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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食物中毒;甲胺磷
2007年5月23日,某装饰装潢公司工地食堂发生员工进食中餐后陆续出现恶心、呕吐、腹痛、头晕等症状共计20人的食物中毒事件,经流行病学、现场卫生学、患者临床症状和体征以及实验室检验,证实为一起由有机磷(甲胺磷)农药污染食品引起的食物中毒事件。现将本起食物中毒事件的调查报告如下。
1 发生经过
2007年5月23日早晨4时某装饰装潢公司工地食堂负责人在堰桥菜场外马路上购买青菜15 kg上午9时在堰桥农贸市场购生馅面筋80只,豆腐干丝3 kg。在上午10时开始烧煮中餐,菜谱为红烧馅面筋、青菜炒豆腐干丝、青菜豆腐汤,每人一份分餐制,青菜洗后未经浸泡立即烧煮。2007年5月23日中午11时职工开始就餐,就餐人员共35人,至当日下午13时许,首发患者,男,20岁,出现恶心、呕吐、腹痛、头晕等症状,随后有19人相继出现类似症状,经当地卫生院阿托品、解磷定及补液治疗,患者病情很快得到控制并好转,于5月24日上午10时全部恢复出院,未出现危重及死亡病例。
2 症状及体征
20例患者,大多数患者症状较轻,多表现为恶心、呕吐、腹痛、头痛、头晕等,有个别患者瞳孔大小发生改变。患者潜伏期最短2 h,最长5.5 h,平均3.5 h。
3 实验室检验结果
当地医疗单位对患者血液进行胆碱酯酶指标检验,最高为60 u,最低为8 u,18例患者该项指标低于正常范围。剩余食物青菜炒豆腐干丝中定性检出甲胺磷,其他剩余食物及患者呕吐物中未检出甲胺磷、马拉硫磷、甲拌磷、敌敌畏及乐果。
4 讨论与建议
本起食物中毒发生后报告及时、现场调查及时、治疗及时,有效地控制了事态的扩大。
本起食物中毒患者根据临床症状、体征、血液胆碱酯酶快速检测结果,确定为有机磷农药中毒,为抢救患者争取了宝贵时间,所有患者得到了及时救治并在短时间内得以恢复,未出现死亡病例。
现场调查该工地食堂,发现洗菜池容积较小,购买的青菜未能得到充分浸泡,残留在青菜上的农药成分未能很好地去除,剩余食物青菜炒豆腐干丝中检出甲胺磷。
有机磷农药作为一种高效广谱杀虫剂,在农村使用相当普遍,对于如何将农药妥善保存并正确使用必须引起足够的重视,因此,建议农林部门和食品安全委员会要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的宣传工作,完善食品生产、加工、食用环节的链式监督体系;同时建议集体食堂及饮食店到正规农贸市场购买经农药残留检测合格的无公害蔬菜,确保食用安全。
卫生监督部门要加强对工地食堂的经常性卫生监督,并对食品从业人员进行卫生知识培训,杜绝食堂、饮食店集体性食物中毒和食源性事故的发生,确保百姓食用安全性。
作者单位:214174 江苏无锡,无锡市惠山区疾控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