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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02年底我国发生此病(当时病因不清),到后来经国内外专家的研究后认识该病,至2003年4月国家卫生部将其列入法定传染病进行管理,直至目前国内无论在杂志、报刊或其它宣传资料上,对“严重急性呼吸系统综合征”有关知识的报道、防治措施等方面的语言、文字资料上,好多还用“非典型肺炎”或“非典”字样,而不使用WHO认可的“严重急性呼吸系统综合征”。笔者认为:继续用“非典型肺炎”或“非典”之称已不够规范,“非典”并不能成为“严重急性呼吸系统综合征”的代名词,它应该包括所有细菌、病毒、支原体、衣原体等感染引发的“非典型肺炎”。在医学上“非典型肺炎”(简称非典)是指由病毒、支原体、衣原体、立克次体和军团菌等引起的不典型的肺炎,有代表性的是由肺炎支原体引起的急性呼吸道感染伴肺炎,过去被称为“原发性非典型肺炎”,习惯上称之为“非典型肺炎”或“非典”。其中 病毒感染的肺炎,早在20世纪60年代,就有以“冠状病毒”为病原微生物的报道,但它与目前的“严重急性呼吸系统综合征”病原微生物的“冠状病毒”不一样,此次是“冠状病毒”的一个变种。这次的“严重急性呼吸系统综合征”与以往的“非典型肺炎”在临床体征、疾病程度或在预防上均有明显不同。以往的“非典型肺炎”没被列入我国法定传染病管理中,从防治要求的力度上也明显不一样。这次“严重急性呼吸道综合征”的流行,无论是在经济上还是在人们的正常生活秩序等方面,都造成了较严重的影响,尤其是在一段时间内有使人“谈其色变”的感觉。
所以无论从社会、医学、疾病防疫控制和对人们的心理影响等方面,都需将“严重急性呼吸系统综合征”与普通的“非典型肺炎”(非典)两种疾病严格区别。首先必须在疾病的名称上要加以规范,不然人们如果遇到以往普通的“非典型肺炎”病人,就会误以为是“严重急性呼吸系统综合征”从而产生误解和恐惧,也会影响到正常的防治工作秩序。因此本文认为有必要规范其疾病名称,就目前来讲在WHO还没有其它新的规范情况下,我们在公开场合无论是语言或文字资料上,应该统一用WHO暂认可的“严重急性呼吸系统综合征”(SARS)为好,以便与普通的“非典型肺炎”区别开来。
作者单位:1 125105辽宁兴城解放军总装备部兴城疗养院
2 解放军65012部队卫生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