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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受理2008年度广东省医学科研基金申报的通知

来源:中山大学
摘要:医科【2007】064号科研科:2008年度广东省医学科研基金申报工作现已开始,根据省卫生厅的通知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条件1、中医、中药、中西医结合项目不属于受理范围。青年基金负责人还必须是35岁(含)以下、未获得本青年基金资助过的硕士学位以上或中级技术职称以上的在职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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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科【2007】064 号
 
     
科研科:
2008年度广东省医学科研基金申报工作现已开始,根据省卫生厅的通知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中医、中药、中西医结合项目不属于受理范围。
2、项目负责人必须是副高(含)以下技术职称在职人员。面上项目负责人还必须是中级技术职称(含)以上的在职人员; 青年基金负责人还必须是35岁(含)以下、未获得本青年基金资助过的硕士学位以上或中级技术职称以上的在职人员;
3¡¢  近三年承担的广东省医学科研基金课题能按时结题者;
4¡¢  目前没有在研省卫生厅或/和厅以上科研基金项目者;
5¡¢  已获得厅或其以上资助的课题,其内容不得更换申请者而重复申请。
二、评审方式
2008年度继续由二级单位科研科自行组织评审,根据我处分配的名额(见附件)筛选项目择优上报,评审原则要求同2007年度。请申请者遵守单位科研科申报截止日期,按时将申报材料交科研科,以免错过今年的申报期。

三、申请书形式要求
1、继续使用《广东省医学科学技术研究基金申请书》(2005年版),请从www.med.sti.gd.cn下载。
2、课题组成员亲笔签名。
3、第3页审批表:单位意见栏请填写具体意见,时间统一填写2008年1月2日,要求所有份数均为医院或学院红章原件。主管部门审核具体意见栏统一填写“同意申报”,时间统一填写2008年1月3日。
《申请书》用A4纸打印,装订成册。

四、查新要求
1、 不要求自行查新,由省卫生厅统一组织查新。
2、请按要求填写查新检索委托单及技术咨询简易合同。

五、评审费和查新费
上交至省卫生厅的评审费和查新费由我处统一办理。
五、正式上交我处的材料及时间
1、提交的材料包括
(1)《申请书》一式六份,其中一份为原件(请标注)。
(2)查新检索委托单、技术咨询简易合同(必须盖章)装订成册,一式一份,夹放在第一本《申请书》。
(3)《2008年度广东省医学科研基金课题一览表》(网上下载)一式一份及电子版,由各科研科填写、盖章并随同申报材料上交。
2、网上提交时间
获得申报资格者务必于1月3日前完成网络上报(www.med.sti.gd.cn),并请自行检查,科研科复核,确保网络申报成功,网络申报不成功者视为放弃申报。
3、书面提交时间
请各单位科研科于2008年1月3日之前将有关材料交至我处应用研究管理科。

联系人:黄源穗 叶儒霏
联系电话:87333055


               附件:2008年度广东省科研基金申报指数分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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