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深化高等教育教学改革,提高高等教育质量,加强教育行政部门对高等学校医
药学科(专业)教学工作的宏观调控,教育部决定组建2007-2010年教育部高等学校医药学科(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
护理学院院长尤黎明教授当选为教育部高等学校护理学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任期自2007年3月起至2010年12月止。尤黎明教授多年来致力于护理教育事业,积极借鉴国内外先进护理教育经验,开展了一系列卓有成效的教育改革,这次担任委员会委员职务,是国内护理教育界对她本人及我校护理教育发展和改革成效的充分肯定。
中山大学护理学院
二00七年四月二十日
作者:
2007-4-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