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terature
Home医源资料库在线期刊中华实用医药杂志2006年第6卷第4期

一起由肠炎沙门氏菌引起的食物中毒的调查处理

来源:中华实用医药杂志
摘要:2005年4月25日晚11时20分,呼和浩特市卫生监督部门接到群众举报称:解放军某医院收治了15名疑似食物中毒学生。卫生监督人员立即赶赴该医院展开调查。到26日凌晨1时30分,对疑似食物中毒的某学院18名住院学生全部进行了流行病学个案调查。之后,于26日凌晨2时赶到该学院,对中毒学生就餐的该院学生二餐厅依法采取了卫生行......

点击显示 收起

  2005年4月25日晚11时20分,呼和浩特市卫生监督部门接到群众举报称:解放军某医院收治了15名疑似食物中毒学生。卫生监督人员立即赶赴该医院展开调查。到26日凌晨1时30分,对疑似食物中毒的某学院18名住院学生全部进行了流行病学个案调查。之后,于26日凌晨2时赶到该学院,对中毒学生就餐的该院学生二餐厅依法采取了卫生行政控制措施并进一步开展了流行病学调查、卫生学调查。

  1  发病情况

  在本次事故中该医院先后收治发生食物中毒学生76人,其余63人住院治疗,其中13人在门诊就诊。截至4月30日17时所有住院病人全部治愈出院,无死亡病例。

  2  卫生学调查

  该学院现有在校师生1700余人,共有餐厅3个,分别为学生一餐厅、二餐厅和教工餐厅,发生中毒的学生全部在二餐厅就餐。

  对63例病例在23日、24日、25日共同进餐的食物的调查分析:吃过含鸡蛋的饭菜类(西红柿炒鸡蛋、鸡蛋炒青椒、苜蓿肉、蛋炒饭)患者56例,在考虑到学生中存在分别打饭,共同就餐的习惯,推断其余7名患者也可能吃过含鸡蛋类的饭菜,因此,初步判断鸡蛋类菜受到污染的可能性较大。

  3  现场检查

  二餐厅共有从业人员7人,均持健康证上岗,经询问和检查从业人员,无传染性疾患,也无手指破损及化脓现象。购进的食品原料索证齐全,无感官异常。

  学院餐厅原来由原总务处伙食科统一经营管理。2005年3月份以后,学院将3个餐厅分别承包给原伙食科3位工作人员经营。二餐厅自实行承包制以来,卫生制度落实情况较差,加工制作过程也存在一定的卫生问题,鸡蛋在打壳前不进行清洗消毒等,制冷设备老化,其内存放的原料及半成品达不到应有的效果。

  4  流行病学调查分析

  对63名住院患者均进行了流行病学个案调查。在发病患者中,年龄最小的21岁,最大的27岁;男42例,女21例。

  潜伏期:考虑到持续污染的情况,根据流行病学个案调查统计分析,潜伏期在12~18h之间。

  临床表现:所有发病者症状表现基本相似,主要症状为:腹痛、腹泻(38.3℃~39.7℃)、头痛、恶心、呕吐。腹泻物为黄色或黄绿色水样便,多者每日10次以上,少者每日3~5次。

  救治措施:对63例病人使用广谱抗生素、补液及对症治疗。

  5  实验室检验

  4月26日上午,呼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呼市卫生防疫站用肛拭子的方法采集病人粪便16份、从业人员粪便5份、现场食品及原料6份、工具2分、饮用水10份,样品送实验室检验。

  4月30日下午,呼市卫生防疫站检验结果报告:16例住院患者的肛拭子中,有13人检出为肠炎沙门氏菌。二餐厅烧火人员张某也检出肠炎沙门氏菌。米饭、凉拌土豆丝、芥菜丝、菜板、刀、饮用水等因加工现场已被清理而均未检出致病菌。

  6  结论

  病人在同一地点、同一段时间内具有共同进餐史,该餐厅经责令停业后,于27日后未出现新发病例;发病时间集中,潜伏期短、发病急剧;病人表现为不同程度的恶心、呕吐、腹痛、腹泻、发热、头痛等临床症状,且症状相似;病人与健康人不具传染性。且在发病人员和烧火人员的粪便中检出肠炎沙门氏菌。根据上述流行病学特点、卫生学调查情况,临床表现,实验室检验结果,依据《食物中毒诊断标准及技术处理总则》、《沙门氏菌食物中毒诊断标准及技术处理原则》,判定本次食物中毒事故为一起由肠炎沙门氏菌引起的食物中毒。

  7  控制措施

  4月26日凌晨2时整,卫生执法人员对该学院学生二餐厅进行了现场检查,并采取卫生行政控制措施;封存了现场所有的可疑剩余食品(米饭、馒头、咸菜等);封存了现场可疑被污染的食品工具、用具和容器;并责令停业整顿。4月30日下午,已责令对二餐厅的工具、用具和容器进行清洗消毒。

  8  行政处罚

  4月30日下午,根据该学院发生食物中毒的事实、情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食品卫生处罚办法》等有关规定,呼市卫生局合议拟对该学院做出如下处罚:罚款4.9万元;责令限3天改正,《行政处罚听证事先告知书》已于当天送达。

  9  整改措施

  (1)呼市卫生局于5月中旬召开全市大、中专院校负责人会议,通报本起食物中毒有关情况,提出预防控制食物中毒的有关要求,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2)各级卫生监督部门要加大执法力度,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的要求。加强对学校食堂食品卫生的监督检查,严格查处各种违法行为,确保卫生法律、法规和规章落到实处。

  (3)各医疗机构、学校等有关单位要严格执行报告制度,按照《食物中毒事故办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的有关规定及时报告事故情况,不得迟报、缓报。

  (4)各学校严格执行食品留样制度、采购食品索证制度、生熟隔离制度、确保食品采购、加工、贮存等各环节的卫生。

  作者单位: 010000 内蒙古呼和浩特,呼和浩特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

   (编辑:齐  永)

作者: 马军 2006-8-20
医学百科App—中西医基础知识学习工具
  • 相关内容
  • 近期更新
  • 热文榜
  • 医学百科App—健康测试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