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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减少护患纠纷及防止医疗事故的发生,护理工作应增强法律意识,提高防范风险的能力。笔者多年来对临床护理工作中常见的法律问题进行了探讨并提出了相应的解决措施。
1 临床护理工作中常见的几个问题
1.1 住院病人的管理存在隐患 住院病人应自觉遵守医院的规章制度,服从医护人员的管理。但一些住院病人对医院规章制度不了解或不遵守,未经主管医师准许私自离院外出或虽经请假不能按时返回。
1.2 忽视病人平等权与知情同意权 在临床工作中,有些护士对有职权的病人巡视多,主动征询病人意见,详细讲解有关的注意事项等,而对普通病人缺乏应有的耐心和热情。
1.3 不注意保护病人的隐私 不分场合随意谈论病人的病情,护理操作时在病房随意暴露病人身体。
1.4 未经医嘱给药和非抢救情况下执行口头医嘱 如深夜病人主诉入睡困难,护士不愿打扰已经睡觉的值班医生,擅自给病人用安眠药或遵从老病人意见给予相应药物。护士将病人的病情变化告之值班医生后,由于某些原因医生不到床前查看病人,就口头医嘱给药,明知非抢救情况下不执行口头医嘱,但碍于情面护士也执行了。
1.5 护理文件书写不规范 (1)护理记录与医生记录不相吻合;(2)住院病人拒测或外出,不能测量生命体征,为了病历完整,有的护理人员编造有关数据;(3)由于工作未及时填写护理记录。
1.6 无执业证书的护生独立上岗 护生是学生,她只能在执业护士严密监督和指导下,为病人实施护理。但由于临床工作中,护理人员少,加之护生被带教时间长,时常会有护生独立上岗的情况。
1.7 麻醉药品管理松懈 麻醉药品主要指度冷丁、吗啡类药物,临床多用于晚期肿瘤病人或术后镇痛等,护理人员用自己权利将这些药品间接或直接提供给不法分子倒卖或吸毒者自用。
2 采取的对策
2.1 认真执行医嘱制度[1] 医嘱是护理人员对病人实施治疗、护理的法律依据,护理人员没有权利更改、拖延或拒绝执行医嘱,更没有权利擅自为病人提供药物治疗。另外,医嘱记录完整清晰,这既是医疗要求,同时也是法律依据。
2.2 重视病人知情同意权[2] 对病人一视同仁,应用通俗语言告之病人病情及手术方法、麻醉方法、手术效果、目前所做的治疗和检查情况等,诚实回答病人及家属提出的有关问题,向病人提供每日费用清单,对疑问处帮助查询及解答。
2.3 完善管理制度,加强住院病人的管理 在病人入院时即向病人交待住院须知,嘱病人不得随意离开病房。对老人、小孩要求家属做好陪护工作;病情存在隐患者不宜请假,病情允许情况下,要请假需管床医师同意签字,交待清楚外出造成的后果由自己负责,并签名。护士不能准许病人外出,若病人外出应在护理记录单上记录“外出”及时间“已报告医生”字样。
2.4 规范护理文件的书写 各级护理人员提高对护理记录认识,认真学习护理专业知识,提高业务能力、观察能力和分析问题能力等,使护理文件的书写做到及时、准确、真实。
2.5 尊重病人隐私权[3] 不议论病人隐私,不擅自公开病人的健康状况资料,在执行灌肠、导尿等护理操作时,注意遮挡病人。
2.6 新护士的管理 护士进入临床实习前,应明确自己法定职责范围,经常向其灌输法律知识,使其自觉遵守。
2.7 麻醉药品的管理 管理者严格抓好麻醉药品管理制度的贯彻执行并经常向有条件接触这类药品的护理人员进行法律教育,提高法律意识。
【参考文献】
1 丁寇云.病区护士潜在性法律问题.实用护理杂志,2000,16(3):183.
2 何伦,王小玲.医学人文学概论.南京:东南大学出版社,2002,52.
3 李丽萍,张玲芝.有关护理人员对患者权利保护意识的调查分析.中华护理杂志,2002,37(12):936-937.
(编辑:杨 熠)
作者单位: 132021 吉林,吉林医学院第二临床医院介入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