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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me医源资料库在线期刊中华现代护理学杂志2006年第3卷第4期

手术室护理工作中的护理法律问题

来源:中华现代护理学杂志
摘要:随着科学的发展,社会的进步,人民群众的法制观念日益增强,利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正当权益已逐渐成为人们的常识[1],而与之相比,护士的法律意识远远不能适应现代化社会对护理的要求,护士还没有充分认识到护理工作中的每个环节都存在法律问题[2]。尤其是卫生管理体制的改革和城镇职工医疗保障制度的改革,患者对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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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科学的发展,社会的进步,人民群众的法制观念日益增强,利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正当权益已逐渐成为人们的常识[1],而与之相比,护士的法律意识远远不能适应现代化社会对护理的要求,护士还没有充分认识到护理工作中的每个环节都存在法律问题[2]。尤其是卫生管理体制的改革和城镇职工医疗保障制度的改革,患者对医院的要求越来越高。在医疗工作实践中,很明显地感觉到患者的法律意识逐渐增强,投诉和付诸于法律的医疗纠纷呈上升趋势,作为医务工作者,在维护好患者权利的同时,也要学会用法律自我约束、自我保护,把法律作为工作责任、个人权利、义务自由的价值梯度,更好地为患者的健康服务。手术室作为患者进行治疗的特殊场所在护理工作中有几个法律问题应得到足够重视。

  1  严格考核,按职上岗

  手术室应设护士长、主管护师、护师、护士,个别医院还有主任护师。在卫生部制定的工作人员职责中,明确规定了各级护理人员的职责,所以一定要按职上岗,按职上岗是预防技术性差错事故的重要措施。

  1.1  护理工作必须由护士干,护士只能干护理工作  在手术室有时麻醉医生有事往往让巡回护士代为监护患者,有时手术医生人手不够会要求护士干一些不是职责范围内的工作,护士往往很愿意帮忙,这在以前被视为“团结协作,护士积极肯干”。但往往由于能力不及出现一些“好心没干成好事”的情况,有时有些本应护士职责范围内的工作让其他人员承担,也容易引起纠纷。因此,护士必须干护理工作,护理工作必须由护士干,不可越职行事,任何护士需他人顶替时,必须由具备相当技术职称的人员代替。

  1.2  职责范围  按照工作的年限和工作能力,分为带班护士、护士。带班护士负责大手术的洗手配合,安排护士洗手巡回次疗,指导护士工作,负责夜班的管理工作。护士协助带班护士完成护理工作,并洗手配合小手术及巡回工作。

  2  以医疗护理技术操作常规为准绳

  医疗护理技术操作常规是医务人员进行日常工作的指南,是前人的经验和一系列血的教训总结,是医疗工作中具有权威性的法典。一旦出现医疗纠纷首先要看是否按常规操作,否则要负法律责任,严格者要受到法律追究。新《刑法》专门制定了医疗差错事故责任者的量刑规定,因此对平时操作与常规不一致的要及时纠正。严格按照操作常规也是保护自己的有力依据,以免发生差错事故后各专业人员互相推诿责任。

  2.1  手术物品的管理,医生护士均有责任  常规明确规定手术物品的清点要由器械护士、巡回护士、手术医生共同参与,在关闭体腔或切口前,手术护士要保证物品数目准确。手术医生要认真探查体腔或切口,确保体内无异物存留。同时医疗差错事故处理办法也规定,由于寻找物品影响手术进行>30min定为差错。如“在体内找到定医生”、“在体外找到定护士”,这明确表明了在手术物品管理中,医生、护士的责任缺一不可,并且护士重点是手术切口外的物品管理。医生重点负责切口内或体内,确保填塞的手术物品如数取出。但在实际工作中物品不齐往往认为是护士的责任,清点物品由巡回护士和和洗手护士清点,忽略了手术医生在手术物品管理中的责任。

