的检测及意义.实用中西医结合临床,2004,4(5):62.
作者单位:537100 广西贵港,贵港市人民医院产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