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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健康教育;糖尿病;妊娠
妊娠期糖尿病是指在妊娠期发现或首次诊断的糖耐量异常的疾病,为妊娠期特有常见的并发症之一。该病早期易致胎儿畸形、孕晚期使巨大儿发生率增加,增加产伤难产的发生,并对胎儿的智力、发育产生不良的影响[1]。因此,加强对孕期糖尿病的管理,建立糖尿病宣教体系,指导孕妇如何对自身疾病及胎儿进行自我监测和护理,对改善围产儿的预后和孕妇的健康有重要意义。
1 临床资料
2007年1月至12月广西壮族自治区妇幼保健院共收治妊娠期糖尿病孕妇63例,孕周在24~40周,年龄24~41岁,平均31.5岁,其中初产妇33例,经产妇30例,初次产检时间为4~24周,均在门诊产前检查尿糖阳性或糖耐量异常收治我科。
2 结果
63例孕妇都能根据宣教内容对自身疾病及胎儿健康状况进行自我监测和护理,出现异常情况及时就医,无孕产妇及新生儿严重并发症发生,妊娠结局良好。
3 孕期健康教育
我们利用孕妇门诊产前检查和孕妇学校上课及住院治疗时间通过集体上课,分发有关健康知识和有关健康问题的资料,或个别讲解的形式对孕妇进行宣教,还可以通过病区24 h电话进行咨询。
3.1 心理教育 许多孕妇在妊娠期缺乏糖尿病知识,误认为多吃多喝是妊娠后正常的身体需要,而不予重视,因此要晓以利害,使其认识本病的严重性,增加遵医行为。另有一些患者则对该病威胁母婴健康显得忧心忡忡,心理负担重,我们通过主动向孕妇解释病情及妊娠生理,以解除由于妊娠合并糖尿病引起的思想顾虑,消除恐惧感,向孕妇讲解保持乐观的态度和良好的心情对自身疾病及胎儿的影响,同时对孕妇的家属进行有关心理、饮食、卫生知识方面的宣教,争取得到家属的积极配合,使孕妇顺利度过妊娠和分娩期。
3.2 产前检查指导 我们告知孕妇按时产前检查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讲解产前检查的内容和下次检查的时间,对出现异常情况应如何处理,向孕妇提供妊娠的心理卫生、饮食营养和生理变化等知识,讲解有关疾病知识、孕期保健及必要的分娩知识,并及时告知胎儿的生长发育情况。
3.3 孕期生活知识指导
3.3.1 休息与体位 尽量减少工作量,减轻工作强度及工作压力,多在家休息,必要时住院观察治疗,保证充足的睡眠。指导孕妇采取左侧卧位,以减轻右旋子宫对腹主动脉和下腔静脉的压迫,增加回心血量,有利于维持正常的子宫胎盘血液循环和增加肾血流量。
3.3.2 饮食指导 控制饮食是治疗妊娠期糖尿病的主要方法,大约80%的患者仅需合理的控制饮食即能维持血糖在正常的范围内,由于妊娠期胎儿生长发育所需要的能量完全由孕妇提供,所以应避免过分控制饮食,否则孕妇易产生饥饿性酮症,发生胎儿生长受限,影响胎儿的大脑发育。根据患者的体重、病情程度、生活习惯由营养师设计糖尿病饮食,忌食动物脂肪油、油炸食品,少食多餐,控制饮食;多吃蔬菜及瓜果类食品,按照营养师建议的食物总量,不随意增减,培养良好的饮食习惯,定时、定量、定餐、定性,不过饥过饱。
3.3.3 运动指导 进行定期有规律的运动,根据孕妇的个人身体情况量力而行,不能过度劳累以免诱发其他并发症,最好在医护人员指导下进行,适当的运动可改善孕妇的血糖,提高对胰岛素的敏感性[2],对降低血糖有一定的帮助,从而降低血糖。每天散步30~60 min,心率控制在120次/min以下。
3.3.4 胎儿监护指导 加强产科监护,详细耐心地给孕妇讲清自数胎动的重要意义和自数胎动的方法与正常和异常情况的辨别,以及出现异常情况的应对方法,并做好胎动次数的纪录。
3.3.5 药物治疗及配合 我院对妊娠期糖尿病的药物治疗主要是胰岛素减低血糖,控制病情,通过用药指导使患者充分了解胰岛素的作用、用法,掌握胰岛素的注射技术“三准、一注意”(时间准、剂量准、剂型准;注意注射部位),治疗过程中,定期监测24 h血糖及尿酮体。患者容易产生消极情绪,要耐心诚恳地说明治疗的意义,督促患者按时用餐,指导患者认识低血糖的症状,如头晕、饥饿、软弱无力、心悸、出冷汗、心跳加速等,嘱患者随身备有点心和糖果,如发生低血糖应立即进食。
3.3.6 特殊检查和指导 妊娠期糖尿病如血糖控制不好易引起酮症酸中毒,易并发高血压子痫,因此定时监测血糖及尿酮体,指导患者正确留取血、尿标本进行生化指导检查,定期做电子胎心监护、超声胎儿监测、脐动脉血流波形和胎盘功能等项检查的意义,以及行羊膜囊穿刺抽取羊水,检查测定胎儿肺泡发育成熟情况,为成功分娩胎儿提供依据。
4 体会
临床观察发现,本组63例妊娠期糖尿病孕妇大多数对本病认识不足,有误解,通过进行有针对性的孕期健康知识教育,提高了孕妇对自身疾病的护理能力和对胎儿的监护能力,消除了紧张恐惧心理,促使其早期接受正规治疗,积极控制病情,从而有效改善围产儿预后,保证孕妇的健康。
【参考文献】
1 曹泽毅.中华妇产科学.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1999,511.
2 庄依亮,李笑天.病理产科学.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03,456.
作者单位:530003 广西南宁,广西壮族自治区妇幼保健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