  2.2  接送手术患者,严格交接班制度  手术室对手术患者的责任从接患者开始到送回病房结束。在接患者时一定要按手术通知单定项查对。所有手术不论大小,都必须有手术患者同意手术的签字,这一点至关重要,否则构成侵犯人权。另外,在接患者时,还应格外注意患者的术前准备情况,患者随身的贵重物品,由患者亲自交给其家属,如确实需手术人员转交时,应让家属写收条并签名。手术前患者有皮肤异常的要由手术医生或病房护士签字证明,对术前准备不充分的要及时向病房提出,否则责任由手术室负责。接送手术患者时,护士一定要护送,否则,一旦发生意外,护士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2.3  防止标本遗失  标本取出后,巡回护士将其置于标本瓶或标本袋内,在瓶或袋外,贴好标签,写明床号、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标本名称、手术部位等,连同病理单一起由送检者送至病理科。由双方共同填好送检记录,确保标本无遗失。

  2.4  严格消毒隔离制度,防止院内感染  对一些特殊感染手术,如乙肝患者、艾滋病患者手术一定要按常规处理,不可马虎大意。若造成同期手术患者的成批类似感染的则违反了《传染病防治法》,手术室将承担不可推卸的责任,医院也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甚至使医院倒闭关门。

  3  执行医嘱的合法性

  在抢救患者或手术过程中,医生下达的口头医嘱,护理人员执行时必须复诵一遍,双方确认无误后方可执行,对有疑问的医嘱,在询问清楚后执行。执行后护士立即记录在纸上,待抢救或手术完毕再请医生补开医嘱,不可无故拖延、更改或不执行医嘱。对于错误的医嘱有权拒绝执行。否则,护士与医生要共同承担由此而引起的法律责任。

  4  正确处理好对患者的知情权和保护性治疗的关系

  现代医学要求患者有权知道自己的病情和隐私还要保密,特别是一些难治之病,还有一些是护理范围所不能触及的患者的要求和解释要正确处理。护士与患者交谈时要慎重,给自己留有余地。既要对患者负责,又不要违反原则,切忌医务人员对患者说“死不了”、“没问题”之类的话。在手术时不要说与做手术无关的话和事,特别是不能谈论患者的病情,即使是全麻患者,在某些程度上患者的听力依然存在。在手术中,如医护之间发生争执时,不得在手术台上争吵,应手术后协商解决。在手术室最常遇到患者询问手术还有多长时间,手术是否安全等,护士应慎重解释。还有一些剖宫产手术患者家属经常询问是男孩、女孩,护士也不要轻易回答,以免说错引起纠纷,应由手术医生告知。更不能在产妇还未出手术室就把孩子交给家属,以免被人冒领。孩子应随产妇一同送回产科。

  5  妥善安排好急诊抢救手术

  急诊手术应在通知30min内安排,抢救手术可直接送往手术室。手术室要在人力、物力、手术台次上随时做好准备。在急诊手术较多时,应妥善安排,不可推托手术患者。当个人与工作发生矛盾时,护士应以手术为重,要有奉献和吃苦耐劳的精神。无论任何护士,无论是在上班还是下班时间内,遇有急诊抢救都有责任和义务参加,这是医务工作者的特殊使命。

  6  遇有医疗纠纷要耐心解释

  无论患者提出什么疑问,护士都要认真查找是否有错,有错就改,无错要给予耐心解释,对患者要做到有问必答、热情服务,有很多医疗纠纷都是由服务态度引起的。如果发现问题能耐心解释,大多数情况都会“化干戈为玉帛”,患者都是通情达理的。

  【参考文献】

  1  赵粉变,李拽枝.分析护理不安全因素.重新认识护理与法的关系.中国实用护理杂志,2004,20(IB):72-73.

  2  张优琴,辛世娟,钱萍萍,等.举证责任倒置后护士证据意识状况调查及分析.中华护理杂志,2004,39(3):201-203.

  (编辑:宋  青)

  作者单位: 271500 山东东平,东平县人民医院手术室

 

作者: 郑娟,代海英 2006-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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