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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山东省教育厅获悉,为进一步提高中西医结合医师队伍整体水平,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对医疗卫生服务的需求,日前教育部、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发出通知,决定撤销专科层次中西医结合专业设置。
省教育厅有关负责人指出,这是根据目前专科层次中西医结合专业人才培养工作的实际情况作出的决定,自2009年起,撤销专科层次中西医结合专业的设置,同时撤销经教育部、卫生部批准试办的初中起点5年制专科层次中西医临床医学专业的设置。举办专科层次中西医结合专业和中西医临床医学专业的高等学校,要按照专业培养要求继续做好在校学生的培养工作,确保毕业生培养质量。
据悉, 2009年前入学的专科层次中西医结合专业学生,以及2009年前入学的初中起点5年制专科层次中西医临床医学专业学生,报名参加医师资格考试,仍将按有关规定执行。(王 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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