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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医源资料库在线期刊中华现代医院管理杂志2010年第8卷第10期

浅议药品收入占医疗业务收入比例的合理性与可行性

来源:中华现代医院管理杂志
摘要:【摘要】近年来卫生体制改革不断强调降低药品比例,以降低患者经济负担,但收效甚微。本文从目前的管理现状和不同角度分别阐述了一味降低药品收入比例是不尽合理的。【关键词】药品收入。医疗业务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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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近年来卫生体制改革不断强调降低药品比例,以降低患者经济负担,但收效甚微。本文从目前的管理现状和不同角度分别阐述了一味降低药品收入比例是不尽合理的。

【关键词】  药品收入;医疗业务收入;比例

 随着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降低药品收入比重,进而降低患者经济负担,已作为卫生体制改革的一个重要议题。为此,药品费用过高已成医院管理中亟待解决的问题,为了控制药品收入比例不合理增长,促进合理用药,卫生部及有关部门已作了一些规定,如二级医院一般不超过45%、三级医院一般不超过42%。可是这样的规定是否合理及可行,一味降低药品收入比例是否就能降低患者经济负担,这是值得每一个医务工作者思考和研究的问题。下面笔者就降低医院药品比例的管理现状及解决方法提出肤浅的看法。

  1 降低药品收入比例管理现状

  1.1 各省市自治区对药品采取集中招标采购制度来降低药品采购成本

  经过这几年来的实践,看病贵的问题始终没有从根本上得以解决。相反,通过集中招标采购,普通常用药品价格可以说降低到极点,基本是微利甚至无利,因此,经销商根本不做这样的亏本生意,生产企业更是无法维持生产,致使医院临床必需而又无法购进,导致现在基本用药品种所占比重越来越小;而新特药品价格较高,利润空间大,成了生产企业和经销商的新宠,近年来是铺天盖地地向医院涌来。

  1.2 限制医生开大处方

  为了降低药品收入比重,从而降低患者经济负担,各医疗机构相继采取了各种有力措施。首先,对开大处方的医生采取一定的经济惩罚,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同时又出现拆分处方的问题;其次,对门诊患者及出院患者带药的问题也作了一定的规定,但若患者病情需要及路途较远的情况下,经患者或家属签字后可适当放宽;通过这几年的实践,这一措施只不过是降低了单张处方的金额,反而增加了药房及收费人员的工作量,并且不利于药师的审方,对配伍禁忌及超剂量用药根本无从考证。再就是抗生素分级使用,对各级医生可以使用的抗生素有明确规定,对超范围使用的医生有明确的处罚规定。

  1.3 各医疗机构大量上设备

  随着医学科学的不断进步和发展,医生的诊断越来越多依赖高精尖的设备作为检查手段,这为及时、准确诊断病情提供了较大的帮助,并为有效治疗和缩短疗程增加了极大可能。但是如果对这些设备不加以正确使用,患者来到医院什么机都用遍,从而增加诊断检查费用比重,以达到降低药品收入比重,这样的结果是不可取的。检查是为诊断和治疗提供依据的,要从根本上解决患者的病痛,还是要靠药物来治疗的,如果一味降低药品使用比例,是不完全合理的。

  1.4 药品零差率销售逐步推行

  随着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和发展,药品零差率销售已在部分地区实施,并将逐步在全国推广。现在,部分地区对部分基本药物实行零差率销售,而新特药仍按固定差价率销售。通过近一年的试行和实践,就我国现在经济发展状况来看,地区差异较大,各省市自治区对国有医院的投入也不尽相同,发达地区投入多一些,而中西部地区特别是西部地区由于政府财力有限,投入相对较小,职工工资有一半以上是靠医疗业务收入来补偿的,医院基础设施建设和所有设施设备也是要靠医院结余来完成的;其中,药品收支结余又占相当大的比重,如果政府对药品实行零差率情况下的损失不采取一定的补偿机制,那医院要生存和发展,职工在完成现有工作的情况下有更高的需求就变成了无米之炊。

