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显示 收起
【关键词】 上腔静脉压迫综合征;紧急处理;预防措施;结论
上腔静脉压迫综合征(SVCS)是因上腔静脉管内外因素导致上腔静脉血液回流障碍引起的一组以上腔静脉系统淤血,心排血量减少为特征的一种临床综合征,属于肿瘤急症或亚急症范畴,往往需及时处理。近期报道中97%是恶性肿瘤所致,其中以支气管肺癌最多,占80%,尤其是小细胞未分化癌。恶性淋巴瘤占15%,转移性癌占7%,血栓形成、纤维化、外来压迫、肿瘤侵犯、放疗、上腔静脉留管等均可以导致上腔静脉压迫综合征的发生。其发生机制是由于上腔静脉内部新生物或者管腔外部受到压迫导致上腔静脉血液回流受阻。长时间阻塞,可导致不可逆的血栓形成或中枢神经损害和肺部并发症。临床表现为呼吸困难、面颈部浮肿饱满、上躯干及上肢水肿、上肢血压增高、胸痛、咳嗽、颈静脉怒张、胸部静脉扩张、声嘶、头晕、复视、意识障碍等。
1 临床资料
本科2011年1—6月收治上腔静脉综合征患者共20例,其中男17例,女3例;年龄30~65岁,所有病人都存在呼吸困难、颜面部及颈部不同程度浮肿。
2 紧急处理
(1)取半坐卧位,适当抬高双上肢,采取头部上升的卧床姿势,避免抬高下肢增加血液回流,防止颅内压增高,改善压迫症状,减少并发症。(2)密切观察生命体征的变化,观察心脏功能情况,如有异常及时报告医师。(3)呼吸困难时遵医嘱吸氧,观察呼吸变化。(4)不宜在上腔静脉系统输液输血(如双上肢、颈静脉)。(5)严密观察病情,准确记录出入水量,观察有无呼吸困难、咳嗽,并观察痰液性质,做好记录。(6)进食易消化饮食,少量多餐。限制钠盐摄入,减轻水肿。(7)针对病人给予心理护理。(8)协助做好生活护理,保持口腔清洁卫生,皮肤完整。
3 预防措施
3.1 放疗
放射治疗有良好的疗效,除小细胞肺癌和恶性淋巴瘤外,对大多数恶性病因所致的上腔静脉综合征,放射治疗仍是首选的治疗方法。一般放疗最初用大剂量,持续数天后,再改为常规剂量。放疗总量可视具体情况而定。放疗初期局部水肿加重,可配合地塞米松和利尿剂辅助治疗。如放疗效果不明显,可能提示存在血栓形成的阻塞。
3.2 化疗
对化疗敏感的小细胞未分化癌和恶性淋巴瘤,化疗可作为首选方法。多非小细胞肺癌,压迫症状明显、卧床困难者也可选用,待症状缓解后再做放疗。化疗往往在数天内即可解除压迫,缓解症状,化疗方案根据肿瘤类型选用。化疗时应避免从上肢静脉注射,特别是右上肢,因血流速度慢,甚至有血栓形成和静脉炎及不稳定的药物分布等情况,酌情选用下肢小静脉。
3.3 手术治疗(血管搭桥)
外科手术对良性病因所致的阻塞通常有效,对放疗、化疗不敏感的肿瘤科采用手术治疗。但手术难度较大,并发症和死亡率增高。
3.4 抗凝治疗
抗凝治疗能防止血栓,也可引起出血的潜在危险。通常使用肝素1mg/kg静脉注射,进行全身肝素化,继之每4~6h静脉滴注0.5ml/kg,用药后2~4h抽血查凝血时间,调整滴注速度,停用时需慢慢减量,常需12~24h才完全停用,以免引起反跳。如发生出血,可减慢滴速,出血多时,静脉注射硫酸鱼精蛋白中和,剂量按1mg对抗1mg的肝素计算。如肝素已注射30min以上,鱼精蛋白剂量可减半以生理盐水配成2mg/ml,缓慢静脉注射。或使用低分子肝素钙每12h皮下注射1次,口服抗凝药物如华法令等。
4 结论
上腔静脉压迫综合征为肿瘤学急症,可引起一系列严重的临床征象,放化疗联合治疗能较快地解除上腔静脉压迫症,笔者通过及时治疗和精心地护理,有效地缓解了患者呼吸困难,延长了生存期,提高了患者的生活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