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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me医源资料库在线期刊中华中西医杂志2006年第7卷第3期

浅谈疫苗供应混乱的原因与对策

来源:中华中西医杂志
摘要:疫苗包括菌苗、疫苗、病毒素等预防传染病用的生物制品,是人类同疾病作斗争的有力武器。几十年,各级卫生防疫站依照国家规定有计划的组织、供应、使用疫苗,广泛开展计划免疫和各种预防接种活动,在消灭各种传染病、提高人群免疫水平、保证人民身体健康等方面发挥了巨大作用。但是,近几年来,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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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疫苗包括菌苗、疫苗、病毒素等预防传染病用的生物制品,是人类同疾病作斗争的有力武器。几十年,各级卫生防疫站依照国家规定有计划的组织、供应、使用疫苗,广泛开展计划免疫和各种预防接种活动,在消灭各种传染病、提高人群免疫水平、保证人民身体健康等方面发挥了巨大作用。但是,近几年来,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发展,各地的疫苗管理工作受到了极大冲击,尤其是各种收费疫苗的计划供应已名存实亡,供货渠道一片混乱,使预防接种的计划实施和相应传染病的防治受到严重的干扰和破坏,如果继续发展下去,我国多年来在传染病预防、控制方面取得的成绩将毁于一旦。所以进一步采取强有力的措施,规范疫苗的供应渠道是当前卫生防疫管理工作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1  疫苗的特殊决定了供应的垄断性

  疫苗属于国家法定管理,统一供应,监督使用的特殊商品。新《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十五条规定:“国家实行有计划的预防接种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用于预防传染病的菌苗、疫苗等生物制品,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防疫机构统一向生物制品生产单位订购,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用于预防传染病的菌苗、疫苗等生物制品必须在卫生防疫机构监督指导下使用。”第六十九条对非法经营、出售疫苗的单位和个人的处罚办法作了具体规定。1994年9月卫生部颁布的《预防用生物制品生产供应管理办法》、2005年3月国务院颁布的《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均强调了用于传染病预防的疫苗的订购、供应和违规者处罚的有关规定。

  国家之所以规定疫苗只能由卫生防疫机构统一供应、垄断经营,与疫苗的特殊和防疫机构的职能、任务和具备的条件是分不开的。疫苗与一般商品不同,其特殊性存在于:(1)生产的垄断性:疫苗只能由卫生部批准的少数单位按计划生产,检验合格后方能出厂。(2)产品的时效性:所有疫苗均有规定的有效期,只能在有效期内供应和使用。(3)贮运的条件性:疫苗均要求在一定的冷藏(冷冻)条件下贮存和运输。(4)经营的技术性:疫苗经营者必须熟悉疫苗和预防接种专业知识,掌握辖区人群免疫水平和传染病流行规律,并能承担疫苗计划、经营和监督任务。(5)供应的计划性:疫苗生产周期长,有有效期,要保证按时供应又不积压失效,必须周密计划,科学地安排供应。(6)使用的针对性:各疫苗的使用只针对其特定的疾病,适用于特定的易感染人群。(7)服务的后续性:各种疫苗接种后尚需进行接种效果观察,发生接种反应需及时处理。(8)效果的群体性:每一个体接种疫苗后不一定都有免疫成功,但只有人群免疫覆盖率达到一定水平,才能达到防止相应传染病发生和流行的效果。

  2  疫苗供应混乱的原因

  究其疫苗供应混乱的原因,既有外部环境因素,也有系统内部因素。

  2.1  政府投入不足,对疫苗收费是造成疫苗混乱的基础  预防接种、控制传染病流行、保证人民健康,是政府对社会承担的责任之一。但政府对卫生防疫的投入长期不足,不仅是新研制的疫苗变成收费疫苗,就连由国家承担疫苗费用的制品也由免费改为收费供应,由此造成疫苗的供应混乱。

  2.2  对疫苗的特殊性缺乏认识,是造成疫苗供应混乱的根源  疫苗是卫生防疫部门同疾病作斗争,实现预防工作社会效益的特殊商品,决不能进入市场自由流通。而一些单位、部分人为了追求经济利益,置法律于不顾,只要是利润大就大量购买接种,不仅搞乱了疫苗供应渠道,更严重地危害了人民的身体健康。

  2.3  有法不依,执法不严,是造成疫苗供应混乱的关键  新《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及《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的颁布实施为加强疫苗管理、打击非法经营活动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但一些卫生行政部门对疫苗供应混乱状况听之任之,既不组织监督执法,也不委托防疫部门监督检查,即使有的组织检查了,也是走马观花,治标不治本。

  2.4  防疫人员不顾大局,只认钱,是造成疫苗供应混乱的重要原因  特别是基层防疫站,下有乡镇防疫医生,他们归所在卫生院管理,大多数乡镇卫生院收入不景气,将防疫科承包给防疫医生,完成经济指标就按比例提成,这样防疫医生为了获取更大的疫苗差价和利益,挖空心思到处购疫苗,这是造成疫苗供应混乱的重要原因。

  2.5  祸根  少数不法分子采取非法手段倒卖疫苗,是扰乱疫苗正常供应的祸根。

  2.6  起源  生产单位直接销售,扰乱供货渠道,是造成供应混乱的起源。

  3  解决疫苗供应混乱的对策

  (1)加强新《传染病防治法》及《实施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提高单位和有关人员的知法守法意识。(2)卫生行政部门应加大疫苗的监管力度,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3)每年联合医药、工商、物价、公安、新闻等配合卫生部门进行监督检查,加大执法力度,扩大社会影响,对非法购苗、制售假疫苗者依法惩处。(4)各级卫生防疫站要加强疫苗管理,认真制定疫苗供应计划,做好对基层医疗卫生单位疫苗使用的监督指导,加强信息反馈和疫苗供应各个环节的控制工作。(5)严格执行国家对疫苗的定价,禁止乱涨价和搭配疫苗。(6)各级政府应加强对疫苗管理工作的领导,增加对疫苗经营的投入,同时对疫苗管理、供应工作做出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或奖励。

  作者单位: 265701山东龙口,龙口市卫生防疫站

    (编辑:宋  冰)

作者: 姜 媛,仲伟元,高玉兰 2006-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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