  2 降低药品收入比例的合理性及解决措施

  2.1 首先要从药品定价这一源头着手

  有关部门要从药品出厂到流转环节再到医院出售给患者整个过程的价格都有严格的规定和监督。对药品出厂价,有关部门应对药品生产成本进行较详细的调查研究,并综合多个厂家的成本资料采取综合定价法,实行优质优价和最高限价。然后根据流转情况,每一级经销商的加价率也给予一定的限制,同时减少经销商的级次,最多为二级就到医院,只要有关部门切实履行起自己的职责,相信药品价格是一定能降低的。另外,对普通常用药品定价要给生产企业和经销商留出足够的利润空间,企业能生产并能生产下去,经销商能经销并能经销下去。只有这样,才能满足临床合理有效的用药需求。

  2.2 “药品集中招标采购

  ”这一措施通过近几年来的实践证明,对降低药品价格和降低医院药品收入比例以及减轻患者经济负担并没有达到预想的效果 究其原因大家都是有目共睹的。由于对普通常用药的生产成本较了解,价格控制较严,生产厂家和经销商的利润空间都较小,导致这部分药品在招标过程中出现不中标死、中标死得更快的怪现象。因此,企业不愿生产,经销商不愿卖,在医院很难看到这类药品的身影。而对于新特药品则如同雨后春笋般蜂涌而至,而相当部分新特药不过是原来的一些常用药品添加辅料改变剂型再取一个商品名,用老百姓的话说就是“换汤不换药”。另外,经过这几年来的实践,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无疑又增加了一定的经销成本。为此,笔者认为,行政主管部门应该在政策上对药品质量和价格加以监督而不应直接插手药品经营,下一步应取消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减少药品流转环节,从而减少流转成本降低药品成本。正如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教授朱恒鹏建议取消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制度时说:“现行体制下,医院要生存,就必须以药养医。假设药品真是人们想象中的'零'差价,那医院就得饿死。药品实行集中招标采购,绝对是个错误的制度”。

  2.3 公立医院作为人民生命的重要保障部门,救死扶伤和服务人民是每一个医疗部门的责任

  我们不能以经济利益为最终目的,而应多为患者考虑,在用一般检查手段能解决和诊断的情况,就不要一味追求高精尖的检查手段,尽量减少患者的经济负担。提高国有医院医务工作者的社会地位,保持国有医院良好的社会形象促进医患和谐。

  2.4 在逐步实现药品零差率的情况下,加大政府投入这是一个关键问题

  医院要能较大限度满足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需求,没有医院的发展怎么能满足人民的需求呢?没有资金哪里有医院的发展呢?没有收入哪里来的资金呢?没有人才什么都是空谈。虽然国家逐步提高技术性服务项目的收费水平,但要填补由于药品实行零差率而减少的收入,那是远远不够的,因此政府必须加大对医院的投入。对我区公立医院财政补助标准为工资的60%,然而其实根本达不到这个水平;就拿我院2009年财政补助标准来看,全年在职职工工资为1400万元,离退休人员及遗属生活费为651万元,而全年财政补助为900万元,财政补助减去离退休人员及遗属生活费仅余249万元,仅为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18%,也就说医院仅付职工工资就要找纯收入1150万元,再加上交各种社会保障费用150万元,这样算来在职职工的工资都要靠医院自己。所以在药品实行零差率的情况下,如果财政不对这部分减少的收入加以补助,不要说医院的发展,就是职工工资也难以保障。综上所述,降低药品收入比重不是采取一两个措施就能解决的,这是一个庞大的系统工程,需要国家有关部门、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医院等共同完成。药品收入比重并不是越低越好,患者的病情不是靠检查就能检查好的,主要还是要靠药物治疗,如果都把钱用在检查上,不用药患者的病很难治愈,这是本末倒置的事情。所以不能一味以降低药品收入比重为目的,而应根据地区差异和经济状况确定一个比较合理的药品收入比重标准,让患者既得到有效治疗,又不花冤枉钱。

作者: 武 汉,代时玉 2011-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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