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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7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通知

来源:中山大学
摘要:医科【2007】002号各科研科:2007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已开始,为做好该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一、请申请者认真阅读并遵照《2007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和与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相关的规定、办法和通知、通告等文件,按撰写提纲要求填报申请书。《项目指南》及相关文件请登录国家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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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医科【2007】002号
  各科研科:
  2007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已开始,为做好该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请申请者认真阅读并遵照《2007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和与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相关的规定、办法和通知、通告等文件,按撰写提纲要求填报申请书。《项目指南》及相关文件请登录国 家自然科学基金会网(http://www.nsfc.gov.cn)查阅,也可到单位科研科查阅纸质版本《项目指南》。
  二、根据近两年在项目申请、受理和评审中发现的问题,《项目指南》前言部分列出一些注意事项,请申请者认真阅读,给予充分重视,以避免因为不了解有关规定而不能通过形式审查。
  三、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类别及申请条件要求
主要有面上项目 、重点项目、人才项目(如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海外青年学者合作研究基金)、联合资助基金项目(如广东联合基金)等等。
 (一)面上项目
面上项目主要包括自由申请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两大类,资助期限一般为3年,07年预计资助强度为30万元/项。申请面上项目请注意以下主要问题:
  1、申请者须符合的条件:
(1)正式受聘于我校,每年在我校工作时间不得少于六个月;
(2)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已获得博士学位;
(3)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但未获得博士学位的人员,须经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家推荐,亦可申请。
(4)申请者如为在职博士生,要附导师签字的同意申请证明材料。导师的意见及同行专家推荐信需盖其所在单位公章并以附件的形式随纸质申请书一并报送。
  2、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的申请者限在2007年1月1日未满35周岁,并且未曾获得该类项目的资助,项目组的成员以青年为主。
  3、针对近年来基金申请及评审中存在的问题,2007年度生命科学部特别提醒申请者注意有关问题,具体详见《指南》第18页。

 (二)重点项目
  1、对申请者的要求:申请者要求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申请者必须是项目实际主持人,限为一人。
  2、重点项目最好由1个单位独立承担。确有必要时,合作单位(指中山大学以外的单位)不超过2个。
  3、申请模式及有关要求:有以立项领域宏观指导申请(简称“指导申请”)和“有条件”的自由申请(简称“自由申请”)两种申请模式。具体请参见《指南》选择申请模式。
  4、2007年重点项目资助强度约150~200万元/项,
请根据自己的研究需要,提出合理的经费预算。研究期限原则上为四年。
  5、鉴于以往在重点项目申请中出现的问题,2007年度生命科学部特别提醒申请者注意有关问题,详见《指南》第78页。
 (三)人才项目
包括: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外籍),海外青年学者合作研究基金,香港、澳门青年学者合作研究基金和创新研究群体科学基金等类别。详见《指南》。
 (四)广东省联合基金:具体研究领域内容和要求将另行公布,请关注基金委或我处网站。
  四、有关申请限项规定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的限项规定有:
(1)具有高级职称的申请者和项目组成员当年申请与承担(含参加)面上、重点、重大、广东联合基金等类基金项目的数量(不包括执行期为一年及在一年以内的项目)累计不得超过3项。其中:申请或承担(含参加)面上项目不得超过2项,重点、重大项目不得超过1项。
(2)同期只能申请1项面上项目。
(3)对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只具有博士学位)作为主持者限为1项,作为参加者没有限制,但也不宜参与过多的项目。
(4)国家杰出青年基金不计入限项检索。
  五、请务必遵守限项规定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将严格执行其限项规定。申请项目中任何一人违反限项规定,该项目均被初筛,不再进入评审。我校每年均有项目因超项而被初筛。因此敬请所有申请者务必遵守限项规定,除注意校内之间的合作可能引起的超项外,还请注意校外之间的合作也可引起超项。请申请者将“基金限项规定”告知所有项目组成员,落实确无超项,要求所有成员均须亲笔签名并填写其正确的身份证号码,杜绝超项。凡出现超项由申请者自已负责。
  六、《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填写注意事项
申请基金项目须于2007年1月1日后从基金会网站下载07年新版申请书,不使用最新版本将无法受理。同时请注意以下几种规范性要求:
  1、请严格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计划类别编写提纲要求认真撰写申请书。
  2、封面请按以下填写:依托单位-中山大学;通讯地址-广州市新港西路135号;邮政编码-510275。“申请代码”、“资助类别”、“亚类说明”、“附注说明”等项内容必须按照《2007年度指南》的要求填写,否则系统无法受理。由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实行电子网络化管理,以后项目批准通知、填写项目计划书、进展报告、结题报告等均使用申请书中的电子邮箱,因此个人电子邮箱一定要准确无误。
  3、基本信息:
(1)工作单位请规范填写所在二级单位名称,如填“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而不要填写到三级单位,如“肝胆外科”。
(2)预计研究年限:面上项目和海外青年合作研究三年(2008年1月—2010年12月),重点项目、杰青四年(2008年1月—2011年12月);
(3)项目组成员有中山大学以外的人员,即视为有合作单位,必须在合作单位信息表中填写合作单位信息。在申请书的签字盖章页上一定要加盖合作单位公章,对于在自然科学基金委注册的合作单位,需要加盖注册公章;没有在自然科学基金委注册的合作单位需要盖该单位的法人公章,且必须与所填单位名称一致。(如合作单位填写“广州医学院”就不能盖“广州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公章)。如无合作单位,合作单位信息栏则为空白不需填写,不能填“无”。
(4)对研究内容涉及国际合作或项目组成员中有旅居境外的研究人员的申请,要求提供国际合作协议书或境外人员的知情同意书。
(5)杰出青年基金项目要把摘要栏中的“项目研究内容和意义简介”改为“主要学术成绩”并按此撰写。
  4、项目组主要成员:
(1)项目组成员合计应与项目组主要成员表内容相符合。职称与级别的填写方面:在读硕士生或博士生的学历不应填写“硕士”和“博士”,应该填写已取得的最高学历,如硕士生学历一般为“学士”,博士生学历一般为“硕士”或“学士”。在读硕士生和博士生人数不应填入初级或中级职称人数。注意职称与学位的填写,如职称为硕士生者,学位不能为硕士。
(2)注意项目申请者的每年工作时间(月)不少于6个月左右。
  5、经费申请表:该栏填写是出现问题比较多的一栏。请严格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经费预算标准预算并请注意以下问题:
(1)经费申请表包括两部分内容:
A.在科目栏对应的科目中填写经费数额和相应的说明;
B.本项目的其他来源经费栏目中填写已从其他渠道得到的项目研究经费。在经费申请表中,A.B经费之间不存在关系。
  (2) 申请经费内容包括:研究经费、国际合作与交流经费、劳务费、管理费等。
  (3) 各类项目申请经费的支出内容限额比例如下:

