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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资料库在线期刊中华现代医院管理杂志2005年第3卷第8期

执业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审核结果分析

来源:中华现代医院管理杂志
摘要:湖南省卫生厅医学考试培训中心自2001年承担医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以来,在厅医师资格考试工作领导小组的正确领导下,在厅有关处室的大力支持下,始终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以下简称《医师法》)和卫生部的要求,认真履行了考区(省卫生厅)对考点(市州卫生局)进行考生报名资格审核的职责。4年来,共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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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南省卫生厅医学考试培训中心自2001 年承担医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以来,在厅医师资格考试工作领导小组的正确领导下,在厅有关处室的大力支持下,始终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以下简称《医师法》)和卫生部的要求,认真履行了考区(省卫生厅)对考点(市州卫生局)进行考生报名资格审核的职责。4年来,共审核出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3790人,其中已确定是持假文凭报考的1421人。现将湖南省2003~2004年(电脑资料齐全)考区资格审核时,查出的2482名不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情况统计分析如下。

  1  湖南省2003~2004年考区报名资格审核结果分析

  1.1  总体情况分析

  湖南省医师资格考试,按照每个辖区市(州)设一个考点的原则[1],共设14个考点。2003~2004年(2001、2002年资料不全)在湖南省各考点报名参加医师资格考试的考生共66242人,经考区审核后,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有2482人,占报名人数的3.7%(见表1)。究其原因:(1)有931人文凭或试用期合格证明不能作为报考依据;(2)有794人确定为持假文凭报考;(3)有611人执业年限不足;(4)有146人专业不符。分别占报名人数的1.4%、1.2%、0.9%和0.2%;占不合格总人数的37.5%、32.0%、24.6%和5.9%。 表1  2003~2004年报名资格审核结果总体情况(略)

    由于文凭等不能作为报考依据的考生中,试用期合格证明的问题只有5人,绝大多数是文凭的问题。这些文凭,一部分是因学校未经过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许可自行招生而颁发的文凭;另一部分是难以识别真假的待查文凭。待查文凭中,多数是可疑假文凭。因此,持假文凭报考是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审核不合格的主要原因。

  1.2  持假文凭报考情况分析

  湖南省2003、2004年持假文凭报考率分别为1.51%和0.95%;持假文凭报考者占审核不合格人数比,分别为28.78%和37.35%。2004年持假文凭报考率较2003年下降了0.56%,持假文凭报考者占审核不合格人数比,却增加了近9个百分点。

  从持假文凭报考者的报考类别分布看(见表2),持假文凭报考率最高的是口腔执业助理医师和口腔执业医师,分别为3.6%和2.8%。其次是中医执业医师和中医执业助理医师,分别为2.8%和2.3%。经χ2检验,口腔和中医类别持假文凭报考率与其他各类别持假文凭报考率比较,差异均有非常显著性(P<0.01)。口腔执业助理与中医执业助理两类别间差异也存在显著性(P<0.05)。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两个级别的持假文凭报考率分别为1.1%和1.3%,经χ2检验,差异有显著性(P<0.05)。 表2  2003~2004年持假文凭报考者报考类别分布(略) 注:1115名无学历报考者除外

    从持假文凭报考者试用单位分布看(见表3),持假文凭报考率随着试用单位级别的降低而增高。经χ2检验,县区与乡镇和乡镇与个体医之间,差异无显著性(P>0.05),其他不同级别试用单位之间,持假文凭报考率差异均有显著性(P<0.05),且单位级别差距越大,显著性差异越大。表3  2003~2004年持假文凭报考者试用单位分布(略)注:207名部队考生除外

    从考生的年龄、性别和报考次数来看,30岁以上的考生持假文凭报考率高于30岁以下的考生,男性高于女性,初报考高于多次报考(见表4)。经χ2检验,差异均有显著性(P<0.01表4  持假文凭报考考生年龄、性别、报考次数情况(略从报考者所持假文凭的学历分布来看(见表5),持假大学专科文凭的报考率最高,为1.64%;持假本科文凭和假中专文凭报考率次之,两者均为1.07%;持假研究生文凭报考率为0。经χ2检验,持假大专文凭报考率与其他各学历间,差异均有显著性(P<0.01)。表5  2003~2004年报考者所持假文凭的学历分布(略) 注:1115名无学历报考者除外

