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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资料与方法
1.1 病例选择 4年来共收治52例心梗,其中35例接受溶栓疗法为治疗组。17例因经济困难或年龄过大等原因未接受溶栓治疗为对照组。治疗组中年龄最小27年,最大72岁,平均50岁。男26例,女9例,发病时间均超过12h以上,最长者达54h,其中12~24h25例,24~48h7例,48h以上3例。前间壁心梗15例,下壁心梗12例,广泛前壁心梗5例,下壁心梗合并右室梗死3例。对照组17例,均为同期入院,发病时间均超过12h,年龄也相仿。
1.2 适应证 (1)持续性心肌缺血性胸痛,硝酸甘油不能缓解;(2)ECG证实ST段抬高两个或两个相邻导联(胸导联≥0.2mV,肢导联≥0.1mV);(3)年龄<75岁者;(4)近期无活动性出血、卒中、出血倾向、糖尿病视网膜病变,无严重高血压和严重肝肾功能障碍者。
1.3 给药及观察方法 治疗组、对照组均给予持续心电图示波监测及18导联心电图、心肌酶谱、出凝血时间、血小板及凝血酶原时间监测。同时给予阿司匹林、肝素、调脂、极化液能量合剂等常规治疗。治疗组加用尿激酶100~200万U,溶于100ml生理盐水,30min内滴完。溶栓结束后记录胸痛缓解时间,心电监测有无再灌注心律失常,溶栓后2h内每0.5h描记心电图1次,同时测定肌酸磷酸激酶(CK),及肌酸磷酸激酶的同工酶(CK-MB)(1次/6h)观察ST-T演变及酶峰值时间,每天24h做心电图及心肌酶谱1次,连续5天,同时观察副反应。
1.4 冠脉再通标准判定 (1)胸痛在2h内迅速缓解。(2)最大抬高的ST段在2h内下降≥50%。(3)出现再灌注心律失常。(4)CK和CK-MB峰值前移至16h以内。其中具备2条以上可以判定再通,但(1)和(3)不能搭配。
2 结果
2.1 血管再通 治疗组中于发病12~24h进行溶栓治疗的25例中,2h内胸痛消失,抬高的ST段下降≥50%,出现多发窦性期前收缩者共12例,再通率48%,24~48h溶栓治疗7例,有2例2h内出现胸痛消失,ST段下降≥50%,再通率<28.5%。大于48h溶栓治疗3例有1例2h后出现胸痛消失,ST段下降≥50%。治疗组35例出现再灌注现象15例,再通率达42%,其中判定再通的5例患者,在上级医院通过冠脉造影检查,再通的血管均达到冠脉造影血管再通(TIM-I)分级2级以上。对照组中2h内均未见胸痛消失、ST段下降的现象。均给予度冷丁后胸痛方缓解。
2.2 转归 治疗组35例患者经住院治疗死亡3例(8.5%)合并心衰6例(17.1%),心源性休克2例(5.7%)。对照组17例患者经住院治疗死亡4例(23.5%),合并心衰4例(23.5%)。
3 讨论
急性心肌梗死治疗指南明确了溶栓越早越好,溶栓的最佳时机宜在6h以内。但由于农村基层,患者有时不能及时就诊,6h以内能进入医院并被确诊和接受治疗者甚少。治疗组35例,发病至溶栓时间均大于12h,治疗结果显示发病12~24h冠脉再通率48%;24~48h冠脉再通率28.5%,其中2h临床症状缓解达15例,有效率42%,病死率8.5%与对照组比较,17例2h症状缓解率0,病死率23%,虽然观察病例较少,但也说明超过12h溶栓治疗可使部分患者冠脉再通,减少并发症及病死率。文献记载急性心梗6h以后溶栓,虽不可能挽救濒临坏死的心肌,但仍可能溶解血栓,使阻塞的冠脉再通,对病人益处为:(1)减轻继发性梗塞延展;(2)防止梗塞部位扩展和心肌重塑,从而防止左室扩大和心力衰竭的发生;(3)增加侧支循环,改善其它部位的心肌缺血;(4)增加心肌电生理的稳定性,减少其它室性心律失常易感性 [1] 。有人认为延迟溶栓可以保留心外膜下一层心肌,减少心肌变薄及重塑并为其它冠状动脉提供血流 [2] 。因此在严格掌握禁忌证的同时,可将溶栓治疗时间延长至12h以上,对有持续性缺血性胸痛伴ST段抬高的心梗患者,不论发病时间与症状如何,仍可考虑溶栓治疗,但要注意观察并发症及副作用的发生,从而提高我们基层医院对急性心梗的治疗效果。
参考文献
1 张文博,刘肖林,路方红.心血管病的当今问题,北京: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1999,53.
2 徐成斌.近代急性心肌梗死溶栓疗法的基本经验与新观点.中国循环杂志,1999,14(3):182.
作者单位:044200山西省万荣县人民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