项目类型        国际合作与交流经费      劳务费      管理费
面上项目                    ≤15%     ≤15%       ≤5%
重点、重大项目及专项项目    ≤10%     ≤10%       ≤5%
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        ≤20%     ≤10%       ≤5%


 
(4)5万元以上固定资产及设备等,须逐项说明与项目研究的直接相关性及必要性。
(5) 仪器设备是指专门用于本项目研究所必需的仪器设备,通用设备不得申请仪器设备经费。
(6)协作费不同于合作经费,指用于合作单位以外的协作承担本项目部分、单一研究试验工作的经费,且明确不能是与中山大学内部其他学院的协作费。填写时一定要注明协作方具体单位名称及费用用途。
(7)经费申请表中,请注意金额单位为“万元”。
(8)无其他经费来源的情况下,经费总预算等于申请经费。
  6、正文填写: 正文填写完后,要删除与正文内容无关的提示信息。 
  7、申请者和项目组成员一定要在纸质申请书上签字,不能代签。
  8、申请书填写完毕后要做检查保护,否则封面上的有关内容无法打印。
  9、申请者应注意:电子申报书每次解除保护和检查保护之后都会改变版本号。为确保纸质版申报书每一页的版本号一致,每次修改后纸质版也应全部打印,不可只打印修改页。
 10、申请书中的横向页面请按横向设置打印,装订时应按照页眉朝里、页脚朝外的方向装订。
以上是填写《申请书》的一些规范性要求,《申请书》填写技巧及其它内容要求请参见《项目指南》。
 七、申报工作进度安排
  1、2007年2月26日
  所有申请者务必将电子申请书及纸质申请书(面上项目初稿一式一份,重点、重大、杰青完整稿一式九份)交单位科研科。此时期的申请书主要供我处查超项使用,只需确定好申请者及项目组成员,申请书其它内容均可不断修改完善直至最后定稿。但重点杰青需要进行校内评审,请提供完整版。查超项后若无超项不能再更改申请书中的申请者及项目组成员,出现超项则进行调整。由于基金委无法提供06年度新申报项目的超项检查,查超项库只有在研项目,因此基金委的查超项结果也仅供参考,关键还需申请者遵守超项规定。
  2、2007年2月28日
  科研科登录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下载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系统(MiniIRIS 院系版),用于收集、汇总单位的电子申报材料,并将数据打包存储在优盘或光盘等。于2月28日将数据汇总盘及申报项目清单纸质及电子版交我处计划科。
  3、2007年2月28日至3月5日
  医科处汇总所有申报项目电子材料,查超项并反馈超项结果。
 4、2007年2月28日到3月9日
重点、杰青申报项目校内评审。针对往年该项工作存在的问题,我处将有关事项强调如下:
(1)凡申报重点、杰青者,均需进行校内评审。
(2)为尊重评审专家的辛勤工作,请重点、杰青申请者认真撰写申请书,2月26日之前将完整的申请书交科研科。我处如审查发现申请书填写不认真,则取消校内评审资格。
  5、2007年3月14日
  申请者将定稿的申请书电子版及纸质文件(面上项目、重点项目各一式两份,杰出青年一式七份 )交单位科研科。请申请者务必认真核对电子申请书和纸质文件的版号及内容是否一致,难以电子化的附件材料,随纸质申请书一并报送。所有申报材料(包括附件)要求至少一份原件(公章、签名原件),并请用铅笔在封面右上角标注。
  6、2007年3月14日至16日
  请科研科清空查超项时的电子版,重新用MiniIRIS 院系版汇总新的定稿电子申请书并认真核对电子申请书与纸质申请书的版号及内容,要求必须一致。请科研科注意:各单位除上交CMB电子文件外还请汇总各项目申请书WORD电子版交我处计划科。
  7、若申请回避专家,请说明理由并用信封装好(信封上写明申请人姓名、单位、申请项目名称等相关信息)钉在原件申请书封面页。
  8、请科研科认真审核申请书的真实性并对申请者的申请资格负责。
  9、2007年3月16日至3月23日
  医科处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网络申报、赴京送纸质申报材料。
因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报工作十分繁重,请每一位申请者和科研科自觉遵守申报工作进度安排,按时上交申报材料,逾期一律不予受理,责任由所在单位和个人负责。 
 如有不明之处,请咨询单位科研科或我处计划科。
谢谢支持!

 

医科处:徐敏、黄小珍
联系电话:87331760 、87333055、87333941


                                       
附件:2007年生命科学部各学科重点项目资助计划及立项领域
  

作者: 2007-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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