  2  对策

  2.1  大力宣传《医师法》和卫生部有关暂行规定

  每年,湖南考区和各考点都按照惯例在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前发布医师资格考试公告,并在省和各市州多家报刊、电视媒体上宣传报道医师资格考试工作。考区还为考生印发《考生手册》,让广大考生及时掌握报名信息,了解报考条件。通过广泛宣传《医师法》和卫生部《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医师资格考试违纪处理暂行规定》等,努力提高了广大考生和社会各界对医师资格考试的知晓度,增强了广大考生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和社会公众对我们贯彻实施《医师法》的监督力度。

  2.2  严把考生报名资格审核关,严肃查处持假文凭报考考生

  (1)我们始终坚持考点初审、考区复审的方式,层层把好报名资格审核关。(2)我们给考区参加报名资格审核的工作人员每人准备了一套全省各高、中等医学院校近10余年历任校长及学校印鉴的印模复印件和毕业证书编码规则,以便资格审核时识别文凭的真伪。(3)采取有效措施,鉴别可疑文凭:①请考生提供学生档案,查看招生录取审批表;②与学校或各兄弟省市医考办联系,发送毕业证传真件请求协助确认;③将可疑文凭直接拿到省教育行政部门确认;④查询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验证。(4)制定相关规定,严惩持假文凭报考者。根据卫生部有关规定,湖南省卫生厅对这794名持假文凭报考者一律取消了当年和自下一年度起2年内报考医师资格考试的资格,并通报全省;对为持假文凭报考者出示试用期合格证明的500多个单位,进行了全省通报。

  2.3  研究分析报名资格审核结果,探讨应对措施

  通过分析湖南省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审核结果,我们发现:持假文凭报考的类别,从持假文凭报考人数占该类别报考总人数的比例看,多数集中在口腔类别和中医类别;执业助理医师持假文凭报考的人数和持假文凭报考率均明显多(高)于执业医师;所持假文凭的学历多为大专学历;持假文凭报考者多数来自县(区)医疗卫生单位和个体医疗单位,并以 30岁以上的大龄报考者、男性和首次报考者居多。提示我们在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审核工作中,对上述持假文凭报考的“高发类别”、“高发学历”和“高危人群”,要给予高度关注,有针对性地进行核查,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我们报名资格审核工作的质量。

  3  讨论

  3.1  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做好《医师法》的贯彻实施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充分认识《医师法》实施的重要性、严肃性和紧迫性,将实施《医师法》的工作作为建设法制化国家的重要组成部分抓紧、抓好、抓实。在贯彻实施《医师法》的过程中要严格依法行政。对于各种违法、违纪、舞弊、出具伪证、失职等行为要坚决依法查处,追究责任,绝不姑息,维护法律的尊严[2]。按照《医师法》规定,对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进行认真审核,是贯彻实施《医师法》的具体表现,我们在工作中一定要审慎行事。

  3.2  采用高科技手段,严惩持假文凭报考行为 

  报名资格审核工作,是一项十分严肃而时间性很强的工作。特别是对假文凭的识别,虽然我们采取了许多有效措施,但仍感到力不从心。若能引入科学技术手段,如“文凭鉴别仪”等,或建立“全国医学院校毕业生网上查询系统”,无疑将给我们的资格审核工作带来极大的便利,也是认真贯彻实施《医师法》的要求所在。

  3.3  制定相关法律法规,为严肃查处假文凭报考提供法定依据
 
  《医师法》颁布实施6年多来,卫生部制定的相关法规、条例,在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工作中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使我们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但是,我们感到报名资格审核工作,仍有较大难度。持假文凭报考者屡禁不止,有的学校还为报考者统一制作假文凭。2002~2004年3年中,我们就查处了3起共100余名考生所持的假文凭,均是由学校统一制作的。严重影响了我们的报名资格审核工作。而对这些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目前尚缺乏法律依据。我们呼唤《考试法》的出台,也渴望行业主管部门依据行业考试的特点,修改、充实、完善本行业的《考试暂行办法》和《考试违纪处理暂行规定》,以适应我国现阶段的执法考试工作。

  【参考文献】

  1  卫生部.《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第二章第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4号).

  2  卫生部.关于切实做好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工作的通知(卫医发[1999]第482号).

  作者单位: 410008 湖南长沙,湖南省卫生厅医学考试培训中心

  (编辑:邹  晔)

 

 

作者: 胡利民,张绍金 2005-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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