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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合作平台在线期刊中华实用医药杂志2005年第5卷第13期医药管理

浅谈医疗机构灭菌制剂存在的问题及其发展方向

来源:INTERNET
摘要:2001年,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布了《医疗机构制剂配制质量管理规范》(简称GPP),该规范对医疗机构制剂提出了新的要求,旨在规范制剂生产,提高制剂质量。山西省药检局相应作出如下决定,截至2001年底未取得医疗制剂许可证的医疗机构,将被强行停止生产。笔者参加了几家大输液的整改过程,并亲身经历了本院制剂室验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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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1年,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布了《医疗机构制剂配制质量管理规范》(简称GPP),该规范对医疗机构制剂提出了新的要求,旨在规范制剂生产,提高制剂质量。山西省药检局相应作出如下决定,截至2001年底未取得医疗制剂许可证的医疗机构,将被强行停止生产。笔者参加了几家大输液的整改过程,并亲身经历了本院制剂室验收的全过程,现就目前灭菌制剂存在的问题阐述如下。

  1 结构布局不合理
      
  (1)制剂室设在医院内部,并且毗邻于病房,甚至是邻近垃圾回收站,周边环境较差。(2)内部结构不合理。大多制剂间是由办公楼改制而成,各工作间缺乏连贯性、协调性,不利于封闭式一条龙生产。

  2 硬件设备配制差
      
  (1)净化器设备陈旧,达不到GPP洁净度要求。(2)缺少必要的药检仪器,制剂质量的相关指标无法衡量,一些药检工作难以开展。
    
  3 员工综合素质较差

    
  (1)许多员工学历较低,很大一部分是初中毕业生,药品的相关概念不清楚,制剂过程不熟悉,操作过程不规范。(2)一部分员工没有理解制剂工作的严肃性,经常为了个人的利益随意缩短某一工序,进而导致大量不合格品的产生。

  4 卫生条件较差
      
  (1)洁净区内安装的水池、地漏位置不合适,极易对制剂造成污染。(2)洁净区的微生物数和尘粒数严重超标,不能够做到定期消毒和检测。(3)工作间设备、容器没有严格的清洗操作规程。(4)工作人员服装的选材、式样及穿戴方式与配制操作和洁净度级别要求不相适应,甚至不能定期洗涤和消毒。
    
  5 药检室严把质量关的力度不够
    
  (1)领导对药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够。制剂室领导认为药检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含量测定,其他检测项目是应付检查;制剂主任直接领导药检室负责人,每次的药检报告必须经制剂主任审阅,药检工作缺乏自主性和独立性。(2)药检人员由于业务水平有限,对自己的检测结果老是抱着怀疑的态度,对不合格的检品不仔细分析其原因,而是采取多次测量,直到结果合格为止。
   
  综上所述,医疗机构的制剂室存在许多不容忽视的问题,而这些都可能引发事故。为了保证患者安全用药,制剂生产单位应经常开展自检和整改工作,把隐患消灭在萌牙状态。另一方面药品监督部门应加大检查力度,对制剂单位经常突击检查,同时加大处罚力度,对违法、违规的行为严肃查处,必要时停产停业整顿,直至吊销其生产许可证。
    
  从GPP公布以来,许多医疗机构制剂单位积极开展整改工作,但也有许多单位主动放弃了这次制剂的换证。从山西省检查验收的结果可以看出,厂矿医院在这一次验收中投入了巨大的人力和财务,例如太钢总院、西山煤业集团总院、阳煤集团总院等已顺利通过验收,而一些市人民医院已宣布退出整改验收。通过这次验收,各制剂单位的硬件基本配制到位,例如净化器、药检设备;但某些软件的制定还不成熟,缺乏可操作性,甚至各工作程序间互相矛盾,其方案的制定是理论的想象,而不是具体实践的总结。
   
  从GPP上不难看出,国家制定其质量规范的目的在于给医疗机构制剂充分的整改时间,最终达到GMP标准。但从目前医疗机构制剂的经营状况而言,大多数医疗制剂单位的最终选择是关门;医疗制剂产量低,销售范围窄;禁止输液瓶回收处理再利用,药检项目逐渐增多,总之成本在不断加大,利润逐渐减少,医院领导的重视程度也日趋下降。也许从医疗机构灭菌制剂的成长过程中可以得到启示:与世界经济接轨,避免资源的重复浪费,走可持续性发展的经济道路,仍然是国家坚定不移的经济方针。因此,医疗机构制剂的发展举步维艰,为了寻求新的发展,必须对产业结构进行调整,适应市场的变化,跳出近似于作坊规模,单兵作战方式的格局,敞开大门,广泛地与科研单位、大型制药集团密切合作,发挥各自长处,共同攻关,各得其所,开辟出一条具有中国医院制剂特色的道路,只有这样才能迎来医院制剂的第二个春天。
  作者单位:045000山西阳泉,阳泉煤业集团总医院药学
   
          阳煤集团总院药品科

作者: 张淑珍 高波 李建富 2005-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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