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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资料库在线期刊中华现代护理学杂志2005年第2卷第5期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实施对护理工作的影响及相应对策

来源:中华现代护理学杂志
摘要:【摘要】为探讨《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对护理工作带来的重大影响,从4个方面阐述了在目前护理管理中所面临的法律问题,提出应正确认识《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改进护理工作模式,为护士适应新规则提供思路。关键词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护理工作对策2002年9月1日开始实施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作为医疗机构中的护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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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为探讨《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对护理工作带来的重大影响,从4个方面阐述了在目前护理管理中所面临的法律问题,提出应正确认识《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改进护理工作模式,为护士适应新规则提供思路。
    
  关键词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护理工作 对策
     
  2002年9月1日开始实施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作为医疗机构中的护理人员,有必要认真思考目前护理管理中普遍存在的法律问题,本文对此进行了探讨,并提出了相应的解决措施。
    
  1 护理管理面对的法律问题
    
  1.1 目前护理人员的配置无法满足病人应享受的权利 护理人员的配置1978年由卫生部编为病床与护士比例为1∶0.4,医护比为1∶2,设编与国际标准相比偏低。即使1978年卫生部的要求,目前所调查的医院均未达到。护理人力资源缺乏,医护比例倒置现象普遍存在 [1] 。整体护理的实施和老年病人的增加使护理工作更加繁杂、具体,工作量增加。有些医院为了追求经济效益,减员增效,使护理人员的配置雪上加霜。由于配置不足,一名护士常常同时执行几名医生的医嘱,造成医嘱不能及时地执行而延误病人的治疗。由于忙于重病人的抢救和护理,可能忽视其他病人的护理。由于配置不足,工作繁忙,有时兼顾不了许多情况,意外事故很难预防。但是,对一位病人来说,从他住到医院开始,病人的所有权利都有权享受。由于护士配置不足,服务不到位,病人不满意,导致护理纠纷增加。一旦发生纠纷,护士很难举证证明自己无过错。
   
  1.2 护理文件书写不规范 住院病人拒测或外出不能测量生命体征,若在病历上如实填写,病历的完整性达不到要求,为了病历的完整,有的护理人员编造有关数据。又比如,一级护理的病人按要求15~30min巡视病房1次,严密观察病情变化,并做好记录。但是,一名护士值班时常常因为负责几十位病人的管理,单输液时更换液体就可使这个护士忙碌不停,所以做了不记、多做少记,记录无法及时的现象比较普遍。
   
  1.3 住院病人的管理存在隐患 住院病人应当自觉遵守医院的规章制度,服从医护人员管理,但是有的住院病人不了解或不遵守,未经主管医师准许,私自离院外出或虽请假未能按时返回,一旦发生意外,必将引起法律纠纷 [2] 。
   
  1.4 护理职业的特殊性 护士经常单独值夜班,护理行为只有护士和病人的两者参与,所有的谈话和操作不可能都叫病人或家属及时地签字或知情,例如病人的夜间巡视,床旁记录必影响病人休息,虽有巡视记录,但因为护理记录没在床旁公开,没有旁证病人也可以不认可。如在二次巡视之间病人出现意外,按照目前我们国家的病房条件和护理人员的配置情况,单独值班的护士很难负责任。由于护理职业的特殊性,出现这样的纠纷时,护理人员很难证明自己无过错。

  2 对策
    
  2.1 增强护理人员法制观念,加强职业道德教育 随着人们法制观念的不断更新,病人的维权意识逐渐增强,对医疗护理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护理人员应该在思想上适应这种变化,要求护理人员主动学习与护理有关的法律、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管理法》、《医院感染管理规范》等,增强护理人员的法律意识及对护理工作的责任心,提高运用法律手段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避免护理纠纷的发生。同时通过增强职业道德教育,增强护理人员的爱岗敬业的职业道德观念,使每一个护理人员从思想上、观念上和行动上体现“以人为本,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真正实现对病人的整体护理,提高病人及家属的满意度。
   
  2.2 重视护理文书的法律效力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病人有权复印门诊病历、住院志、体温单……护理记录及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病历资料。如果医方丢失病历或涂改、伪造、销毁病历资料,将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完整、准确、及时、规范的护理记录在举证责任倒置中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因此护理人员在工作中应养成及时、规范、完整记录的良好习惯,认真按照《病历书写规范》及护理文书记录要求书写,保存有关资料。在发生医疗纠纷时也是医方举证时十分重要的依据。
   
  2.3 完善各种管理制度,使护理管理法制化 [3]  护理管理人员要对本院的各种诊疗护理方法进行周期性清查,对侵袭性较大的诊疗护理措施重新订正,不完整的要及时补缺。重新制定科学而严谨的管理制度,提高护理人员严格遵守各项制度的意识,保证护理工作中的环节管理,做到有章可循、有据可查,使护理管理走向法制化管理的轨道。如:对病情存在隐患的,坚决不能请假,病情允许情况下要请假需主管医师签名同意,交待清楚外出造成的后果由自己负责,并让病人签名。护士不能准许病人外出,若病人外出就在护理记录单上记录“外出”及时间。如发生医疗纠纷时也是医方的重要证据。
     
  参考文献
    
  1 熊晓关.新形势下护理管理面临的法律问题及对策.实用护理杂志,2003,6(19):2.
   
  2 刘理燕.22例涉及护患纠纷争议案的原因分析.中国实用护理杂志,2004,11(20):11.
   
  3 张伏琴.“举证责任倒置”对护理工作的潜在影响分析.中华护理杂志,2004,2(39):2.
    
  (编辑子 涵)

  作者单位:300250天津市第三医院骨科

作者: 侯文红 2005-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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