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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me医源资料库在线期刊中华现代护理学杂志2005年第2卷第21期

防范护理纠纷 护士要自律自强

来源:中华现代护理学杂志
摘要:改革开放20年,不仅使公众有了一定的经济基础,健康知识水平也不断提高,法制观念和自我保护意识不断增强,从而使医疗护理工作的风险越来越大。人们对医疗纠纷,差错事故不再局限于卫生部颁发的《医疗事故处理办法》,而且还可以通过民事诉讼的办法来解决。这就要求每一位护理人员不但要知法、懂法、更要“自律”,以便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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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改革开放20年,不仅使公众有了一定的经济基础,健康知识水平也不断提高,法制观念和自我保护意识不断增强,从而使医疗护理工作的风险越来越大。人们对医疗纠纷,差错事故不再局限于卫生部颁发的《医疗事故处理办法》,而且还可以通过民事诉讼的办法来解决。这就要求每一位护理人员不但要知法、懂法、更要“自律”,以便应对随时可能出现的护理纠纷,防范护理纠纷。

  1  引起纠纷的原因

  1.1  费用问题 

  近年来,公费医疗和劳保医疗等医疗保障项目纷纷实行以控制费用为主要目标的制度改革,同时由于医疗费用的迅猛增长,个人承担能力有限,因病致贫和因病返贫的情况屡见不鲜,由此出现了大量因为费用问题诱发的医疗纠纷[1]。而护士每日和患者密切接触,言语行为稍有不慎,就会成为纠纷的导火索,引起患者不满情绪的发泄。

  1.2  患者原因 

  社会舆论和新闻媒体对医疗市场的密切关注和医疗纠纷的广泛宣传以及《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中的反举证,对医院既是一个促进作用,同时也误导人们对医院要保持警惕。特别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后,很多患者及家属把自己看作医疗服务的消费者,十分注重保护自己的权益,而忽略了医院工作的特殊性。特别是个别素质低的患者,得到救治后不但拒绝支付医疗费,还堂而皇之认为医院就是“救死扶伤”,病好后一走了之,或没事找事,甚至想借住院之机敲诈一笔“纠纷”费。社会上流传“要想富,做手术,做完手术告大夫”就是某些人心态的真实写照。

  1.3  护士自身原因 

  护士由于文化层次偏低(多为大、中专文化)且多年来一直处于医疗从属地位,法律知识缺乏,主动服务意识淡漠,不能很好地维护护患双方的合法权益。

  2  防范对策

  2.1  加强媒体宣传,改善社会对医院的认识 

  改善社会大环境。医院一方面要净化内环境,加强内部管理,降低虚高的药费,提高病人的满意度,另一方面要优化外环境,经常性地向媒体宣传、解释医院的工作性质,获得社会的理解和支持。

  2.2  提高服务意识 

  “服务”是服务行业久谈不衰的话题。作为特殊服务行业的医院,患者是特殊的消费者,病人及家属除了要求诊断治疗疾病外,还要享受良好的服务。如房间、环境,甚至护士的外表、礼仪、学识等。这就要求护士不但要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素质,还要有一定上的人文精神和沟通技巧。

  2.3  学习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 

  相对于全社会法制空气的逐渐浓厚,患者及家属的维权意识大大增加,我们护士也要知法、学法、懂法。积极学习贯彻《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同时,还要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等。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及护理技术操作常规。时刻让法律作为行动的准绳,规范护理行为。在保护患者合法权益的同时,也作为维护自身权益的武器。

  2.4  开展继续教育,提高知识技能 

  只有不断掌握新知识,开展新技术,掌握新业务,不断总结临床经验,进行前瞻性的护理学科探讨,撰写护理论文,才能不断充实自身的科学技术知识,从而更好地为患者服务。

  【参考文献】

  1  王凯戎.医疗护理纠纷增加和变化的社会学原因分析.中国护理管理,2002,5:31-32.

  作者单位: 462000 河南漯河,漯河市第二人民医院
 
  (编辑:丁剑辉)

作者: 石华冰 2006-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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