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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学院药物研究所是国家重点药物研究机构,以寻找防治重大疾病药物为方向,坚持以创制具有独立知识产权的新药为重点,采用现代医药学理论和高新技术开展多学科综合性研究。建有国家药物及代谢产物分析研究中心、国家新药开发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卫生部天然药物生物合成重点实验室和北京协和药厂。全所已形成应用基础研究、新药开发研究及成果产业化三大环节的紧密结合。
因工作需要,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暂行规定》有关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国内外公开选拔药物研究所所长。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职位及职位说明
(一)选拔职位
药物研究所所长1名。
(二)职位说明
按照国家有关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该所的规章制度,在上级领导下,履行法人代表职责,在党委的监督下全面负责药物研究所的科研、教学、行政和产业等各项工作。
二、报名条件与资格
1、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政治理论和思想道德水平,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有实践经验,有胜任领导工作的基本素质和能力。善于团结同志,胸襟开阔,知人善任,充分发挥专家和管理干部的作用。依法办事,清正廉洁,密切联系群众,坚持党的民主集中制,有较强的民主作风和全局观念。有较强的改革意识和开拓进取精神,具有为药物事业发展努力工作的奉献精神。
2、具有担任所长所需要的管理工作经历和组织领导能力,熟悉科研、教学和管理。原则上具有15年以上本学科或相关领域的科研工作经历,独立主持或主要参与过国家的重大、重点课题(项目)的全过程研究并做出显著成绩,或者主持过国际同类重点科研项目。
3、在药物研究领域有较深的学术造诣,学术面和知识面较宽,有较强的科研工作能力和深厚的研究积累。在国内外重要核心期刊上发表过较高影响因子的学术论文10篇以上;在高新技术研究开发方面有很强的基础和发展潜力。
4、任教授或研究员3年以上;现在海外工作的应聘人员应具有国外副教授以上职称。
5、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
6、熟练掌握一门外语并能独立开展国际学术交流。
7、原则上年龄不超过50周岁,身体健康。
8、具有中国公民身份,能全职在本岗位工作。
三、选拔工作程序
1、公布信息。
2、公开报名。实行组织推荐、群众推荐、个人自荐等方式进行公开报名。以个人志愿报名为主,也可由组织推荐、群众推荐;无论推荐、自荐,竞聘者本人须填写、提交《报名登记表》。
3、资格审查。根据选拔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并确定参加竞聘人员名单。
4、根据报名情况,在资格审查的基础上,进行面试(必要时进行笔试)、组织考察、体检等程序,确定担任人选。具体程序另行通知。
5、如通过公开选拔未能选拔到合适人选,将采用其他方式产生所长人选。
四、待遇及管理
1、所长聘任后享受相应级别待遇。
2、实行任期制和试用期制。聘期四年,试用期一年。试用期间享受该职位待遇。
试用期满经考核,如不胜任,免去试用职务,不保留待遇,按试用前原职级适当安排工作,其它事宜按有关规定办理。
五、报名要求
1、需提供的材料:发表论文目录、获奖情况和其它可以证明个人能力水平的材料;有关证件如毕业证书、学历学位证书、职务职称聘书的复印件。
2、报名人员均需填写、提交《报名登记表》及近期2寸免冠照片1张。
3、报名截止时间为2008年11月20日。
4、面试(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5、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卫生部人事司干部处
中国医学科学院党委组织部
联 系 人:卫生部人事司干部处周长强
中国医学科学院党委组织部陈建辉
电 话: (010)65105979
(010)68792190
传 真: (010)65256517
邮 箱: zzb@pumc.edu.cn
地 址: 北京东单三条9号
中国医学科学院党委组织部
邮 编: 100730
(选拔启事刊登在卫生部网站、健康报、科技日报、中国卫生人才网,《报名登记表》在http://www.cams.ac.cn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